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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第1页)

排一个包间。服务员大概当时正忙,把他们“晾”在那儿晾了个十几分钟,领头的所长就来气了。他看见那个服务员正在给另外一桌客人上菜,走上前去一把将她揪过来。服务员手中的菜盘还来不及放下,结果菜汤洒在桌旁一个客人的衣服上。那个客人冲着所长发火,要他陪衣服。这边两个戴大盖帽的警察过来将他一推,说,你他妈的想干吗?不想在这儿吃饭滚出去!那客人嚅嗫了几下不敢再吱声。大堂领班看见这个阵势,马上过来向这几个警察道歉,那个领头的所长说,道歉有什么用?硬逼着领班给他们一个包间,领班没办法,只得将正在楼上的罗经理喊下来。

罗福苟再三跟他们解释,说楼上包间都已经满了,并举了几个例子,说哪一个包厢是哪个局的领导,哪个包厢又是哪家公司的老总……那个叫唐印来的所长不等他说完,把手一劈,打断他的话,吼道:

你不用在这里给我摆什么谱。什么局长、老总,老子都看不上眼,关老子屁事!老子今天到你这儿吃饭,又不是不给钱,凭什么他们坐包厢要让老子坐大厅?

罗狗子满脸堆着笑,说,我这里来的都是客,不是说你们来了我就不关照。今天实在是没办法。要不这样,你们就在大厅里委屈委屈,中午这顿饭钱就不收了,算我请客。

由于刚才那一番吵闹,这时大厅里吃饭的客人都把脸转向这边看,有的用筷子指指点点。一片“嗡嗡嗡”的嘈杂声音中,有一句刺耳的话冒了出来:

穿了一身虎皮就到处吃霸王餐,现在这些警察呀,真是太牛逼了。

唐印来听见这句话,朝大厅里的客人望去,却看不出是谁说的,心里越加恼火。他破口骂道:

娘个逼!老子吃霸王餐?老子又不是讨饭的,吃什么鸟霸王餐!

罗福苟看见这个领头的警察一张阔脸涨得通红,两只肥胖的手下意识地捏成拳头,腮帮上的横肉好像在打抖,知道他气得不轻,马上压低了声音(他怕自己的话又被客人们听见,会说出更不好听的来)说:

要不这样,今天中午实在腾不出包厢,晚上各位上这里来,我一定给你们安排一个包厢,怎么样?

怎样个屁!老子要你吃不了兜着走。唐所长说完这句话,把手一招:走,这家店吃不了饭,别家店哪里就不开张了?爷老子死了,娘就不可以嫁人了?他这几句话,听起来凶巴巴的,但意思却有点前后不着调。他一说完,几个人便一起跟着他呼呼啦啦往外走,走到门口,唐所长还回过头狠狠地看了一眼。

等那几个警察走远了,罗福苟问大堂领班:这几个条子是哪儿的,过去怎么没见过?

领班露出一脸茫然的样子:天知道!还不晓得他们是真警察还是假警察呢。

东风路派出所的警察,罗福苟平时与他们打交道不少,逢年过节请他们来吃个饭呀送个红包呀什么的,就指望公安能“罩”着一点。这里的警察确实也还守信用,偶尔自己有个把特别好的朋友会带到这里来“撮一顿”(当然是免费的),平时从没来找过麻烦。一般来讲,辖区派出所的关系处理好了,就不用担心会出什么乱子,罗福苟按照常规这样想,所以他虽然不知道中午那几个警察的来历,但是也没有往心里去,认为那不过是一个偶然的事端,过去也就过去了,何况当时自己的处理也只能是那个样子,可以说做到了仁至义尽,他们要想找茬也没有理由的。但他没有想到,在某些情况下,遇到某些人,事情也有可能不按常规发展。

那个唐印来,虽然只是个县里面的小小派出所长,但他从十几岁开始当警察,到现在也有二十年了,在长街镇乃至整个东阳县都让人生畏。当年读中学的时候,由于成绩实在太差,不用说考大学,就是高中毕业都挺成问题,于是,他那个当时在河阳县当政法委书记的姐夫就给他弄了个指标,安排他到一个乡里面当了个小警察。后来,他姐夫调市政法委的时候,他找到姐姐,让姐夫在走之前把他调回城关镇,也就是长街镇来。

政界乾坤 第二十七章(3)

长街镇过去社会治安一直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街头上有几个小混混,纠合在一起,自己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哥老会”。他们多年在镇上偷盗抢掠,欺行霸市,甚至调戏妇女,没人能管得了。当时,镇派出所的警力很少,而这帮混混们又分工合作,颇有组织性。警察来了,他们就隐遁起来,警察一走,马上又出现。街上有些经商的、做小买卖的,常常成为他们敲诈的对象。如果有人胆敢不服从他们,他们就亮出随身携带的刀子。被他们用刀子刺伤的人不是一个、两个,而且没有人敢去报案,因为只要报案,下回准要遭到报复。有时,警察突击行动,“哥老会”的成员被抓获,但由于无法取得足以量刑的罪证,最多只能罚点款,拘留几天又放了。这样搞过几个回合,“哥老会”的小混混们更加胆大嚣张。他们甚至放言:派出所算什么?还不和鸟一样!由于这些人老也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县城的居民们对派出所又颇有怨言,说派出所和“哥老会”的混混们是“警匪一家”,收了他们的好处,所以不对他们实行严厉打击,任其逍遥法外,戕害百姓。

