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不见对鲍德温说:“我那匹龙马一直没有经受考验,你带着他走一场长征吧。”
凯特琳对鲍德温说:“如果遇到姆拉克,他问到我,你可以告诉他,我们可以联手一起除掉摩多!”
鲍德温带着他的铠甲、长枪、佩刀以及铁胎弓,回头看了看送行的人群,向众人挥手,疾驰而去。
鲍德温在体制内待了二十多年,没想到现在还挺享受这样的生活,无需看领导的眼色,无需照顾同事的情绪,也不用想着如何鼓舞士兵的士气。
他一个人在荒原中好不自在,一会儿驰骋,一会打猎,一会儿搭好帐篷,弄好篝火烤着新打来的山羊。
冬天很冷,但是心却炙热。
在君不见手下是人生中最舒服的一段上下级关系,但是怎么也没有和老妻儿女们在一起快活。
他拿着君不见的长枪,挥舞着,长枪厚重尖锐,无坚不摧,越来越顺手,真的好想也拥有这样的武器。
也许回去后,君不见就不会再要了吧,他应该做了更好的。
圣裔大人给这把长枪取名红缨,真的很唯美。
又拿出长刀,仔细的擦拭,这刀的雪花纹路犹如牛肉一般,非常美丽,吹毛断发,斩钉截铁一点也不会缺口,阿尔帕德对他的长刀爱不释手,比对他那个大波妹还好。
自己没有长刀的时候找他借来耍耍,这个狗东西可不是那么情愿。
又拿起铁胎弓,鲍德温心想,有这样的武器,天下哪里不可去?
两百斤的弓力,鲍德温只能连射十二箭,圣裔大人就厉害多了,他现在可以连续速射三十支箭。
不过原装的箭矢只有二十四根,自己又配置了另外三十支总是软趴趴的,没有原装的锋利和坚固。
武器是士兵的生命,对待他要比自己还要好。
对付野兽这种普通箭支就好,跑跑跳跳的山羊,一箭贯穿身子,很快就流血而亡。
***
经过了食人魔的巢穴,现在食人魔已经被迁移到天山,这边安全了许多,居然看到了有篝火的痕迹,说明人类又开始涉足这里了。
经过狼人的巢穴,狼人也迁移走了,鲍德温发现一队商队。
商队首领,看到全副武装的鲍德温,立即抚胸行礼,说:“伟大的骑士大人,请问来自哪里,去向何方,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吗?”
鲍德温一副老干部的模样,对他们爱理不理,但是就这样,商队对他却更加放心了,因为可以确定人家是正经的官兵,官兵相对来说还是要点脸,很少打劫商队。
商队首领给了鲍德温一把银壶,里面装了酒。
鲍德温喝了一口,然后丢还给他,拿出自己的酒壶,喝了一口,说到:“你的酒差了点味道。”
商队首领也不恼怒,说:“骑士大人的酒理所当然的比我们这些穷鬼的好。”
鲍德温懒得和他鬼扯,在旁边搭好帐篷准备睡觉。
一夜无事,鲍德温吃了早餐收起帐篷准备离开。
商队首领说:“骑士大人,我们去边关之城,如果您顺路,可以给我们提供保护,我们愿意提供一个金币酬劳。”
鲍德温想了想说:“五个!”
两人讨价还价后,最后达成三个金币的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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