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总是太清闲,写书方知作者苦,所有觉得没啥好看的读者们,欢迎你们一起加人孵蛋的行列吧!
记得我十六、七岁的时候,有次走在人来人往的火车站附近,曾在心中浮现这样的想法:天啊!照时间以这样的速度下去,我到底什么时候才会长大?
然后,就从那一天、那一秒开始,就像发生了魔法一样,仙女把权杖点了一点,四周白光闪现,我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雾气消散之后,我发现我长大了,短短十年已然过去。
或许我当初真不该那样对天疑问,否则,我怎会长大得这么快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绝对不要问自己,或者问老天,到底自己什么时候才会长大?因为,一旦问了出来,老夭很快就会回答你的问题。
说到四月二十日,实在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不过,我的初恋情人在那天结婚了,而且新娘不是我。
当我得知这消息,一时风云变色、天打雷劈、日月无光,只见我那十七岁的青春搭上喷射机以光速离我远去。
想当年本姑娘芳华仅仅十七,从暗恋的他手上接过十七朵玫瑰,那是多么浪漫的情愫、多么纯真的年代。
唉~~十年就这是过去了,如今二十七岁的我(不要逼我用虚岁,我就是要算实岁!)已经很久没收过玫瑰,还要承受初恋情人闪电结婚的柯击,这教我如何不对镜自怜、感慨连连呢?
沉思几天后,我以手机传出简讯——新婚快乐,深深祝福。
要知道,初恋(这里专指没结果的那种)总会有几个过程:相识、相恋、热烈、平淡、争吵、分手、想念、冷静、祝福。
我毕竟也从头走到尾,非常完整,了无遗憾。
只是,真怀念十七岁的自己,好像一回头,还看得到那个抱著花束回家的女孩,有如抱著全世界的幸福,脸上是多么甜蜜的微笑……
对了,我……我恋爱了,交往已满三个月,通过试用期,应该还撑得下去吧!
他叫小QQ,巨蟹座B型,生肖鸡,身高180cm,体重100kg,重度卷发,有香港脚,一次可以吞下十个馒头,最讨厌吃冬粉和榴连,最喜欢一边看电视,一边叫人家帮他按摩。
通常他每天打三次电话给我,我每天发一通简讯、写一封e-mail给他,最久没有见面的纪录是四天,平均每两周小吵一次,按照惯例都是我发起的。
他是个慢郎中,我是个急惊风,为什么会在一起仍是个谜。
反正……恋爱就是这么回事,你们都了解的嘛!
我的母亲交给我三颗香瓜,要我带回我的住处去吃。
她特别叮咛我说:瓜蒂很苦,一定要切掉,吃到会苦得要命。这时我将近二十八岁,在外独居已经十年。
然而,这就是我的母亲,永远把我当小孩看,永远对我这么叮咛。
我爸妈家的狗因为太笨,被我形容为,“其实它是智障,但因为它是狗,才会看不出来,反正狗笨一点也没关系。”
我自已养的胖猫则被我说成,“它才半岁大就被我抓去结扎了,所以它的心智年龄一直停留在半岁大的时候。”
但说不定,这些阿狗阿猫都在心里把我骂成,“这女人从小就疯疯癫癫的,长大后一点也没变,真可怜!”
最近我的爱猫橘子让我产生很多联想。
宫崎骏不是有部卡通叫“龙猫”?我的爱猫则叫“猪猪”。埃及不是有座“人面狮身像”?我的爱猫则是“猫面猪身像”。
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它太肥了。
很久很久以前,铁齿的我曾对朋友说过,“我不喜欢胖胖的男生,看起来像小笼包似的,教人一点胃口都没有。”
如今,我养了一只肥猫,交了一个胖男友,这……这难道就是老天给我的报应?罢了罢了,至少我还可以玩弄他们的下巴和肚子,也算是某种生活情趣呢!
以下电子信箱、网站地址、邮政信箱,并不是写来看看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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