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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部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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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一九九二年,两人相安无事地升上大二,铺天盖地的基础课压下来,莫茗梓那二流子臭流氓的本性却日渐显露,开始盯着学校里的美女盘算怎么把人家弄到手。马律箩深知自己这个伴读童子责任重大,不能让莫茗梓有任何闪失,所以她当了班长,为的只是帮老师记考勤时第一笔先给莫茗梓画上钩;所以她主动帮老师批试卷,因为她可以左手握钢笔右手握红笔地一边替莫茗梓写考卷一边替老师改试卷;所以她会提前为莫茗梓打点好被莫茗梓看上的人,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只求莫茗梓玩完之后别留下个脏屁股给她擦……日子一天天过去,她数不清自己到底为莫茗梓答了多少次到,写了多少考卷,扯了多少皮条,总之还没到大四,莫茗梓就将方圆十公里以内的美女都勾搭遍了,有男友的,没男友的,一个都没放过,有一回还差点错上一个伪娘,吓得莫茗梓连续三天不敢再提美女的事,生怕下回还遇到带把儿的。

话说到这里,有人该叫“GL文里能不能别搞得满世界都GL”了,有人该好奇马律箩究竟是怎么看上莫茗梓的了。可这两者通通都是必然的。前者很简单,哲人愿意。GL文里干嘛非得来对BG搅合一通,爱看BG的请直接看BG去。后者更简单,日久生情。莫茗梓漂亮,人见人爱,马律箩也不能免俗,请尊雅典娜回家供着也好。反正莫茗梓自有一把直脑筋的好脾气,决不算一无可取之处,退一万步,即便她再无能,个大活人暖被子的功能总还是有的吧?

大四那年,马律箩向莫茗梓表白了,在一个枯藤老树昏鸦的场景下。莫茗梓自然又是好一顿吐,这回足足病了一个月,几乎瘦成麻杆,三步一喘,五步一歇,远远望去就是个标准的林黛玉。马律箩知道莫茗梓逃不出她的五指山,打那以后也就识趣地不再刺激她了,按马律箩的想法:你最好的年岁不给我,我总能等到你老得没人要的时候吧?于是马律箩才不着急呢,她甚至热切地盼望着莫茗梓跟阮窦孚生个娃——不劳而获,到头白捡一孩子,多赚!

阮窦孚对她马律箩来说,也就这点功能了。

可惜天不遂人愿,阮窦孚与莫茗梓结婚六年,别说孩子,连个屁也没生出来,这下马律箩可坐不住了:我的人不能让你一天天的白上啊。生不出娃儿就赶紧滚蛋,别占着茅坑不拉屎!是以马律箩开始琢磨让阮莫离婚,换个有生育能力的种马来造人。

莫老爹越老,对莫茗梓这个独女就越爱,马律箩是莫茗梓的脑袋,爱屋及乌,他也将马律箩当成女儿看待。马律箩把阮莫联姻生不出孩子为由将莫茗梓的幸福问题提上日程,莫老爹一想,也觉得有道理,但令他支持马律箩杯葛阮窦孚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在于阮家中落,失了政界势力,只剩满身铜臭,实在有些配不上他的女儿了。

290 算了吧……

对莫老爹来说,马律箩是莫茗梓的主心骨,但他不知道,在后来,马律箩已然成了他的主心骨。他对她的信赖,短短四年间,由斟酌考量疾速上升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有时对马律箩的提议他甚至连过脑想一想都不必,仿佛做个决定就是把头一点的事情,也许,在他潜意识里早就清楚,莫家于他之后,也就只能靠这个没有血缘的马律箩了。

他知道马律箩是个几乎没有物质追求的人,她手里握着小半个千万,唯在每年春节前买两身新衣服。当然,她那新衣服肯定也没什么上得了台面的好货,都是连小白领都不屑于着眼一溜的中低档品牌。最近这身是今年一月初她从ebay上买的,六十八美元,那牌子拉出去溜十条街都碰不到个认识的,她的勤俭节约如此可见一斑。然而相较她的个人饮食,她的衣服俨然算是奢侈品了:一顿饭一个馒头加一碗豆干芹菜,有时换成腌黄豆,有时换成小鱼干,主席最爱的红烧肉每星期只得一次,味道还淡得好像盐比金贵,要是不说她的身份,别人大概要认为她连穷鬼都不如,简直就是个苦行僧。因此他觉得马律箩没贪念,对莫茗梓是真心的好。这个理由足够让他放心。不放心也实在没其他办法。用人勿疑疑人勿用。他既然看准莫茗梓无能,他就要好好对待马律箩。她是他一手带出来的,有几分师徒之恩,日后就算再不济,她念他全然赤诚,赏莫茗梓一口饭吃不成问题。若换成别人在莫茗梓身旁,就算是莫茗梓的丈夫,他怕他一死,莫茗梓就要流落街头乞讨过活了。

