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他就收到了梁剑锋发来的卷宗。
回家之后,他坐在沙发上,将卷宗仔细看完。
这个案子很简单,一点也不复杂。
朱江区岔路口派出所民警张达,丢枪一周之后,才主动交代,配枪被他弄丢了。
也就是说,丢枪至今,已经有二十天。
据张达交代,他是在第二天上班时,才发现配枪丢了。
而他前一天下班时,手枪还在身上。
也就是说,这把枪是在前一天晚上丢的。
宋观潮发现一个细节。
他的枪是贴身存放,所以,对方很可能就是奔着枪来的。
既然对方目的是枪,那下手的时机必定会避开监控。
这一点也在后续调查中得到确认。
张达前一天晚上去过的所有地方都调取了监控,没有发现任何有用信息。
而他去过的地方,分别是一家餐馆,一家KTV。
宋观潮闭着眼睛,大脑迅速运转,思考其中可能有用的信息。
但是很可惜,卷宗的内容就这么多,几乎都是无效信息。
如果真有关键性的信息,以梁剑锋的经验,肯定能察觉到。
但从他接手案子到现在也有三四天,却依旧没有进展。
不过宋观潮也不气馁。
既然卷宗没有可用信息,那就换一种思维方式。
如今可以确定,对方的目的就是枪。
目标明确,下手果断,且刻意避开了监控。
说明偷枪者不是一般人。
其次,对方为何要偷枪?
这玩意儿对普通人没有任何用,放在手里是个烫手山芋。
而且你还不敢用。
用了,就会曝光。
那样一来,警方的目的就明确了。
稍加思索,这件案子就清晰不少了。
首先要确定的是,对方偷枪的目的。
普通人不会想着偷这玩意儿,因为没用还容易招惹麻烦。
对方目的如此明确,显然是要用枪做点什么。
做什么呢?
正常来说,需要用枪解决的问题,都不是小问题。
要么是道上混的。
要么,就是准备在道上混的。
当然,还有第三个可能——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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