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直白点,这轻轻一笑,是将颗葡萄顶端浅浅剥开一点皮,视线所能看到的清透和多汁。但这浅浅一点是决计不够的。它是种邀请,叫人把他剥得更深些,揉得更碎些,让汁液淌散开,直到满手满掌的甜汁淋漓。
这充满感官意蕴的滋味微妙地散发出一股大麻的香气。
他拉下周泽楷的头,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
然后,他的手往下,拉住了周泽楷的手。
由手腕处向下滑,细长的指节擦过掌纹,渐变成掌纹之间的一分分贴合,最后,是指尖相触。
叶修的手是有些凉的,周泽楷的手却挺热,但这样的联结,最后总会熏染成同一的温度。
古语之中,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又有一首打油诗说:你来自云南元谋,我来自北京周口,让我牵起你毛绒绒的手。是爱情让我们直立行走。
无论是哪一种说法,隽永的或是谐趣的,总归,牵手这件事是有着些与别不同的意味的。
“走吧。”叶修说。
这是他们第一次牵手。
他们就这样走出了大门,走上了街道,没有放开。
当然他们是惹人注目的。他们那么好看。周泽楷是一眼可望见的明朗挺拔,入了眼,就擦不掉。叶修是谜一般的暧昧慵懒,那种流离晃漾得要淌不淌的情态,煽动起一些歇斯底里的东西。
他们在人们的视线中行走,可也只像是走在自己的世界里。
像在月亮上,只有两个人。
周遭熙熙攘攘,耳边却寂然无声。
阳光洒在沿途的树影上,将他们头顶的叶片映照得近乎透明。
有首歌里幽幽唱着:谁能凭爱意将富士山私有。娓娓道着一个词人对一个歌手数十年求之而不可得的痴恋。
他的才情与他的妖娆在无数人眼中都是天作之合,可惜,他只是将花瓣铺满了心里,他的富士山终究归了别人。
谁说富士山不能私有呢?如果,能将自己站成另一座山的话。
是有一种方法的。可以沉恒稳定地驻在同一块土地上,在“众鸟高飞尽”之时,“相看两不厌”。峰顶云巅,是天玄地黄的大风景。
山与山是可以延绵起来的,用人类的语言,就是牵手。
人们抬起头,便能看到连成一片的鲜润的雨过天青色。
周泽楷是只要自己认定了的事情就会做到底,任你纷纷扰扰我自岿然不动。叶修则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他人咒也好骂也好怨也好,在他那里都只如过耳轻风,一点儿痕迹都留不下的。
不怎么活在现实世界里的两个人凑在一起俨然天残地缺,管人怎么指戳呢,兀自坦坦荡荡。
叶修没问周泽楷的意愿,他决定了,他就要对方跟着。要是跟不上,他就会拉他。要是再跟不上,嗯,会存在那种情况吗?迟迟跟不上叶修的周泽楷,那就不是他喜欢的周泽楷了。
情调什么的,他们不太知道。但他们却在无意中,将浪漫这个名词重新定义了一遍。
他们走过了大概三个还是四个公交站牌。
叶修有一双不惯走路的脚,这双脚往床上一搁,便看得到在那自然弯曲的弧线上轻微的破皮,如白瓷上倏然现出的细细裂纹。
周泽楷握住他的脚踝,不是抓,也不是捏,就是字面意义上的握住。他的脚踝那么细,周泽楷的手指又足够长,正可把他微湿的脚踝裹进手掌里。
周泽楷用的力气不很大,但也不怎么轻,若要挣,那是断然不能的。
不过叶修当然不会挣。
他望着坐在他对面的男人的脸。带一些孩子似的执拗,也带着些雄性的跋扈。
这两股力量汇在一起,在他身体里硬顶开了个凹荡来。
他会往对方枪口上撞的。
周泽楷把他的脚放在自己的膝盖上,将目光注入,说:“破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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