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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21噬嗑卦好制度贵在执行(第1页)

噬嗑:亨。利用狱。

【白话】

象征咬合:亨通无阻,有利于使用刑法。

《象》曰:雷电,噬磕;先王以明罚赤法。

【白话】

《象辞》说:《噬磕卦》的卦象是震(雷)下离(火)上,为雷电交击之表象。雷电交击,就像咬合一样;雷有威慑力,电能放光明,古代帝王效法这一现象,明其刑法,正其法令。

“令素行”,这就说明将帅与士卒之间关系融洽。将帅要想做到“令素行”,则需“与众相得”。“与众相得”是“令素行”的前提条件和结果。但“与众相得”并不容易。首先要做到“为将之道与众同”。正如,《军谶》曰:“军井未达,将不言渴。军幕未办,将不言倦。军灶未炊,将不言饥。冬不服裘,夏不操扇,雨不张盖,是谓将礼。与之安,与之危,故其众可合而不可离,可用而不可疲。”就是说,军井还没有凿成,将帅不说口渴。帐幕还没有架好,将帅不说疲倦。军灶还没有做好饭,将帅不说饥饿。冬天不穿皮衣,夏天不用扇子,雨天不独自张伞,这就是将帅与士卒同甘苦的准则。将帅能与士卒同安乐,共患难,这种军队就能团结一致而不会离散,经常使用而不知疲倦。这样,士兵拥护将帅,必然誓死效命疆场,从而战必胜,攻必克。

为将高高在上,甚至贪婪暴戾,必然丧失军心,士兵离心离德,一旦用之于战争,必然丧师辱国。

将与众同,尤在“与众同好,与众同恶”。孙子说:“道者,令民与上同意者也。”(《计篇》)“与众相得”亦是强调上下同心。但是,要想使军队上下同心,就要求将帅平时以军纪军法严格约束士卒,以身作则,使士卒畏服,无条件地服从命令。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就是这个意思。曹操就是这种“其身正,不令而行”的人。

一次,曹操率领士兵们去打仗。正当曹操骑在马上边走边想问题的时候,突然“扑刺刺”的一声,从路旁的草丛里窜出几只野鸡。曹操的马没有防备,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吓惊了。它嘶叫着狂奔起来,跑进了附近的麦子地。等到曹操使劲勒住了惊马,地里的麦子已经被踩倒了一大片。

曹操看到眼前的情景,把执法官叫了过来,认真地对他说:“今天,我的马踩坏了麦田,违犯了军纪,请你按照军法给我治罪吧!“

执法官听了曹操的话,非常为难。按照曹操制定的军纪,踩坏了庄稼,是要治死罪的。可是,曹操是主帅,军纪也是他制定的,怎么能治他的罪呢?

想到这里,执法官对曹操说:“丞相,按照古制‘刑不上大夫’,您是不必领罪的。”

“这怎么能行?”曹操说:“如果大夫以上的高官都可以不受法令的约束,那法令还有什幺用处?何况这糟蹋了庄稼要治死罪的军令是我下的,如果我自己不执行,怎么能让将士们去执行呢?”

“这……”执法官迟疑了一下,又说:“丞相,您的马是受到惊吓才冲入麦田的,并不是您有意违犯军纪,踩坏庄稼的,我看还是免于处罚吧!“

“不!你的理不通。军令就是军令,不能分什么有意无意,如果大家违犯了军纪,都去找一些理由来免于处罚,那军令不就成了一纸空文了吗?军纪人人都得遵守,我怎么能例外呢?”

听了曹操的话,执法官头上冒出了汗,他想了想又说:“丞相,您是全军的主帅,如果按军令从事,那谁来指挥打仗呢?再说,朝廷不能没有丞相,老百姓也不能没有您呐!“

见执法官这样说,众将官也纷纷上前哀求,请曹操不要处罚自己。

曹操见大家求情,沉思了一会说:“我是主帅,治死罪是不适宜。不过,不治死罪,也要治罪那就用我的头发来代替我的即脑袋吧!“说完他拔出了宝剑,割下了自己的一把头发。

可以说,曹操”割发代首“的故事是军中制度执行的楷模。想象一下,如果曹操的”禁令“仅停留在口头上,而当曹操自己违反时,却出尔反尔,朝令夕改,又如何叫下属做到令行禁止呢?

在政治建设和军队建设中,不能因为仁慈而废弃法律,也不能因为执行法规而丧失恩信。军队用法规来约束将士们的行为,企业也毫不例外,也应该有自己的规章制度。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一个企业没有合适的管理制度,那必会导致员工去放任自流,企业的各种流程也会陷入一片混乱之中。但光有制度还不够,能否将制度落到实处才是最关键的。

领导作为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应当怎样才能不让自己的制度只是一纸空文呢?除了要严格地要求员工以外,自己遵守也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做到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才能先律己后律人。不仅如此,还要勇于自我责罚。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只有这样的领导才会树立起威信,也只有这样的领导才能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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