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第七十四章
夏青丘与崔判的合作事宜,整整商量了两个时辰,双方你来我往,争的是互不相让。
崔判是积年鬼神,身上自有一幅官威,又精通阴世阳间律法,善于掌握人心,各种官腔套话说的是分明清楚,每一条都落在夏青丘的底线之上;夏青丘是蓝星来客,各种商务谈判见得不少,又手握核心专利,身后还有月君庇护,处处是据理力争,争取着自己这方的权益……
两边你方唱罢我登场,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商议出了一个最终协议。
自协议生效之后,夏青丘将授权阴律司崔判作为渠道商,双方一起成立一家‘冬冥商会’,负责华阳城外的其他城市以及地府的宣传和发行工作。
其中夏青丘负责收集与提取念头,以及创作小说、戏剧、幻境等文娱产业,而地府则以各地城隍府作为联系,向阴司与大乾人间各地的勾栏瓦市,戏院酒楼进行推广,并且在当地的宗门、官府、修士、妖族出手的时候进行防守和反击,保护双方的产业。
除此之外,如果有其他势力想要参与‘冬冥商会’,则需要经过地府和夏青丘双方的同意,而地府一方也不能为了垄断好处,故意限制其他势力的加入。
而玄冥商会的一切产出,将会按照2:2:2:4的比例进行分配,分别对应了神祇、夏青丘、阴司地府和其他参与者。
第一部分的分成是夏青丘强烈要求的,受益人是月玺和月君两位神祇,自己作为两者的虔诚信徒,肯定是要将上供给够的。
毕竟他们一个是自己的好友,一位是自己的信仰,而且夏青丘也清楚,自己能够在这里平安轻松和同崔判谈生意,完全是托了他们的庇护。
而对于夏青丘的要求,崔判并不意外,在这个仙神高高在上的时代,夏青丘作为那位的信徒,他不为自家神尊谋好处才奇了怪了。
只是在他知道这一份是要给月君和月玺两位神明的时候,他的脸色微微有些奇特……
而剩下的2:2:4则对应了夏青丘、崔判与其他参与者,前面两者还好理解,夏青丘与崔判一人出核心专利,一人出渠道门路,贡献勉强也算对等……只是这最后的其他参与者,又是怎么一回事?
崔判向夏青丘提出这个问题,而夏青丘则是轻描淡写的将自己把《白狐》与其他说书获得的念头直接分出一半,散给其他百姓的事情说了出来。
对于夏青丘的这个做法,崔判一开始还不太了解,这念头的好处如此巨大,怎能这么轻易就分出去一半?
不过他转念一想,立刻就明白了这其中的精妙之处,夏青丘这一招看似将收益减少了一半,实则是将自己的收益增加了数十倍!
这天元界毕竟不如夏青丘故乡那样富足平安,上网人数以十亿计,全民进入娱乐时代,就算是在茶余饭后也能看看电视、刷刷手机,尽享各种娱乐讯息。
在这个世界里,大半的百姓都要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每日为了明日的口粮而奔波,能去听书的大多都是衣食无忧的富家人士,去听戏更是只有大户人家才能培养起来的娱乐。
如果没有好处,那么就算《白狐》的故事再好听,说书人的故事再有趣,又有几个人听得起,又有几个人会天天去看去听?
而夏青丘这将好处拿出一半,其余全部分给参与百姓的手法,反倒让整个华阳城稍有余钱的百姓都愿意去看上一次、听上一场,甚至还有看上几十上百遍的观众,极大地提升了夏青丘的收入!
薄利多销了属于是。
最终崔判还是答应了这个分配方式,虽然地府只分十分之二看
上去有点少,但夏青丘也给予他们一个额外的补偿方式:那就是地府可以像裴城隍创作《幽都志异》那样,创作出属于自己的作品,通过夏青丘的处理之后进行播放。
简而言之,就是将夏青丘作为stea这样的平台,为他们上架属于自己的作品。
而在这种情况下,除了给予观众们的十分之四仍然要出之外,剩下的十分之留将由创作者和玄冥商会均分。
如果某人能够创作一部收入十万的戏剧,那么在扣除了回馈观众的四万之外,他可以获得剩下六万中的一半也就是三万,而剩下的三万则根据2:2:2进行分配,也就是神明、夏青丘、崔判一方各分一万。
这样的分配方式,夏青丘三方的收入又会减少一半,但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这也是如回馈观众那样一本万利的手段。
如果天元界的文娱创作者只有夏青丘一个,那么就算将他累死,也不可能将这个世界推进到前世蓝星那样的繁荣昌盛,只有创作者与阅读者都能获得巨大的利润,才能将整个世界的人妖仙神都拉入这场狂欢之中!
而夏青丘所说的补偿,便是将自己的一部剧本转让给崔判,让他们地府作为主导者,编撰出这个世界的第二部‘戏剧’。
这个戏剧当然不是孔班主那样的戏剧表演,而是如《白狐》那样,以幻境作为镜头,为观众们呈现似真似幻的别样感受的幻术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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