正如我们上面所说,人类,是拥有私欲的生物。想要对自己好,想要让自己的心里好过一些,这样的想法究竟有什么错呢?
所以路以真最终没有给水菁拨去电话,而是打给了夜永咲,求他帮忙让自己也参与案件的侦办过程。夜永咲仿佛在一开始就明了他的想法,故而没说几句话就同意了。
而现在,他们站在天颐小区的入口处。夜永咲目不斜视,夜深饶有兴趣地四下张望,苏琴则是一直盯着夜深的后背,好像担心他会图谋不轨似的。
路以真自己呢?他的目光涣散,想要尽量控制着自己不去看一号楼,但越是这么想,视线就越是不自觉地飘移过去。
简如薇……
他在心中默默想着。
就当是我欠你的吧。
第二十二章殊途的探寻者们(后篇)
天颐小区的建成年代也算是相当久远了。路以真记得自己年幼时就听说过这里,这样一算至少也有二十多年了。小区内十一幢单元楼规整地排列着。最靠近大门的是一号楼,然后二、三、四号楼横向排开,五、六、七三幢楼房则是另起一列,最后是八至十一号楼排在第三列,每幢楼分为三个单元。一号楼和八号楼之间没有夹着楼房,而是有一座小花园,当然现在由于长期没人照料,早已经枯败不堪了。停车场自然是不可能有了,不过楼间距还算宽阔,一些过时的旧车在楼下稀疏地停靠着,开得起豪车的人肯定是不会住在这种地方的。
四人绕过小花园朝着九号楼走去。按照夜永咲的说法,现在有两名警员正在那位&ldo;第一目击者&rdo;的家中对他进行讯问。
&ldo;案件发生的那天晚上,他就跟我们回了局里被问了一夜。&rdo;夜永咲说道,&ldo;可别往外边儿说啊,要不然又要让人疑心我们不让人睡觉,是在动用私刑。我们也没办法啊,还是那句话,这个案子的情况实在太恶劣了,容不得我们耽搁,那天我们每个人都一块儿熬着呢。他被问到半夜,好歹还眯了一会儿,我们可真是一夜没合眼。第二天中午派人送他回来,这才刚过不到一天,还有些细节要向他确认一下,只好再去打扰。不过听说这个人没什么正经工作,是靠着吃父母的遗产生活的……嗯,也难怪会住在这里。&rdo;
夜深没有搭腔,但他明白哥哥的意思。尽管夜永咲也不能说自己从小到大没有接受过父亲的丝毫帮助,没有从父亲的影响力中获得过便利,但他作为警察的功绩可都是自己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故而他向来对那些自己毫无作为,只凭着父母余荫生活着的家伙们毫无好感。
&ldo;对了,昨天我听你说,案件发生时间现在推断为七点三十五分,是吧?&rdo;
路以真突然问道。
&ldo;嗯,怎么了?&rdo;
&ldo;目击者报警大概在四十分,而你们到达现场是在十五分钟后,那就是七点五十五。如果说七点三十五时,简如薇还活着的话,那么犯人就只有二十分钟的时间,要完成&lso;杀人&rso;、&lso;破坏&rso;和&lso;逃走&rso;这三步,从那张照片上看……要&lso;破坏&rso;到那个地步,这点时间做得到吗?&rdo;
路以真提出的这个质疑,正是他强迫自己冷静思考后找出的问题。说出&ldo;破坏&rdo;这个词时,他的心中微微一痛,但还是强忍着讲了下去。
夜永咲当然明白他指的是简如薇的&ldo;尸体&rdo;,点点头说道:&ldo;你真敏锐,这一点我们也想到了。首先我们考虑了单元楼住户内部作案的可能,这样就可以把&lso;逃跑&rso;省去了。但目击者说他看到当时的行凶者是名男性,而那一单元住户中的男性只有四名。其中两名是七十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人,可以直接排除;一名是十七岁的高中生,案发时他在上补习班;还有一名,是住在一楼的六十岁男性,年纪虽然也算大,但身体还不错,还担任着小区保安一职,似乎和被害者也很熟悉,本来应该被列为重点观察对象的,但他当晚在附近的酒吧喝闷酒,直到凌晨才回来,得知发生了案件,也可以排除嫌疑了。&rdo;
路以真知道夜永咲是在说谁,那位住在一楼的住户姓关,既是小区唯一的保安,同时还开了家小卖部。作为上下楼的邻居,他跟简如薇也算熟人,有时路以真和简如薇一起出门,也会在那家小卖部里等她。那位大叔相貌丑陋一些,又有些斤斤计较,因而常为人所不喜,但他对路以真和简如薇还挺和善。爱喝酒也是他的老毛病之一,而且听说最近物业派了个年轻的新保安过来,把他这位老人撤换掉,想来他喝闷酒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吧。
同一时间,夜深想的却是‐‐
不在场证明?那算什么?如果是通过操控&ldo;灵&rdo;去作案,本人当然不需要在场,而且男人女人老人孩子都可以犯案。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再用警方常用的分析方式去考虑问题了。
当然,他是不会把这种话说出口的。
&ldo;不过呢,哪怕不考虑&lso;逃跑&rso;这一节,犯案也存在着相当的难度。&rdo;夜永咲继续说道,&ldo;我们内部的鉴识人员认为,要完成那种程度的……呃,&lso;破坏&rso;,至少需要两到三个小时,二十分钟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做到的。&rdo;
每一次想到简如薇&ldo;尸体&rdo;的惨状,路以真心中都会有一阵抽搐,但他现在也差不多麻木了。他接着夜永咲的话说道:&ldo;两到三小时……不可能。简如薇从我家走的时候应该是六点半左右,她常坐322路,到这边需要半小时,就算是坐出租也要十五分钟。换句话说,作案时间最多也就有一小时。&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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