唐印来在乡下派出所干了几年,开始还觉得穿上警服有些神气,但没多久就厌烦了。倒不是厌烦警察这门行业,而是对总在乡下跑跑颠颠感到憋气。他自小在学校里就是打架闹事的头,连老师都怕他,他的功课做没做老师也不敢问。当警察的头几个月,还做出一副“人民警察”的样子,凡事想讲究个规矩和形象,可干了不久就知道怎么回事了。他经常跟着去办案子的一个老警长告诉他:警察的工作对象中,多数是那些不讲规矩、不太老实,也不肯随便就范的人,对这些人,你要讲什么规矩和形象,那他倒反过来要欺到你头上,所以,对付他们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不讲规则。他们这些人啊,怕的不是你给他们讲道理,怕的是你不给他们讲道理。你这边要是和颜悦色,苦口婆心,他那边说不定就在嘲笑你婆婆妈妈;你要是声色俱厉,凶神恶刹,他马上就会在你面前软下来。还有那些油盐不进,软硬不吃的人,那就必须得动用拳脚了。要晓得,别看这些人刁头滑脑,他们的骨头都是软的。挨得两下,叫他干啥都乖乖的了。以后,他亲眼看见乡派出所那些警察对付一些惯偷、地痞,甚至包括那些所谓“抗粮抗税”的农民,动辄就是警棍,就是手铐,还有皮带、绳索之类,吊、打和拘禁是他们办刑事案子(有时也包括民事案子)最简便也差不多是最常用的手法之一。唐印来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对于这样办案由不习惯到习惯,又由习惯到腻烦了。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一来乡下派出所毕竟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都相对艰苦,比不上县城里的警察风光;二来在乡下对付那些毛贼,就他看起来是太简单了。别看他年纪不大,但人长得粗壮,拳头格外有力,下手也狠。那些人一见到他发怒,身子就发颤,就求饶,挨不了几下就躺下装死——这几乎是千篇一律的情况,因此他很快就对办案丧失了兴趣。

调到长街镇派出所以后,派出所所长就派他负责县城集镇那一带的治安,因为那一带的治安没有哪个警察愿意承担。唐印来开始不知道就里,觉得那地方挺热闹,就接受了下来。

“哥老会”的那帮混混,开始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认为他一个乡下来的土警察,又那么年轻,很好对付的,因此,甚至连假装和他套近乎的工作都懒得去做。可是,很快他们就领教了,这个叫唐印来的警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遇事是不讲和风细雨,也不讲政策法规,“硬来”的。有一次,一个“哥老会”的成员光天化日之下抢夺一个妇女的自行车。那个妇女是来菜市场买菜的。她刚把自己新买的自行车停稳,手提包还放在车上没取下来,就转过身和地摊上的小贩讨价还价。“哥老会”那个家伙趁她没注意,骑上车子就跑。那妇女发现有人抢自己的自行车,马上边喊边追,而旁边就有一个人窜出来将她挡住,口里说,发生了什么事,发生了什么事?那个妇女见有人阻挡自己,也没想到他是干什么的,一边推开他,一边指着前方说,有人抢自行车,有人抢自行车,快去抓他!你干什么?快放开我!这时,就有人围了上来,指指点点地看热闹。这个家伙还是紧抓住妇女的衣服不放,见那个偷自行车的同伙已经转弯不见了,这边又有人看热闹,倒来了劲,干脆耍起了泼,说道:

政界乾坤 第二十七章(4)

你不要诬赖好人。谁偷你的自行车?我根本没见你骑自行车来,你敢说我偷你的自行车?到派出所去,老子要告你诬赖罪。

这时,这个妇女才醒悟过来,原来这家伙和刚才抢自行车的人是一伙的。她眼见追不上那个抢劫的人了,便回手也揪住这个阻挡自己的人,和他撕扯起来。

就在这时,唐印来来了,看见这里围了一群人,便走了过来。见警察来了,围观的人中就有人悄悄(不敢大声)地说,这个男的是刚才那个抢自行车的人的同伙。那意思是告诉唐印来事实真相。唐印来拨开人群进去,不由分说,一把抓住那个人的胳膊,顺手一扭就扭到背后。那个家伙本以为即使到派出所,警察也不可能把他怎么样的,最多询问两句,挨几下拳头;没想到唐印来掏出手铐一下将他铐在街旁,又让人用毛笔写了一张纸条贴在他的头顶上方:偷车贼!然后扬长而去,再不理睬。那家伙一铐就是三天,三天三夜,唐印来再没来一次。那家伙饿得两眼昏花,只得用脚将小贩扔在地上的烂菜叶拨过来,用另一只手捡起来吃。到了第四天早上,被抢走的那名妇女的自行车和挎包被悄悄放回了原地,唐印来这才将那个家伙的手铐解了。后来有人问唐印来:你那样把他铐在那里三天三夜,而且让他受尽侮辱,就不怕他一下想不开走绝路吗?唐印来眼一瞪:这种色厉内茬(他把荏字读成了茬)的人,他有那个胆子走绝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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