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是这一眼,差点让他的心从喉咙里跳出来。
他大步跑了出去,追上了那青衣人,当他看清了那人执伞的右手上一抹鲜红时,刹那间整个人如雷贯顶。
那是大爷谢言君一直带着从未脱下过的戒指。
那是代表了谢家绝对权利的东西,是谢家男人代代相传的血戒,戒指上那颗能买下整整一座都城的血玉现在就在他面前,所以,这人他…他!!
他便是新家主谢三思!!
刘管家双唇发颤,弯下腰行礼:“二爷,您…您吉祥,我是您的管家刘川!”要不是认出了他机灵认出新家主手上的那枚戒指,还不定要等到什么时候。
青衣人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 “你就是大哥口里的刘川吗?比想要中看起来要年轻些啊。”
刘川恭敬的回道:“是!二爷,您请这边走,回府让我给您接风洗尘。”
这时候雨也停了。谢三思收起纸伞摇头道:“先不急着回去,陪我去城里一趟。对了,你那名字里的川是山川的川吗?”
刘川躬身去接过伞,“是的!我娘希望我能像山一样恪守本分做人,便取了这样的名字。您觉得不妥吗”
谢三思笑着摇下头,“没,挺好的,你今后唤我老板便是了,这二爷二字我听着不是很习惯。”
刘川当然是立马的应下了,“是,老板。”
城里的集市上早已是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刘川跟着谢三思走进了一家成衣店。
从这一路走来,他就感受到这二爷和大爷完全不是一个性格的人,大爷性格张扬,而二爷则是不温不火,说话也彬彬有礼,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个温文有礼的书生。
就像现在,看着这温文尔雅的男子带着浅笑,挑着衣服的样子,真是他心目中完美家主的不二人选。
谢三思从一堆衣服里选出两身绣工精美,用着金丝打底的新衣,还让店家包了起来,看起来是要买了。
刘川秉承着管家的职责,实在不想让他文雅的二爷穿上这类庸俗不堪的衣服,便小心翼翼的开口道:“老板,您不再考虑一下,我觉着这衣服不适合您。”
谢三思笑笑,丹凤眼眯了起来,“我何时说过是我要穿了,这是买给刘管家你的。”
刘川一怔,连忙摆手,“不…不!老板,这怎么可以,太贵重了!我实在消受不起!”
可谢老板的下一段话,彻底的把刘管家打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也让他深刻地明白了表里不一,和自作孽不可活这句话的意思!
谢三思将布包丢给已经满脸通红的刘川,俯下身,朝刘川轻声道:“我说给你,你就拿着。你看你这身衣服,连五十开外的老人家都不会穿,你以后啊,记着多穿些亮色的衣服。俗话说,做我的人,就算下面硬不起来,也要把面子给我撑足了!”
刘川:﹦口﹦!!
有这种俗话吗!?
还有什么叫硬不起来!!
第二天一早,刘川穿上了新衣后,看着镜子里自己的样子,深深得呼出了一口气。
里面那位唇红齿白,两眼通红,一脸惹人疼爱的家伙是谁?!
那身庸俗不堪的金丝衣服更是什么?!
他现在真的好想去死啊!!
可刘管家没有去死,反而兢兢业业的跟在了他家谢老板后面足足一年,终于练就了一张百穿不烂的厚脸皮。
谢老板爱财如命,就算是掉在水沟里的一文钱,也要捞出来存着,虽然永远都是他去捞,他去捡,他来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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