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怎样,小歌最后还是看着石圭与谢沐带着十万大军去增援冀州。而消息传到冀州,御风麾下的将领们都不由怔住,辰王榭就真不怕他们在他大婚时打到王城之下?石圭虽是一代名将,但被昭襄王给荣养了近十年,又年已七旬,还能有多少锐气,辰王榭得有多么强大的自信心才能这般?
御风与谢非是唯二没愣住的,前者无喜无悲,若无视帐内令人不由自主的寒毛直竖的压力的话的确如此;后者则是风轻云淡,看地上的蚂蚁打架都快看入迷了,身后是对自家兄长无语的谢旬、谢奚、谢襄与谢祈四兄弟。
“子非你如何看?”御风忽问谢非。
谢非怔了下,无奈的道:“辰王榭应该是想拖时间,只要石圭能挡住公子两个月。。。。。。”剩下的不言而喻,若非事件的主人公之一是自家姑母,谢非真想鼓掌,一场战争竟因一个女子而爆发,红颜祸水也不过如此了。虽然古来红颜祸水十个至少有九个是无辜的,可谁让红颜倒霉,但倒霉到自家姑母头上,谢非很怀疑小歌是否那唯一不无辜的例外。
御风颌首表示认同,然后对议事大帐内的众将领道:“两个月,我给你们两个月的时间,两个月内,我要踏上中州的土地。”
帐内一时无言,公子你就带了二十万人马,却想在两个月内打到中州,除非再调二十万大军过来,不然不如杀了他们算了。但他们也清楚,他们不可能再有二十万兵力,御风麾下水军陆军全加起来也不过八十万,然御风所掌控的土地太辽阔,八十万大军不过杯水车薪。且西域与宁豫两州的情况,都需要重兵镇守,御风能够挤出二十万精锐来攻打辰国已是不易,再挤,后方就该失火了。
虽然头疼,却没人敢质疑御风的命令,御风这一年多心情很不好,而跟了御风多年的将领都知道,御风心情一浮躁就会想杀人,虽然不至于疯到将他们给杀了,但打他们一顿却极有可能。
御风道了一声散会,大帐内立刻呈鸟兽散,走之时,帐内的将领们是结伴离开的,但仔细看便会发现谢家五兄弟被排斥在外,没有人同他们一起离开。谢非在云府厮混那么多年,自小心性强大,谢旬、谢奚与谢襄在这三年内在各个部门历练,也历练出来了,对于排挤都跟没看见似的,唯有年纪最小的谢祈露出了一些不忿之色。
“姑母也是被逼无奈的,他们怎么能。。。。。。”
谢旬一巴掌拍在了谢祈的脑袋上。“闭嘴。”这种红颜祸水的事,若是旁的红颜,他也会认为红颜是被逼无奈,倒霉催的,然当那红颜是小歌时,他的看法便与谢非差不多了,说小歌无辜,心里不由自主的虚得慌。
“三哥?”谢祈疑惑委屈的瞪着谢旬。
这下谢奚也想打人,堂堂谢家的嫡孙,怎能如此脆弱?若是在谢玦在,看到谢祈这幅模样,十之□□抄家伙先将人打个半死再谈怎么回事。“姑母不是那种会轻易受人辖制的人。”
谢襄赞同道:“大父已脱困,姑母按理不应该受制于人,如今这般,也不知是发生了什么意外?”谢襄颇为担心,虽然知道小歌非一般人,但终究是一介女子。
谢非古怪的看了眼四个弟弟,担心小歌?他倒更担心辰王榭,小歌可不是好得罪的人,轻咳了声,道:“有空想那些鞭长莫及的事,不如想想接下来我们要怎么办。”
“我们怎么了?”谢祈不解。
谢非当没听到,谢旬三人无言,谢家出了谢祈这么个忠厚之辈也挺不容易的。
“阿父随石圭一同增援冀州也好,我们可趁机将他救出,到时谢家便不会再受辰国挟制。”谢襄道,说完见谢非的眉头并未纾解半分,不由问:“大哥,我是不是说得不对?”
