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跟他们拼了!”
“……”
看着士兵们的愤怒,我知道士气已经开始回升了,是个好兆头。不由得在心中一乐:“嘿嘿,我这激将法看起来还挺管用的。”
我扭头看了看河的对岸,然后大声喊道:“现在,全都给我安静。”原本哄闹的方阵被我以内劲送出的声浪镇住。看看逐渐安静下来的人群,我大声说道:“我们不能光凭愤怒去和敌人对仗,那样我们只会有去无回。打仗还要动动脑子,不要呈匹夫之勇。你一个人能有多厉害?不是我在这里说大话,你们当中没有一个人会比我更加厉害。我这么厉害人都只能对付几十个普通的帝国士兵,而你们当中又有谁能够对付得了更多的敌人?一百个?一千个?那他妈的就不是人,是神仙。所以,我们要动用脑筋,要利用自己的长处攻击敌人的短处。”说到这里,我停了一下。
“那敌人的短处在那里呢?”立即有人大声地问道。
“问得好。”我吞了一口口水,“敌人的短处就是:盲目穷追,骄傲轻敌。为什么呢?他们自以为人数比我们多,兵器比我们好,大队步兵还在塔拉哥,而骑兵却马不停蹄地追了上来。事问,在这种天气下,这样的地理环境中,一队骑兵能够对我们做出什么打击?好歹我们也曾打败过他们,何况他们现在的人数也不见得会比在塔拉哥的时候多出多少。他们妄大自尊,以己之短击我之长。这就是我们的优势,这就是敌人的短处。”
“好啊,杀他个片甲不留。”
“你要我们怎么做,我们听你的。”
“哗……”
士兵的情绪一下子高涨了起来。这个时候,巴拉姆回来了。这次是连滚带爬地窜了过来,上气不接下气地叫:“他们…他们是、是从我们这…这面过来的,离我们只有十里了。”
我心里顿时一乐:“这群狗娘养的,跑的还真够快的。在这种天气、环境之中,倒也难为他们了。”
一边的阿迪达克看见了我脸上露出了笑容,奇怪地问:“敌人马上就快追到了,飞人,你怎么不惊反笑啊?”
“惊?!我为什么要惊?他们在这样的条件下跑得越快,我就越是高兴。你不明白么?哈哈哈哈…”
望着大笑的我,阿迪达克一脸的惊讶。大概现在的他是满头雾水,搞不清楚东南西北了。
“现在,我命令,巴拉姆带领五千人,必须在半个小时以内,在我们站的这个地方挖出一条宽5米,深两米,长五百米的拌马坑,并且还要把河水引进来。在敌人的骑兵追抵之前一定要在你们挖的拌马坑后面三百米的地方列出阵势,如果有敌人冲过拌马坑,你们就给我杀。阿迪达克带领五千人到后面的树林里,砍些树木来,越多越长越好。在敌人的骑兵要从你们那里绕道通过拌马坑的时候,用你们砍的圆木顺着山坡往下放,阻止他们过坑。记住,一定要守住你们的阵地。剩下的跟我来。”说罢,率领着剩下的六七千人爬上了右面的丘陵中的树丛里。
我将所有的弓箭手全都布置在了树丛之中,并命令他们在敌人向前面发动进攻的时候,要以最为密集的箭雨支援友军。在留下两千枪兵保护箭手以后,我带着另外的看上去较为强壮的三千名刀剑手,冒着大雨,在山坡顶上的树丛里往敌人追来的方向悄悄地摸了过去…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我在树丛里隐隐约约听到了战马的嘶呤声。我立即命令队伍停止前进,让所有的刀剑手全部爬在了中。透过树叶的缝隙,我模模糊糊地看见在丘陵底下的右前方的河岸上,一群帝国的骑兵正冒雨急奔。然而,战马在泥泞的河岸上不停地打滑,不时地将一个又一个的骑士摔落马下。后面的骑兵为了防止踩伤前面摔落在地的同伴,又不得不将马勒住,所以,整个队伍的形状十分可笑:前面的已经冲得老远了,而中间的却停止不前,后面的就只好从两边的空隙中缓缓穿过。