事实证明,莫老爹是一位富有远见卓识的政商。

他早早瞧死莫茗梓是对的,早早抬高马律箩也是对的——马律箩对他莫家真的没有一丝贪念。她仅对莫茗梓一个人保有贪念。不彻头也不彻尾的贪念,却是最完全的贪念。她这辈子也就只有这么点儿贪念了。

莫茗梓从小脑筋直,不研究怎么赚钱,也不研究怎么花钱,自己没有好品味,却总唠叨马律箩给她丢人。马律箩就算无数次解释过自己就爱这么简单吃穿,她也依旧会定期不定期地送马律箩一堆不合时宜的名牌,一打被马律箩当学习素材消耗的红酒,以及许许多多与马律箩本人三五不搭的高价货,美其名曰“关怀职工”,实则丰合内部从来没人当她这个董事长是老板。就算有,也是违心的,给了莫老爹几分薄面的,抑或垂涎于她天仙美色的。剩下的,无一例外,全当她是被马律箩操纵着的美丽傀儡,即便事实上只要她随口一句话,马律箩就能心甘情愿地为她上刀山下油锅抛头颅洒热血,只要这件事不关于“喜欢”。

嗯,这就是马律箩一定要置阮窦孚于死地,同时不愿全力打压源通与金狮的原因。

马律箩不是神仙,也不是师烨裳那种天性凉薄的活死人,她的嫉妒心不比谁少,独占欲也不比谁弱。她看得出莫茗梓对阮窦孚有感情,更看得出莫茗梓对林师二人迷恋。阮窦孚是真的喜欢莫茗梓,林师则是真的不喜欢莫茗梓。然而无论喜欢还是不喜欢,只要关于莫茗梓的“喜欢”,她都有能力将它们革除,一切都只看她想与不想。

“我有什么不好的呢?除了丑点儿之外。”出年二月二龙抬头,马律箩坐在莫茗梓左边,与莫茗梓比肩理发时问。理发师时常都要听见这样诡异的对话,是以此刻就习以为常地在她背后瘪了瘪嘴。

莫茗梓盯着镜子里那些正在被寸寸剪短的发丝,心中隐隐有些舍不得,但她的头发素质太好,好得半月不剪就要长乱形状,于是她只得任由发型师对她的脑袋继续上下其手,否则明天父亲见到的将是一个洋溢着庞克气息的女儿。在马律箩问话的前一秒,她还在想,如果发型师再漂亮一点,也许理发的过程会显得不那么漫长——花心的人都没耐性,莫茗梓也不例外。她很不想就马律箩的问题进行回答,因为这样的问题她已经回答了没一千遍也有八百遍,自马律箩对她表白遭拒,几乎就是每星期一遍!这搁谁身上都受不了,可她偏就生生地受了十五年!虽然每次都只需回答一句话,马律箩就自动消停了,“丑还不够啊?你还要多不好?”

听闻此言的马律箩,在脑海中将能对莫茗梓行使的诸多“不好”检阅了一遍,最终发现自己对莫茗梓真的很好很好。如若不然,她应该往莫老爷子的特供香烟里加点儿料,让鳏居多年的老爷子速速飞升天界与嫦娥共婵娟去;她应该在老爷子死后将莫家的钱通通转进自己的账户里,让莫茗梓今后连嫖个普通暗娼的钱都掏不出来;她应该把莫茗梓关在房间里任自己每天由着性子对她表达爱意;她应该抓住莫茗梓青春的尾巴,在她还没长出深刻的鱼尾纹之前将她仅存的美好时光全部占据,而不是陪她玩玩闹闹,眼看着她花蝴蝶一样穿梭在形形色色的女人丛中……每为莫茗梓扯一次皮条,马律箩都觉得像是从自己心脏上扯下了一片血淋淋的肉,胸中疼得令人浑身发软,满头冒汗,却不知如何才能停止这种会由于明知是自作自受而变得更加难忍的疼痛。

