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在食肆做工的村人回家时,便顺路称了两斤猪肉,准备按照谢虞琛教的做法,在家里试着做一回猪肉脯,也给家里的几个娃娃解解馋,尝尝鲜。
正巧那天他们家住着一个来蓬柳村贩货的小贩,男人做猪肉脯的时候便被他闻到了香味。
小贩馋得不行,当即便从怀了摸出几文钱,问主人家换了一块巴掌大的肉脯。
自家做肉脯自然没有谢虞琛那般精细。家里有什么调料就往肉馅里随便加了几样。烘烤肉片时,用得也只是普通的柴火。不像食肆专门买了昂贵的果木炭烘烤。
但饶是如此,烤出来的猪肉脯味道也是极诱人。别说是家里几个正是贪吃时候的小娃娃,就连成年人,都吃得津津有味。
先是小心翼翼地掰一小块塞进嘴里,然后再细细嚼着,品尝着肉脯的味道。
伴随着牙齿的咀嚼,肉香在嘴里不断弥漫开来,不断刺激着口腔分泌,让人忍不住想再来一块。
不知道是肉的原因,还是男人的制作技术没学到位,他烤出来猪肉脯较食肆做出来的要更干一点,不过吃起来却似乎更香了。
猪肉比较肥,再加上又多烤了一会儿,猪肉里的油脂便被逼出来大半。吃起来油汪汪的同时,又更有嚼劲。
在咀嚼的过程中,肉脯里的香味逐渐释放,即使是咽到肚子里,嘴里也还依旧残存着肉脯的咸香。
肉脯不能狼吞虎咽地吃,就是要慢慢嚼,一边嚼一边仔细砸吧嘴里的滋味,才不算白花几文钱换了一块肉脯。
要是吃得时候旁边还有一壶温好的酒,那就更惬意了。
可惜这个时代酒不是哪里都卖的,即使是村里生意最红火的许家食肆,也不是日日都有酒供应。男人家这种普通庄户更是不可能。
不过货郎也不介意,从锅里舀了一碗热水,搭配着肉脯吃得也是很香。
只是巴掌大一块肉脯实在是经不起吃,没过十来分钟,货郎手上的肉脯便都下了肚。
他嗦了嗦手指,虽然意犹未尽,但口袋里的钱是不允许他再问主人家买一块了。
况且男人本来也只割了二斤肉,做成肉脯后更是缩水了一半,几个娃娃一分,便只剩些边边角角的碎块,哪还有多的再卖给货郎。
但是见货郎如此喜欢,男人心思一转,忍不住问道:“郎君是真觉得这猪肉脯好吃?”
“那是当然!”货郎还沉浸在猪肉脯的咸香中,听到这话,想也不想地便回答道。
男人又问:“那比起许家食肆里的饭菜呢?”
这个问题明显没有第一个好答,货郎沉吟半晌,才勉强给出了一个答案:“若只是从味道来评价,二者的确是不相上下,但是……”
许家食肆的饭菜货郎也是吃过的,味道确实不错。比他从前吃过的任何美味都要更胜一筹,而且价钱也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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