望着追兵的队伍如此的混乱、狼狈不堪,我身边的刀剑手们立刻士气高涨,几达顶峰。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我笑着对他们说道:“我们可是要等到最后才出场哟,怎么?现在手就痒了?呵呵。”身旁的一个长剑手答道:“头领,我可真是服了你了,他们这个样子,恐怕我们还没有动手就被肥头他们杀光了。你真厉害。”我听得大乐,失笑道:“肥头?谁是肥头?”“就是巴拉姆头领啊。”另外一个刀手插嘴说道。“哈哈,巴拉姆叫肥头?我到是第一次听说。谁给他起的这个名字?”“不知道。反正大伙都这么说。”“哈哈,他娘的,你们可真会乱叫。”但是,因为我怕笑得太过大声会被丘陵底下的敌骑听见,所以只得拼命忍住,不想竟憋得十分难受。
大雨渐渐地下得小了,而丘陵底下的追兵也仅仅剩下不到一千人了。看着这些大半因落马而被自己的同伴骑马踏伤的帝国骑士,正三三两两的坐在泥地上的时候,我在心里面估计了一下时间:“恩,前面的追兵恐怕已经和阿迪达克、巴拉姆他们交上了火,现在是时候了。”我腾身而起,将手里的长剑一挥,大吼一声:“是男人的弟兄们,就跟着老子冲下坡去砍他妈的狗杂种。杀…”
我左足一撑泥地,右脚往前一个跨跃,头一个从树丛里冲下了丘陵。
在我的身后,早就憋得一肚子火的三千刀剑手,立即跟在我的背后,蜂拥而下,冲着丘陵下河岸上的几百个伤兵砍杀过去。
完全没有抵抗,也来不及抵抗,这群被敌人抛弃的近千名伤兵就这样被我们这群“猛虎”瞬间杀了个干净……
我指挥着刀剑手们,以最快的速度清理了战场,将尸体全部抛进河里,兵器不够好的立即换上骑士身上的长剑。将战马统统拉到一边。
“头领,我们是不是从后面杀上去?”
看着大家眼睛里的期待,我摇了摇头说道:“你们不能只顾着眼前,眼光应该放得长远一点。现在趁敌人的后续部队还没有来,我们得赶快布置一些阻挡他们前进的陷阱之类的东西。记住了,我们的动作越快,后面的弟兄就越早得到我们的支援。”
※※※
大约用了一个多小时,我们这队人在这不足四百米宽的河岸上挖掘出了一条7米多宽、3米多深,从河边一直抵达丘陵底下的一条阻兵坑道。然后,将骑士们的长矛全都插在了坑底。当所有的工作完成后,我翻上马背,看着身边的士兵,大声说道:“现在,没有马骑的弟兄跟在有马骑的弟兄后面,我们一起冲过去,配合前面正在做战的弟兄,把这支帝国的骑兵消灭掉…前进!”
我将手中的长剑向前一指,催动坐下的战马,率领着这支刚刚更换了装备的“王牌”部队,由原路杀向敌人的后方…
当我带领着弟兄们来到离前面的战场约有一千米的时候,形势正如我事前所料的一样:长长的拌马坑挡住了奇兵的冲击,一小部分的骑兵收不住马腿,一头载进了坑道之中。剩下的则混乱地往丘陵上冲,想绕过拌马坑。而阿迪达克则放落滚木,顿时将坡下的骑兵砸得人仰马翻。被我埋伏在丘陵上树丛里的弓箭手们,在敌骑向后溃退之际以高射低,密集的箭雨再一次将混乱不堪的骑兵们射倒了一片。更何况骑兵在这样的环境中根本就没有任何的优势可言。
看到这样的,大大有利于我们的战况,我没有命令身后的士兵向前进攻,反而命令他们跟在我的身后,下马向山坡上跑去。虽然不明白我的用意,但是士兵们还是照着我的命令做了。
我来到了弓箭手的阵地上,命令他们继续发射箭支,攻击敌人的后方;同时命令原本保护箭手的长枪兵立即加入我所率领的刀剑手中,组成一支混合部队。然后与阿迪达克的部队会合一处,从坡顶上杀将下去。
帝国的骑兵们看到骑在马上同我们作战实在是得不到半点的好处,分分扔掉长枪跳下马来,用长剑和我们对砍。这下到好,在此消彼涨的情况下,骑士们根本就挡不住从坡顶猛冲而下的我所率领的士兵。就好象虎入羊群一般,顿时便把帝国骑兵们冲了个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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