她十万分地想要变态一次,与轻易就能被操控在股掌之中的莫茗梓玩玩所谓之“囚犯游戏”,可惜她总不忍心伤害莫茗梓。

对了,她是个连拒绝莫茗梓非分要求都做不到的感情废物。

十六年,打认识莫茗梓到现在,她已经正常了整整十六年,现在突然想要变态,谈何容易?

以她对莫茗梓的感情,最过分也就只能做到将阮窦孚,一个真心爱着莫茗梓的人,从莫茗梓身边剥离这种程度。至于林森柏和师烨裳,她是抱着“莫茗梓若实在想要就捞来给莫茗梓解解春情”的心态去处理。权衡轻重,还是阮窦孚更重要——就算她说她不恨这个男人,谁信?反正咱那英明神武,万受无疆,美貌与智慧并重,连炒个股票都要讲求艺术灵感的师烨裳师大仙不信。

二零零七年七月六日中午一点过五分,马律箩接受了师烨裳的条件,苦笑一声,无可奈何地望向坐在沙发里像是马上就要睡着的师烨裳,“你是我见过最热爱爱情的人。连工作都充满了恋爱的气息。你一定很幸福。如果不是张蕴兮死了的话。”

师烨裳早做好了受刺激的准备,此时也没怎么反弹,只是两眼放空地看着米黄石地面,微微摇头道:“生意归生意,别把她扯进来。刺激我对你没什么好处,你也知道我抬价比压价容易。”

“呵呵,恐怕也就只有这样的你才能想出这种损招来釜底抽薪了,”马律箩从手袋里掏出个扁长烟盒,三指捏在盒口技巧性地交错一捻,两根纤细的白色纸圈立刻半弹出盒体,她知道师烨裳不抽大麻,便将其中一根按了回去,剩下的一根被她塞进唇间,径自点燃,深吸一口,吐出的烟线又直又长,白得发蓝,“我在B城设了这么大的局,没想到结果就输在你一个人的一句话上。要是我说不佩服,也一定不是诚心的。今后不希望在商场上再碰到你了,跟你斗可真费力,像是跟长了好几个脑袋的妖怪斗,思想无定势,叫人摸不着路子。幸好莫茗梓没硬把你掳回家,否则她可活不长了。”

“你不用佩服我,”师烨裳讨厌大麻的味道,干脆点起雪茄,希望借此冲淡那股子令人作呕的焦酸带甜的香气,“若光我一人,现在肯定不是这种结果。”端竹的谨慎,郝君裔的广博,林森柏的支持,汪顾的坚持,少了这其中任何一个因素,这场好戏都不可能以这样一种方式落幕。马律箩这个对手不可谓不强,一个软局设得攻可见缝插针,守可滴水不漏,直到收购开始之前都几乎没有成本可言,手段虽然下三滥些,但也契合了时变计变的原则,很有值得学习之处——这是一个适者生存的世界,伪道学应适可而止。卑鄙手段若只在商业的战场上使用,那决不能说明使用它的人也是卑鄙的。师烨裳鼓起勇气瞅了马律箩一眼,衷心祈祷莫茗梓能够从她的丑陋中发现她的可爱,不然今后的日子可就太惨烈了!“至于莫小姐,我不希望也不方便多谈,她与我素昧平生,得她对我们高看一眼,我们确实应该感到荣幸的。只可惜时机不走巧,实在受不得莫小姐这番好意,这是我们的损失,请代我向莫小姐说声对不起,今后如果有机会,大家一定放下公事好好聊聊。”

马律箩闻言,状似为难地清了清嗓子,堆起满脸想死的表情,身子向前喜剧地一探,低声严肃问:“她是一根筋,你真打算让我捎这个话?”

师烨裳一愣,随即含笑摇头,“那……还是算了吧。就这样老死不相往来比较好。”

291 是不是梦?

