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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第2页)

“此外,石块前后左右四面用篆体写的这四句话,其实是四句七言诗:手帕蘑姑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你知道这四句诗是什么吗?”钟老插嘴问道。

秦时鸥尴尬的笑了笑,他挺喜欢诗词的,但天可怜见,这四句诗是确实没听过。

钟老叹道:“很正常,这首诗没什么名气,我再给你读一首,你应该就有印象了。”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咏石灰,这是于谦的诗!”秦时鸥立马道。

钟老微笑道:“是的,这首诗是于谦于少保的诗作,这两首诗,都是他的大作。印章上的这首,名为‘入京’,是当年于少保从山西赴京为官时候的作品。”

秦时鸥脑中灵光一闪,道:“我想起来了,‘两袖清风’这个词,就是从这首诗里出来的,对吗?”

郭老抚须笑道:“不错,正是如此。”他翻开印章,指着最下面则是四个篆体大字道,“这四个字,是‘节庵公印’,节庵公便是于谦的自号!”

这下子秦时鸥听明白了,他的声音顿时也颤抖了起来,道:“这印章,是于谦生前所用?”

如果真是这样,这印章就不只是宝贝这么简单了,而是国宝!

于谦何许人也?那是当之无愧的国之栋梁、华夏脊骨、民族英雄!如果要夸赞他,那用任何词语都不为过!这是真正用不屈傲骨撑起过一个民族、一个朝代的伟人!

秦时鸥中学时代最佩服的两位民族英雄,便是岳飞和于谦!

郭老摇摇头道:“并非如此,这个节庵印,于谦从未用过,根据《明史-于少保纪》的记录,是英宗年间一位福建大印章师傅专门为于谦制作的,用的材质是当时能找到的最好的田黄石。”

“后来,这印章送给于谦后,于谦很是喜欢,却因为太过珍贵,没有接受,只是观摩把玩了月余,便请当时从京返回福建的一位官员带了回去。”

“这一段在《明史》有记载,但这节庵印一直没有在历史上出现过,所以后来的历史学家考据这一段的时候,都以为只是著书人为了显示于谦的清廉而杜撰的,却没想到,这宝贝竟然真正存在!”

秦时鸥明白了,白龙河里的那具骸骨,应该便是那位福建官员的。

那官员从京都押解一船银块返程,同时也带回了这座印章,结果不知出了什么意外,船落入河底,印章连同那五十多箱银块一起被淤泥封盖了起来。

毛伟龙问道:“郭老、钟老,那这印章是不是特别值钱?”

一听这话,郭老和钟老顿时横眉怒目,几乎异口同声的吼道:“值钱?这东西已经不是钱能衡量的了!知道这是什么?这是《明史》记录在册的国宝!价值连城!要是真出售,估计所有的收藏家都会倾家荡产来换它!”

“我不会卖的,不管什么情况下,我都不会卖!”秦时鸥斩钉截铁的说道。

郭老和钟老欣慰的点点头,道:“是的,年轻人,这东西不要卖,这是我们民族的瑰宝啊!这是于少保亲手用过的大印,比明朝那些皇帝的玉玺都要珍贵!一定、一定,要保护好它啊!”

46。缘分

谢过两位老教授,秦时鸥带上节庵印离开了古文化研究所。

两位老教授恋恋不舍的送走秦时鸥,他们很想留下这印章进行研究,但老头脸皮薄,不好意思开口。

这印章太宝贝,秦时鸥不想留在这里,所以就当看不出两人的不舍,最后还是带走了印章。

当年的于谦于少保,最后送走印章的时候,或许也和两位老教授一样不舍得。而和两位老教授不同,于谦可以留下这印章的,这本来就是别人真心真意送给他的。

但是,于谦最后还是将印章送还了主人,尽管它最后没有到达主人的手中。

由此可知,于谦不愧被称为‘大明圣贤’的名臣,他的清廉和节操,让后人想起来都叹为观止。

一个人的风骨,不是看他在人前做什么,而是人后做什么。

秦时鸥知道自己绝不是于谦那样的伟人,如果他还在国内,那他不介意将印章留下给两位教授研究一下。

可是他现在已经拿了加拿大的国籍,他担心两位教授知道这点之后,通知政府扣下这块印章——别怪他小人心思,政府做这种事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毛伟龙将秦时鸥和奥尔巴赫送去机场,正在候机的时候,一队空姐踩着高跟鞋滴滴答答的走进了大厅。

秦时鸥抬头想看美女,结果眼前一亮,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竟然是薇妮!

“嗨,薇妮。”秦时鸥快步走上去打招呼道。

薇妮依然穿着剪裁得体的空姐制服,头上戴着天蓝色礼帽,白金色秀发盘成发髻在脑后,双眸柔情似水、红唇不点而赤,娇躯前凸后翘,一对修长美腿在肉色丝袜的包裹下显得越加笔挺动人,美足踏着蓝色高跟鞋,纯情但又风情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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