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某火车站上。一辆火车头喷着白烟,蒸汽机活塞发出的声响掩盖了你打开书本的声音,一股白色的蒸汽部分遮盖了小说的第一章第一段。火车站的气味中夹杂着一股小吃部的气味。有人站在小吃部结满水汽的玻璃门窗内向外观看,玻璃门打开了,小卖部内外都雾气腾腾的,就像近视眼或被煤灰眯了眼睛的人看外界时的情景。这本小说的文字模糊,就像旧时火车上的玻璃窗户结满了水汽一样,雾气罩住了书页。这是个冬雨淅沥的夜晚,主人公走进小吃部,脱下潮湿的外衣,一股水汽顷刻裹住他的身躯。车站上传来一声长鸣,火车在雨水中闪烁着寒光的铁轨尽头消逝了。
年迈的小吃部老板正用蒸汽咖啡机煮咖啡。咖啡机发出啸叫,喷出水汽,仿佛老板在发出信号(起码小说第二段的一连串句子给人这么一种印象)。听到这个信号,坐在桌边玩扑克的人立即把自己的牌往胸口上一贴,转过身来望着这位新来者摇头晃肩,而站在柜台旁的顾客则端起杯子,撅着嘴唇,眯缝着眼睛吹咖啡,或者小心翼翼地在盛满啤酒的杯口咂口酒。猫儿拱了拱腰,收款员关上钱柜发出叮咚一响。所有这些迹象都表明这是个乡间小火车站,陌生的面孔会立即被识别出来。
火车站都大同小异,即使灯光不亮也没什么关系,你对它们早已十分熟悉了。它们都有股火车气味,即使火车都开走了也有火车气味;它们都有火车站的特殊气味,即最后一趟火车开出后的那种气味。这个车站上的灯光以及你正在念叨的这些话,都仿佛不是为了让你透过黑暗与烟雾看清各种东西,而是要使这些东西与黑暗和烟雾浑然成为一体。
我今天晚上在这个车站下车,有生以来第一次来到这里,可我觉得非常熟悉这里的情形。我从这个小吃部里走出去又走进来。时而是站台的气味,时而是厕所里湿锯末的气味,各种气味混杂在一起就是等候火车的气味。还有在电话亭里打电话的气味。如果你拨的号码没有反应需要回收硬币时就能闻到电话亭的气味。
我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在小吃部与电话亭之间穿梭而行。或者说,小说的主人公名字叫“我”,除此之外你对这个人物还什么也不知道;对这个车站也是如此,你只知道它叫“车站”,除此之外你什么也不知道,只知道你从这里打电话没人接。也许在某个遥远的城市里有个电话铃在响,但没有人接。
我挂上听筒,等硬币从电话机里哐啷啷退出来,然后再回到小吃部,推开玻璃门,走向那堆刚刚洗过却仍散发着热气的咖啡杯。
火车站酒吧(亦称车站小吃部)里的蒸汽咖啡机一会儿发出啸叫,一会儿喷出蒸汽,炫耀着它与火车机车的亲缘关系,即它与过去的蒸汽机车和现在的电力机车有着相似的地方。我在车站上走来走去,已奔波很长时间了,因为我在这里陷入了圈套,陷入了火车站上不免发生的缺乏时间概念的圈套。铁路电气化已实现多年了,可车站上的空气里还飘荡着煤的粉尘,一部描述火车与车站的小说必不可免地要讲到这股烟尘味儿。你看这篇小说已看了几页了,应该向你交待清楚,我在这里下车的这个火车站,是过去的火车站呢,还是现在的火车站。可是,书中的文字描述的却是一种没有明确概念的时空,讲述的是既无具体人物又无特色的事件。当心啊!这是吸引你的办法,一步步引你上钩你还不知道呢,这就是圈套。也许作者和你一样,还未考虑成熟,你这个读者不是也还搞不清楚,读这篇小说会给你带来什么欢乐吗?