汪顾不喜欢八月。因为八月太热,艳阳高照,遍地流火。鞋子踏上柏油路面,一踩一鞋底黑。满大街行色匆匆的路人,满大街银光晃晃的遮阳伞,满大街缺乏美感的光裸大腿。再好的车子只要在太阳底下停放超过十五分钟,车内立刻就变成一个大蒸笼,车门一开,一股子扑面的热气昭昭能把个大活人热晕过去,害得她家那驰名海外的病秧子三番四次中暑,解表驱风的中药方子换了一副又一副,咕咕噜噜灌进肚里竟如石沉大海,半点用处也无,反倒有越来越虚之势。原本只是苍白透明的皮肤,这会儿由于太阳炙烤和水分流失,隐隐显出点儿蜡黄灰青的颜色,较病态更甚,说得不客气些,师烨裳简直都快病成一只垂死的瘟鸡了,时不常地就要毫无预兆地发起高烧来吓汪顾一跳。

在这种状态下,无论是汪顾还是汪家二老都不会批准师烨裳去上班,师烨裳只得请求病假。文旧颜从札幌回来,登门看望过她一次,正赶上她当时病出水平病出热情。文旧颜孩子养久了,母性泛滥之下爪子奇欠无比,明知道她发烧还去摸她额头,一摸之下差点儿没被烫得叫出声来,这就直接准了长假,明令国代行政总经理卧床休息,这期间国代的事务暂由副总经理负责。

师烨裳抖着一双挂满氤氲雾气的浓密睫毛,气若游丝地感谢文旧颜对她的一番好意。虽然她自认还没病到那种需要二十四小时卧床的地步,但她也确实没力气起床了。中暑是比感冒更糟糕的感受,一个夏天里遭一次就难免遭两次。她算个透顶倒霉的,由于早产引起的先天性气血不足,她一年四季四肢冰凉,冷热不敏,所以不晓得依着天气穿衣服,对温度刺激的反应还特别迟钝,汗腺羸弱得比她这个人强不到哪儿去,偶尔发达一次,出的也是冷汗虚汗,如此这般,适合中暑的条件她一个不放过,六合彩头奖那般六数全中,于是毫不稀奇的,每每盛夏,她总要接二连三地病上几回,好像一株品种不良的玉米苗,大风一过就倒伏贴地,接连几天施肥浇水好容易站起来,再一阵大风赶来,她便扶也扶不住地又不知为谁倾倒了——这种垃圾体质实在是先天不足后天难补,连常为汪妈妈看病的老中医都说:“别的甭提,这丫头能全须全尾地活到现在就称得上伟业一桩。”可惜,师烨裳不争气,虽然活着,却没能干成伟业。她没因颅脑手术而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已是奇迹,于是无论从身体还是心灵上讲,她都绝算不得个全须全尾的人。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星期四,出了一上午白惨惨的太阳,正午气温高达三十七度三。

汪顾趁着午休时间火烧屁股似地往家赶。到了火锅店,她甩车入位,吱呦一声推开铁门,一眼就看见二老和师烨裳正在院子里给狗儿们洗澡。

二老当然是精神旺健的,难得师烨裳也不摇不晃地蹲在树下,眉眼带笑地用一把细毛刷给大熊理着毛。某一瞬,汪顾的脑海里清晰地闪过四个烫金大字:回光返照。下一瞬,她就摸着鼻子无声地笑了起来。汪爸爸人老耳不聋,在淙淙水声中还是听见了铁门的哀号,抬头发现一只漂亮的小飞象正半掩口鼻站在门边看着白玉兰树下的身影傻笑,便用肘尖捅了捅身旁的老太太,压低嗓音贼贼道:“又来了又来了。”汪妈妈心有灵犀一点通地偷瞥一眼向门口,随即又在汪汪身上极富技巧地抓挠雪白泡沫,“你没资格说女儿。她跟你年轻时候一个样的。”汪老爹咕地打个饿嗝,没听见似地起身招呼厨房开饭去了。

这天,师烨裳的好状态一直延续到晚饭前,当然,这是在室温22。1°C的条件下。她神清气爽地吃了午饭,喝了藿香正气水,含着龙虎仁丹查看电邮,处理公务,一口一口,无比享受地抿净半海碗中药,病态苍白的脸上闪耀着厚积薄发的精气神儿。大熊和汪汪在客厅玩厌了,跑到房里看她,她想躬下身去摸摸两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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