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有小门一侧的大门边,有个传达室,里面有一个六十来岁的保安站着在值守。不知道里面的业主进出能不能刷卡,反正外来人员,包括外卖、快递的进出都是要先登记,再由保安开门放行的。其实这个工作量还是很大的,根本没有空闲时间。
我给余经理打了电话,他让我进去到十九幢的物业公司找他。
十九幢是单独的一座配套用房,前后左右都有道路连通。转了一圈,终于找到物业公司,是在朝北的一个房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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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的面积不大,大厅里面是个服务台,而外面进门处却放了一张会议桌。还是第一次见到有把会议桌放到大厅里的。
我进去大厅,吃了一惊。看到的是墙上写着物业公司的名字居然又是“老东家”。
是退出去呢?还是不退?犹豫了一下,心想既然来了,就看看再说。
办公桌顶头一端坐着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颇像我的朋友“黄工”,他就是余经理。我坐在他的一侧跟他谈话。
我先问他:这里是“老东家”的物业公司吗?他说:不是。我说那怎么写着“老东家”的名字,他说这小区的物业管理,他们已接收二三年了。虚惊一场。
然后他就给我介绍起他们的工作和待遇,就是十二小时制上班,单休,工资3500,有住宿,是几个人一起睡同个房间。
我问:他们吃饭怎么解决的?他说:他们自己在宿舍里做饭吃。我说:这里工资实在太低了。他说:其实是一样的,工资高有工资高的要求。
他说的倒也是实话。但我接受不了这种价格的工资,因为是违法的。
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是2300,法定“周上班时间是44小时”。按这个法律规定,工作十二小时,单休,不说夜班补贴的福利,最少支付工资也得4500。
支付3500的工资,明显是违法的事情。
……(此处被强制删减一段)
我只能离开。
离开小区大门时,看到那个六十来岁的保安老头,仍在很忙洛很认真地登记检查。看来他的工作量并不小。
拿着低工资,并不是他的错。如果他有错的话,就是年龄大了,还想苟活着。他已不受“法律”保护了。
坐在外面一幢楼的台阶上,我很丧气,不知道何去何从?
(有次,一个招聘者很嚣张地说:“你想得到“最低工资”,落实“法定节假日”,那你就别出来找工。我看你不像一个打工的人!”)
于余暨
……(此处被删减一句调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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