喏,我来到这个老火车站。这里的一切也许使你想起过去,使你重新看到了已经失去的时间与地点;也许这里电灯的光线与蒸汽咖啡机的声响使你仿佛生活在当代,享受着当今生活能够带给你的乐趣。这个酒吧也许是我的眼睛,一双近视的或被灰尘眯了的眼睛,看什么也看不清楚,一切都仿佛烟雾腾腾的。但这并不排除它实际上可能灯火辉煌,霓虹灯管发出的光和反光镜反射的光把这里的每个角落都照得通明,音响器播出震耳欲聋的音乐,台球桌边和电子游戏机旁人们正在游戏,电视机屏幕上彩色图像不断变化,鱼缸里热带鱼欢乐地游着,加气管里冒出一串串气泡。我的胳膊不再是挂着一个塞得鼓鼓囊囊的旧塑料口袋,而是推着一个装有走轮与电镀折叠把手的方形旅行箱。
读者你以为我站在这个旧车站的站台上,眼睛盯着挂钟的指针,徒劳地要使那巨大的时针倒转,倒着经历那已经属于过去的时刻。难道你就没有想到我手表上的日历在那个小方框里啪啪倒退,仿佛断头台上被屠刀砍下的头颅一个个从我脚下滚过吗?不管怎么形容,结果都一样:我手握把手,推着这个带走轮的旅行箱在平滑的站台上向前走,但我的手自然而然地表示出我内心的反感,仿佛这个诚实的行李箱正在对我说,它已经成为我的负担,令我感到厌恶与疲劳。
一定是什么东西出了差错,比如火车出了差错,晚点了,耽误了换车时机。也许我来时应该有人来接,来接这只箱子;它现在好像令我十分担忧,不知是怕丢失它呢,还是急于想摆脱它。但可以肯定,这只箱子不同寻常,不能交给行李寄存处暂存,也不能随便丢在候车室里不管。我现在看表已无济于事,倘若有人来接我,现在人家早就走了。我想方设法使时钟倒转、日历倒退都是枉然,不可能倒退到从前那个时刻了,那时这个差错尚未发生。假若我在这个火车站上应该遇上什么人,他与这个火车站也毫无关系,只是在这里下车再换乘另一趟车离开这里,就像我一样本来要在这里转车,我们两人之中一个人应该把某种东西交给另一个人,比如说我应该把这只带走轮的箱子交给他,可我没能把箱子交给他,现在它留在我身边,让我感到棘手。那么我该怎么办呢?惟一的办法就是竭尽全力重新建立那已经失去的联系。
我已经数次穿过小吃部走到车站门口,门外广场上漆黑一团,仿佛一堵墙壁阻挡着不让我向前。一边是黑暗的铁道,一边是黑暗的城区,我只能待在这个有灯光照明的中间地带里。我能上哪儿呢?外边那个城市还没个名字,我们还不知道它将被排斥在这本小说之外呢,还是被包含在这本小说的文字之中。现在我只知道这本小说的第一章一直在描写这个火车站和小吃部,迟迟不愿离开这里,我若离开这里,也未免太不谨慎,因为有人可能来这里找我,而且我也不能让人看见我带着这个大箱子。因此,我不停地往那公用电话里塞硬币(它每次都给我吐出来),塞好多好多,就像打长途电话那样。谁知道那些应该给我下指示,或者说给我下命令的人现在上什么地方去了呢?我是为人办事的,我的这副样子不像为私事或经商而出门的人,倒有点像一个执行任务的人,像一局重大博弈中的小卒,像一部大机器中的小齿轮,小到不应该引人注意的程度。事实上我的任务是经过这里而不留下任何痕迹,可我在这里每逗留一分钟都会留下痕迹:我若不讲话会留下一个不愿开口的人的痕迹;我若讲话,我的每一句话都会留下来,可能直接或间接地为人引用。也许正因为如此,作者才连篇累续地提出各种设想而不写下任何对话,让我在这层由铅字组成的密密麻麻的昏暗的掩体之下悄悄通过、逃之夭夭。
我这个人一点也不引人注意,既无姓名也无背景。读者你之所以在下车的旅客中注意到了我并注视着我在酒吧与公共电话亭之间的穿梭行动,那是因为我的名字叫“我”。虽然你对我的了解仅此而已,但已足以促使你把你的一部分与这个你所不了解的人物“我”联系起来。作者也是这样,虽然他不愿谈论自己,他却决定把这部小说的主人公称为“我”,使主人公不引人注目,因为这样他就不需要再详细描述主人公了;如果给主人公起个别的名字或加个什么修饰语,比起用“我”这个干巴巴的代词来就多多少少对主人公进行了说明。作者和你一样,写下这个“我”字时,就把他的一部分与这个“我”联系起来了,把他感觉到的或想像到的一部分与这个“我”联系起来了。要在我身上找到共同点是再容易不过的事了,拿现在来讲吧,我的外表是个失去了换车机会的乘客,这是任何人都经历过的事。但是一本小说开头发生的事总要参照过去发生的事或将要发生的事,这就使得读者你和作者他要在我身上找到共同点具有一定危险性。这本小说的开头愈是没有特色,愈是时间、地点不清,你和作者他就会冒更大的风险来把你们的一部分与我这个人物等同起来,因为你们尚不知道我的历史,也不知道我为什么急于要脱手这只箱子。
摆脱这只箱子是恢复我从前状态的首要条件,即回复到后来发生的事情以前的状态中去。当我说要重返过去时,意思是说;我要消除某些事件带来的后果,恢复我原来的处境。但是我生活中的每个时刻都是由一些新的事件组成的,而每个新的事件又必然带来新的后果,因此我愈是想回复到最初的“零”位置,反而离开这个位置愈远。虽然我现在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消除以前行为的后果并且取得了可观的效果,好像成功在望,但是,我必须考虑到,我为了消除以前的后果所采取的一举一动都会带来一系列新的后果,会使事情变得更加复杂,又不得不再设法消除新的后果。因此我必须精确计算,使我的每个举动都能做到效果最佳,后果最小。
如果不出现差错的话,我下车的时候应该有个我不认识的人来接我。他带着一个与我这个完全一样的带走轮的箱子,但他的箱子是空的。当行人匆匆忙忙上下火车之际,这两只箱子应该在站台上似乎无意地相撞。这种似乎偶然的事件是完全可以偶然发生的,但是我们有个接头暗语,即我的衣袋里露出的那张报纸上有关赛马的标题。那个人应该对我说:“啊,艾莱阿的芝诺[①]赢了!”这时我们交换箱子上的把手,同时就那次赛马比赛输赢的预测以及所下的赌注等交谈几句,然后各自推着箱子向不同方向的火车奔去。要做到没人看出我们交换了箱子,最后我应当拿着他的箱子,他却带着我的箱子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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