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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由大同归来,恰逢军营里有一批官职较高的老将得了升官的圣旨回京,留下职位空缺,李榕一下忙碌起来。
捱过冬日,新城在春天开始栽种棉花苗。
林沁比以往静了不少,没再成日往草原上跑,赛马也略去了,时时坐在欧阳无忌早前居住的屋宅里,他将文房墨宝和书籍都留给了她。
到了春夏更迭的时节,到处湿漉漉,林沁索性不着毡靴,赤着足,卷着裤腿,独自穿过小南街,盘踞在交椅上念书。
草原逐渐变滚烫,林沁后背渗出涔涔汗意,红裳贴着身子,她凝着眉头,恍若无觉,手指又翻过一页书册。
林沁快把欧阳无忌的书房翻了个遍,她不喜欢那些文绉绉的诸如《诗经》之流的书册,如要看男欢女爱,莫不如看李榕清隽的脸来得心驰神往,她独爱手中这本《孙子兵法》,每回来都翻看,有时还幻想自己是大杀四方的军师,在战场上运筹帷幄,将罗刹人打得屁滚尿流,退避北境,从此以后见到胡族人都要绕路走。。。。。。
至日暮,斜阳悄然退场,天上星子稀疏,她被蚊虫叮醒,擦擦口水,发现自己压根本不是运筹帷幄的军师,还是那个年仅十二、一事无成的小林沁,她遗憾的由欧阳无忌屋宅内走出,小南街微风徐徐,远远的,她听见乌日更达来在呼唤她归家吃饭。
林沁肚子应景地咕噜叫,即刻小跑回家。
乌日更达来奇怪:“去了一趟大同,你性子大变,我都不知道你还是不是我闺女了。”
林沁斜他眼白,没跟他多说,反正他又没见识过大同,不知道那种震撼,而她也没有干出一番事,贸然说些什么,他只会更觉她诡异。
林沁翘脚脚,抓起馕啃一口,偷偷得瑟。总之,她会带领全族过上好日子的。
她吃完晚饭,抓着枝木在庭院里戳戳写写,乌日更达来经过,她还严格保护她的那些字,要求他绕道走。
乌日更达来低头看着满地划写的字,好一会儿,他一言难尽:“阿妹,你学了这么久,还只会写俩字么?”这一地摆明了都是一样的字嘛。
他顿顿,也是顿悟了:“我就不该怀疑,你肯定还是我亲生闺女。”
“。。。。。。”
林沁愣神一瞬,意识到了什么,如炸毛猫般蹦起,火速踩掉一地字迹,她警惕地盯着乌日更达来,唯恐他认出那是什么字,索性乌日更达来傻傻憨憨的,他不认识,只说夜深了,要她早点睡,她刚想松口气,无意一瞥墙根下还有一个“李榕”没有擦干净,她立马溜过去用土掩盖,弄好以后,终于回房歇息。
林沁躺在床榻上,翻过一边身子,压在耳侧的手打到摆在枕边的硬物,她坐起来,借月光看了下那盏由大同带回来的莲花盏灯,手指扶过一片金灿的荷叶尖尖,心中数日子,军营前几日就放假了,不过李榕好似很忙,她连他影子都没见着。
他不想她吗?
她好想见他。
她知道他在哪里,她又不是不知道。
由罗加城骑马朝北去,骑得快只要半个时辰就能抵达乌耳和特山脚下,那里的军营毡包上挂着彩色的幡,一眼就能瞧见。
可她莫名就跟自己较起劲儿来了,她是乌云娜林沁,可不是哪只随便的小羊小鹿,怎能回回都追着男人跑,他不来,她才不去找。
林沁仰倒回木枕,吁口气,进入梦乡。
仲月的潮湿在林沁指尖翻过的一面面书卷中悄然褪去。
盛夏的阳蒸烤着这座斑驳泛黄的城,林沁脚踩过大地,只觉得大南街的土都被烤松软了。
推开家门,乌日更达来身着牛皮坎肩和靛色大肥裤,在庭院里对空气行了一个抱摔之礼。
林沁不知这庭院怎么得罪他了,奇怪道:“阿爹?”
乌日更达来停下操练,低头抹掉圆滚滚的汗珠:“过几日就是那达慕大会,我提早热热身子。”
林沁顿悟。是她读书读糊涂了。
盛夏的第四个日头,乌耳和特的青山下都会围满彩旗,举办那达慕大会。
那是草原儿女最盛大的聚会,一连三日,人们在白日进行赛马、射箭和摔跤比赛。
摔跤是重中之重,胡族男儿崇武好斗,再没有能比摔跤更能展现自我雄伟力量的比赛。每一场摔跤比赛的赢家,都能获得胡族女儿为他系在颈间的一根五彩绸带,赢得最多五彩绸带的男人不仅会在胡族内部建立自己的威信,还会赢得众多胡族女儿的芳心,因此男人们,尤其是尚未成亲的男人,可不得格外看中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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