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儿子是个孬种的话,这就不太好说了。
“那小瘪三呢?不是跑了吧?”老流氓有点紧张,生怕听到这个答案,“他去哪里了?”
“不知道,刚刚我看到他带着无涯不知道去哪里了。”冥海撇了撇嘴说道:“我看无涯的样子挺兴奋的,不知道是去干什么了。有他一起跟着,我想应该是不会跑的。”
参仙老怪闭着眼睛,一边感应情况一边向领主大人汇报。暗精灵哨兵也不时候跌跌撞撞地不时将她在高处观察到的消息反馈给领主大人。
“有多少人朝这边来了?全是骑兵么?”凌云摸了摸下巴,他也学着参仙一样闭上了眼睛装深沉。“这一次来的人估计不少。等下你们悠着点,能不杀则不杀。要记住我们始终不是无劫无量的。”
“前辈,你以前杀过人吗?”对于这一点,冥海很是感兴趣,并且也是和他息息相关的——这个家伙在第一天就屠杀了起码有将近一万多普通的红月帝国士兵,是一个真正的战争狂人。据说他以前曾经在军营里混过,大小还混了一个不小的官职,天知道这么一个混身杀气的家伙是什么修炼成仙的。据他的好朋友无涯透露,这个家伙上天的时候不仅仅没被天劫狠狠的招呼,而且竟然就只劈了两三道下来,然后这家伙左闪右躲了一下之后,竟然就羽化成仙了——当时赶来帮忙的无涯眼睛都看红了,你说一个在军队里杀孽无数的家伙,竟然就让他这么躲过了天劫,这还有天理么!?
不仅仅是无涯看红了眼,他带来一帮子准备帮忙的家伙也看红了眼——大家都知道这个家伙杀孽重,本来以为他的天劫必定是狠毒无比的,谁知道竟然只是象征性的朝下落了几道不痛不养的闪电,就如此放过了这个家伙,这怎么能让人想得通。
所以,当时几三个仙人都没有出手,充其量就是放了一个仙雷,还是三人联合的。冥海却去了,他是没有遭到天劫虐待过的家伙,不能同日而语。
“嘿嘿,人倒是杀了不少。算起来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吧。”老流氓回忆了一下大荒原屠杀案说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没什么,是在想,你杀人怎么不会有天劫呢。。。。。。”冥海若有所思的摸了摸下巴。“这里面一定要什么名堂才对。”
几个人朝他投去了看傻B才有的眼神。
遥远的地平线上总算远远地走来了几骑人马,一片大旗在凌晨的劲风中迎风招展着,舒展着自己的身体。
等待是漫长的,老流氓脖子都望长了。
一曲楚歌柔肠断 三百九十八 贼喊捉贼
手机电子书2009w。网 更新时间:2007…8…8 9:00:00 本章字数:3552
回忆起这场战争,很多能够在瑟雷恩居民记忆中出现的情况是这么描绘的:那场面,那气势,红旗招展是锣鼓喧天,人山人海挤得是水泄不通。一眼望去密密麻麻的人根本看不到头。只听见无数骂娘的声音,你踩了我的脚,我撞了你的腰。
传说这一场面在若干年后被两位伟大的游吟诗人改变成了著名的搞笑剧《昨天今天明天》,在一堂名为“春天的晚上”,由若干傻B导演主持,由若干傻B演员参加的号称屎上最烂的联欢节目晚会上播出。并且有瑟雷恩的居民去起诉他们侵权——这联欢晚会不是瑟雷恩的保留节目么。。。。。。
扯远了,回归话题。
老流氓领着几个打手站在前面,等待着着批军队的头领过来对话。这是两军交战的惯例,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兴起的,这些古老的惯例也只有仅仅一条,也就是这两军交战前将军出来对骂的习惯——也许大家都是文明人了,一见面就干架总是不好的。文明人有文明人的处理方式,比如说我今天要攻打你的领土,两个将军或者首领先出来对对话,如果有一方在骂娘的阶段上软了下去,感觉天气阴暗了,被神抛弃了,敌人太强大了或者是根本没有信心的时候,可以投降。
这样的投降方式有几种好处,首先是投降之后可以保全性命,第二则是不会受到什么拷打——虐待俘虏也是瑟雷恩战争条例上明文禁止的。
很显然,今天这一批人马是不会投降的,按照暗精灵哨兵的说法,人山人海简直就望不到头!粗略估计不下五万人。要启动如此庞大的军队,后勤给养,武器装备,随军的厨师、铁匠、治疗师、牧师等等就是一笔极为庞大的开销。如果就被人家两句话恐吓回去了,那不是白白浪费了一大笔金钱么?看得出来,这批人今天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将瑟雷恩从坎纳斯的地图上抹掉。
更显然的是,凌云肯定也不会投降的。后面有几个美女看着,有儿子等着,旁边还站了几个打手——虽然人数没有对方这么多,或者连五分之一都不到,可是咱拼的是质量,一个维京武士干掉十个人类士兵足足有余吧?只要不遇到重骑兵团的冲锋,他们的屠杀效率还会增加。
“看来这里和我们的战争习惯倒是很像。”冥海看出了端倪之后点了点头说道:“在我的家乡,我们出去打仗的时候也这样,两军都不直接干,而是首先派出两个谈判专家互相骂娘,到一方骂输了之后,再派出两名武将对打,如果哪一方打输了,他们的士气必定大减,就趁这个时候突袭是最好不过的了。”
“战争都是有法可依的。”蛟龙在后面毛遂自荐说道:“如果等一下要单挑的话,我觉得派我出去很合适,大家有意见没有?”
“你合适个屁,你这不知轻重的家伙,一爪子能怕人脑袋拍成稀泥。”参仙睁开了眼睛说道:“你肯定是不合适的,好像他们这里两军交战之前是不开杀戒的,即便是打也只能打输,不然会遭到整个大陆的唾弃。派你上去,还没等一个回合下来人家的脑袋就变成西瓜了。”
“你怎么知道不杀?打仗难道还不能杀人吗?”蛟龙表情极度不屑:“我知道了,你不想让我去,敢情是你想自己去吧?你这个该死的老桃子,你看我哪天把你生吃了。”
“吃,我看你能不能吃的到。”参仙接着转过头来对着凌云说道:“对方出来了两个人,我猜应该是对方的将领才对。”
撇来了打架狂蛟龙不谈,这里还有一个战争狂人——冥海早就跃跃欲试了,单挑这样的事情他可是好几万年都没有做过了。以前带领部队砍人的时候倒是跟人家单挑过,可惜那时候他已经非常凶猛了,常常是对手不到几个会合就被砍下马来,所以经常都是精力过剩得不到发泄。
这下好了,一来就有仗打,完全是合乎他的心意了。这个超级打手不知道从哪里抽出了一把剑来——看上去也不是什么神兵利器一类的东西。不到一米长的剑身完全是标准的剑士配备的武器,可刺可砍,威力倒是不小,只不过那上面锈迹斑驳的犹如在地下埋了几十年一般,走近了看知道它是一柄或者拥有了光辉过去的大剑,远一点看完全是一根烧火棍。
两名红月帝国的将军越走越近,已经在地平线上能够清楚的看到他们脱队而出的身影了。两个人都是手持长兵器的家伙。一般正规战场上的将军们都喜欢用这种距离长,杀伤力大的东西。除开那些雇佣兵投身或者是本来习武的家伙之外,长兵器是战场上的不二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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