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即使崔毓秀不说,褚凤兰也没打算进厨房。
她虽然是家里老大,但是褚念之离世前她一直在读书,离世后褚凤兰便接了褚念之的工作去造纸厂上班了。家里零零碎碎的活从小都是褚凤霞跟着她妈干。再大一点,每天干脆就是凤霞做饭,洗碗。等家贵长大了,家贵有时会帮着凤霞,反正她褚凤兰是没时间进厨房,更没兴趣。
崔毓秀买了两个大猪蹄子,开开心心回到家。
猪蹄是刚出锅的,还冒着热气。这次买了麻辣味儿的,因为大女婿张光庆爱吃辣的。
回到家,崔毓秀又炒了蔬菜,拌了黄瓜,再把猪蹄撕了撕装盘里,张广庆也下班了。
“今天这么热,又是最后两节是体育课。”
张光庆一进门就开始抱怨,把自行车放好就去舀凉水洗脸。
崔毓秀连忙掀开厨房的门帘,朗声道:“光庆来了。”
“嗯,下班了。”张光庆抹了一把脸,“今天太热了。”
“可不是,我来的时候看见你在上体育课。这种天气在操场晒着上体育课,也是遭罪。”
“谁说不是呢。”
张光庆洗完脸,手上的水滴滴答答的,他用力甩了甩就往客厅去。
客厅里电风扇呼呼呼地吹着,褚凤兰和许童并排坐在一起看电视。
张光庆笑嘻嘻进来,一屁股坐在褚凤兰身边,又往她身边靠了靠,盯着电视问:“这是看什么呢。”
褚凤兰微微皱眉,十分嫌弃瞥了张光庆一眼,小声道:“你离我远点,一身汗臭味。”
“是吗?”张光庆倒是不生气,依然笑嘻嘻的,提起胸前的衣服放到鼻子前闻了闻:“我怎么没闻到。”
“只缘身在此山中。”褚凤兰借用一句古诗讽刺他。
张光庆依然笑嘻嘻,他坐远了一点,侧头看着褚凤兰,真是越看越喜欢。
结婚这么多年了,张光庆每次看褚凤兰的时候,都觉得看不够,又觉得每次都能发现和以往不同的亮点。
他可是真有福气,能娶到这么一个远近闻名的大美人。
自己没事想想都能美得不行。
张光庆个头不算太高,刚刚一米七一,这个一也就是个零头,自己加的。
他是完美遗传了母亲魏梅花的容貌,小眼睛,大圆盘脸,鼻尖有点点翘,鼻孔有点点朝天。
张光庆和姐姐张光茹都和魏梅花很像,个头又都像极了父亲张知文,所以张光庆打小就比较自卑,感觉自己长得不好。
这种自卑到了工作后便慢慢好了起来,毕竟他是校长的儿子,谁见了不得高看一眼。
再加上有钱能打扮,也好了许多。
可即使如此,张光庆当初见到褚凤兰去学校找崔毓秀的时候,还是不敢打招呼,只觉得这么一个明晃晃的大美人在眼前,就像是天边月。
他只能远远看着,搭个话都不行。
谁知道学校有好事之人,发现了张广庆的小心思,就干脆去做了人情,找崔毓秀搭个线。
崔毓秀当然认得张光庆,这人很实在,没什么坏心眼,憨憨厚厚的,虽然模样不尽人意,可各方面条件都十分优秀。
她也不想错过这么好的女婿人选,毕竟嫁汉嘛,不需要对方长得貌似潘安,能穿衣吃饭便好。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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