谢非摇头。“你说得没错。”只是漏了御风。
谢泽与谢玉在宁西郡安顿下来后办了书院,小歌离开冀西后,谢泽将另外五个年龄太小的谢家子弟都接了过去,一边学习一边学着打理宁西郡,即便日后不做谢玉的左膀右臂,亦可靠自己的能力成就一方人杰。只有他们五个,因为年龄与官职,在跟着其余人学习,留在了冀西,直到此次攻打辰国,御风突然将他们五个都叫上了。虽然他们五个在军中都有着各自的职位,甚至谢非还担了御风的副将之职,但谢非始终有种感觉,若辰王榭与小歌的婚礼真的如期举行,御风极有可能杀了他们五个祭旗。不过,他也相信,辰王榭的婚礼没那么轻松。小歌虽是他的长辈,但谢琳生育得太晚,小歌比谢家的孙辈长了一辈,谢家的孙辈却有四个年龄比她大,特别是谢非,足足长了小歌四岁。小歌也算是他看着出生长大的,至少小歌成人前有一半的时间他都看着,他了解小歌,小歌不是那种会轻许婚约的人,更不是那种会对威胁妥协的人。那可是云唐的女儿,想想那些曾经威胁云唐的人无论成功与否,最后的下场,谢非心中便忍不住一寒。
想到此,谢非不由回头看了眼主帐,嫉妒与愤怒最容易迷惑人的眼睛,希望那人能早日想明白。
☆、番外前世之诺
生为王族,是福,然对他而言却是不幸。公子浔广开嗣源,每年都会七八个妾婢怀上孩子,但能够生下来,且生下来后是活的,又没有在三岁前夭折的,少之又少。他虽活了下来,却因重瞳不详,又生而克母被理所当然的遗忘,似老鼠般在公子浔府邸的角落里苟且求生,隐忍而绝望。老嬷嬷是唯一对他好的人,但她死了,被人给活活打死了,他唯一能做的便是杀了公子庄为他报仇,他用了一年的时间等待与制造机会,最终一击成功。
第一次杀人,他觉得很兴奋,他喜欢这样的死亡,比他以前喜欢用将昆虫撕掉翅膀,用木刺扎成一串再吃掉更加兴奋,虽然看不到自己当时的样子,但多年后的他明白,当时的自己一定是极可怕的。而小歌便是在这样一个时间突如其来的闯入了那样的他的充满黑暗的生命中,似月下的妖精,更似皎洁的明月,虽不耀眼,却温暖着黑暗中的生物,让黑暗中的生物本能的被黑夜中的光亮所吸引。
他的第一反应是杀人灭口,然而小歌对他重瞳由衷的赞赏以及对自身异眸的自恋臭屁让他放弃了,这是一个很不一样的人,和他所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她是真的很喜欢他的重瞳,一种她自己恐怕都说不清的喜欢,令他诧异,直到多年后巫谢伯服让他看到被忘川洗去的记忆他才明白,她喜欢他的重瞳不足为奇,因为她是认识他的另一对瞳子的主人,认识他身体中沉睡的那一部分。
御风,这是他的名字,她为他起的,属于他的名字,他心里很高兴。有了名字,他不再是一个无名的野种,即便死了也不会有人记得,他想,即便日后他死了,这个小贼也一定会记得她曾为一个人起过一个名字,而那个叫御风。
偷食物时小歌高超的撬锁手艺让他想到了老嬷嬷曾提起过的一个职业——小贼,一个身体不好却爱动爱闹且一片孝心的小贼,他完全无法理解,公子浔府不是好玩的地方,她怎么就能为了一株乌莲这般冒险?心中却又有着一种隐秘的期望,希望她也能为他那般好,希望有一个人能够这般认真的对待自己。而从她珍藏的家书中,他摸索清了她的家庭关系,一对父母一堆表兄弟,与父亲关系不好,但与母亲关系极好,不过母亲的身体同样有问题。
得了手她便离开了,虽然说了会回来看他,但他始终不安着,怕她不来,他是不祥之人,人见人厌,怎么会有人喜欢他?然而她还是来了,带着伤来了,只因答应过他会来找他,连山氏的子孙最重诚信,他不知道什么连山氏,却很高兴她回来,回来了就好。
体弱多病的人多半好静,小歌截然相反,她好动,尽管身体注定她没那个本钱,可没有门,她会跳窗。因此清楚自己无法活蹦乱跳后,她让他背着她走遍了王城的大街小巷,很累,脚底都磨出了血泡,但他觉得很开心,原来他不是废物,他很有用,他也能让别的人感到快乐。即便是做为牛马,也未尝不可。
或许是为了弥补他每日背着她到处跑,她教他读书习武,很努力的栽培他,努力得让他有些不安。她对他的栽培与偶尔奇怪的眼神让他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似乎她在将他当成另一个她,在将她的一切教给他,因为有什么东西要托付给他,所以希望他有着足够的能力承受她的托付。他不知道她想要托付什么,但他希望自己能够帮到她,因此学得很认真,无论云卫安排的训练如何变态,他都一声不吭的接受。
遇到云唐是一个意外,他们的眼睛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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