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会被锁。。。放在作者有话说也被锁,所以放长评里了。。。QAQ。。。
第16章 番外
我是叶琛。
第一次见到李枫是在‘清韵’。那段时间因为张晋云的事有些恼火,有温文廷积极地相邀,加上‘清韵’的环境服务都不错,算是个松散的好去处。温文廷一向鬼点子多,我知道这家伙这次也肯定有什么心思准备,不过好歹是兄弟的一份心意,还是有些好奇的。只是没想到他竟然弄来一个跟张晋云有七分相似的按摩师。
现在的人应该没有几个相信爱情,我也是这样。我理想中的伴侣是一个乖顺懂事能让我觉得舒服安心的男人,简而言之,人妻型。相对于在茫茫人海中凭借莫须有的缘分来寻找,我更倾向于亲手驯养调教出一个可心的爱人。以前觉得张晋云是个很不错的人选,可惜,也许是我太宠着他,养着养着心就大了。恼火失望在所难免,但也不至于要找个替身来发泄,所以当时觉得温文廷是多此一举了。
李枫的手艺确实出色,人也聪明乖觉,难得心性平稳,奖赏外形很符合我的口味,时间一长,我起了几分兴趣,顺手查了一下他的资料,难得觉得满意的很。聪明弱小又吃过苦,乖顺懂事显而易见;重感情心地软容易养出情分;涉世不深心结简单,心防可以轻易攻破。就像是为我量身定制的。后来温文廷因为一点小事犯在我手里,顺势我就把李枫要过来养在了身边。
同居了半年我对李枫有九分的满意,唯有一点,他居然不是个同。这点我确实没想到,不过这可以作为一个切入口。李枫对我的依恋不深,差不多是本着一分钱一分货的态度尽职尽责的扮演着一个被包养的情人的角色。不能说他错,但我要的是一个爱人,不是一个包养的宠物。
李枫偷偷作DNA鉴定用的是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很快就反馈到我手里。我派人顺势往下挖了挖,在结果出来之前就大致弄清了他的身世情况。
李枫出生在李家所在的小县城的妇幼保健院,是早产儿,出生后当天他母亲就偷偷离开,妇幼保健院没有留下身份证明;五天后李家夫妇因母体情况不好在妇幼保健院生下一个死胎,在知道李枫的情况后将李枫收养。
李枫这个人很看重家人。弄清楚经过,我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机会,就改了原来细水长流的调教计划,对李枫下了一剂猛药。
结果,自然是预料中的成功。一时间,李枫潜意识里离不开我。随后几天我全天陪着他,加倍地宠他的同时,加上在他的饮食中动了点手脚,很快磨去心结让他身心都依恋上我。
一星期后,我离开三天。再次回到别墅的时候,满意地看到他惊喜地扑过来,饭后还会红着脸委婉地求欢。晚上休息时,看着他身体含着我的东西疲惫却一脸安然地睡去,我知道,自己赢得轻而易举。
该实行下一步了。
认识阿枫以来,他的姿态一直放得太低。他本身很优秀,只是他一出校门就做了这行,几年的工作环境让他学会本能地趋利避害,保护性地将自己放在更卑下的位置上。
必须承认,我其实很享受这种完全掌控他的感觉。不过这不是长久之计,还是那句话,我要的是一个爱人一个伴侣,而不是一个宠物。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阿枫都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只要让他往外走走,他的傲气和自信自己就会捡起来。
我这次好像有些下手太狠,虽然矫正了他的性向,但他现在看我的眼神却从雇主变成主人了。显而易见,要他自己在心理上将自己摆到跟我对等的位置上,恐怕会是一条挺长的路。
不过,作为他的男人,我觉得自己会很享受这段过程。O(∩_∩)O~~~~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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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日记十七
201X年二月,天气晴。回家过年(一)。
我晕车晕机都挺晕得厉害,对比了一下车程,长痛不如短痛,最终还是选了时程短一些的飞机。叶先生比我先走一天,临走前一晚抵死缠绵,所以我睡到第二天下午才磨磨唧唧起床收拾东西。 除了一包所谓的京都特产也没什么东西要带,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房间的归置上。虽说别墅有人打扫收拾,但被褥衣物要规整收拾,还有家用电器以及厨房的东西也要收拾好。
第二天出门前最后在别墅里转了一圈检查是否有什么遗漏,关上门的时候我竟平白生出一股惆怅,不由有些好笑,拿出手机给叶先生发了条短信,拿上东西坐车去往机场。
提前跟爷爷说过我今天回来,拒了他让人来接我的提议,我又不是个孩子,哪怕几年没回来,家门也是能找着的。
县城的客车经过村口,我就在那里下车。一路晕机晕车有些恍惚,所幸有回家的兴奋劲儿撑着,我在村口站了一会缓了一会儿感觉好一些了,就拖着行李箱往家走。
村子里这几年变化挺大,土路改成了水泥道,新屋添了几座,旧房也翻修了不少,不过总体格局没变,沿着村中央的大街还能依稀看出原先的模样。几个小孩在路边玩鞭炮,看到我好奇地瞅了几眼。我倒是能认个差不多,只不过他们显然不认识我了。
其中一个小孩在雪堆里抠了个洞把鞭炮填进去,还在顶上扣了个破碗,正准备点火芯。我不由好笑,这种玩法其实是有危险的,若是被大人看见肯定一顿好削,不过我小时候也经常偷偷带着叶子这么玩,现在想想倒是有意思的很。那小孩见我冲他笑,有些不好意思,犹豫了一下把破碗拿了下来。我摇摇头,拖着箱子往家走。
“哟,这……这是小枫吧?早听你爷说你今年回来。哎呦,这长得,啧啧,我都不敢认了。”转角碰上三个人在一家新屋前面说话,其中一个三十多岁带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的大婶看了我一下笑着开口打招呼。
“三嫂好,这是菲菲吧,都长成大姑娘了,你们这是赶集去了?”我点点头,冲三人笑笑。村里大都是李姓人家,往上数几辈大都连着亲,这位三嫂是我一位族堂哥家的媳妇,就住我家旁边,爽直泼辣热心肠,我家出事后他们夫妻给帮了不少。她身边的小姑娘是她家闺女,跟叶子差不多大,倒是站在门口的二十来岁的女人我不认得,看来是这几年新搬过来。看几人大包小包,应该是置办年货刚回来。
“啧啧啧,”三嫂拉着我转着圈上下打量,“这京都水土就是养人,瞧着大小伙子长得,这小皮儿小肉的多稀罕人。”我忍不住乐,却不开口搭茬。三嫂嫁过来的时候我才七岁,正是有些雌雄莫辨的年纪,这位邻居第一次来串门送我的见面礼竟是两朵时兴的红色头花,闹了个大笑话,也成了我们两家经久不衰的话题之一,每次许久不见或是过年的时候就会被提起。
果然,我没搭茬三嫂也还开口了,指着我对那个青年妇人笑:“你说这要是个闺女得多俊,我第一次看这娃的时候就以为是个小姑娘,还送了朵头花呢。”菲菲在旁边抿着嘴偷乐,我无奈,这黑历史要背到底了。
“这么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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