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战争从上世纪就开始了,但现在,我觉得这已经不能称为“战争”了,也没有哪个词能形容这种更深层次的毁灭。在学校里,我们听到的说法是,这一切都是为了争地盘。湖境之地丰饶富庶,境内有数不清的湖泊,渔业资源十分了得,而诺尔塔却多山脉森林,农民常常食不果腹,就连银血族也察觉到这种紧缩之态。所以国王发动了战争,把所有人推进了混战。无论是湖境之地还是诺尔塔,都已经没有真正的胜利可言。
湖境之地的国王也是个银血族,他调动了自己所有的王族贵戚做出了得体的回应。他们想要的是诺尔塔的河流,这样他们才能在冬季湖泊封冻时到海边谋生。河边转动的水车也是他们所垂涎的。正是这些水车提供了足够的电力,连红血族都能沾上点儿光,从而使诺尔塔强盛起来。我听人说,在遥远的南部,首都阿尔贡附近,心灵手巧的红血族已经发明了神乎其神的机器,可以在地上跑,在水中漂,在空中飞,还可以当作武器,任由银血族予取予求。老师们曾自豪地说,诺尔塔是世界之光,是由技术和武力共同造就的伟大国度。至于其他地方,比如湖境之地和南方的皮蒙山麓,都尚未开化。生在诺尔塔,我们可是很幸运的。幸运,这个词让我想大叫。
但是,除了电力方面诺尔塔更胜一筹之外,双方在食物供给、武器装备、国民数量方面不相上下,都投入了银血族的军官和红血族的士兵,都以战术相谋、以枪弹相抗,战场上都堆满了成千上万红血族的尸体。本以为上世纪就能画下句号的战争,直到现在看来仍然遥遥无期。我时常觉得,为了争夺食物和水而大打出手,着实可笑——就算是至高无上坚不可摧的银血族也得吃饭。
但现在,一点儿也不可笑了。下一个要离开我的人,是奇隆。他也会送我耳环吗?这样我就能在那些光鲜的军团卫兵带走他的时候留个念想。
“一个星期,梅儿,我只有一个星期了。”他咳了几下,想掩盖嘶哑的声音,“我不要……他们不会来抓我……”
但我看到了奇隆眼睛里一闪而过的反抗之火。
“我们得想想办法!”我脱口而出。
“没人有办法。没有人能活着逃离兵役。”
这不用他告诉我。每一年都有人试图逃跑,但每一年,那些逃走的人又都会被抓回来,在广场上绞刑示众。
“不,我们能。”
都这个时候了他竟然还有心情笑话我:“我们?”
我的双颊一下子热辣辣的,像着了火似的:“我和你一样得服兵役,但他们也休想抓走我。所以我们跑吧!”
参军服兵役,这是我命中注定的,是我活该的,我对此心知肚明。但这些不是奇隆应受的,战争已经从他那里夺走了太多。
“我们无处可去。”他结结巴巴地说,但至少是在跟我辩论——至少没有放弃,“往北边走,我们扛不过那儿的冬天,东边是大海,西边的战事频繁,南边更是活像地狱——而这些地方,所有的地方,爬满了银血族和警卫。”
我的话像河水一样从嘴边倾泻而出:“所以就留在镇子里,和那些银血族、警卫一起爬好了。我们要设法在他们的眼皮底下伸手,然后以智取胜,溜之大吉。”我的头脑飞速地运转着,尽最大努力思考着,搜索着一切可能有用的信息。接着,灵光一闪。“黑市!我们可是那儿的常客,从谷子到灯泡都倒腾过。谁说不能走私一个人?”
奇隆张着嘴,像是要说出成千上万个反驳这主意的理由,但紧接着他笑了,点了点头。
我一向对别人的事不感兴趣,也没工夫去插手。可是此刻,我却听见自己掷地有声地扔下五个字:
“一切交给我。”
那些偷来的、进不了正常店铺的东西,我们都会交给威尔·威斯托。他老迈年高,没力气在贮木场干活,所以白天负责清扫街道。可到了晚上,在他那散发着霉味的货车上,你能买到任何想要的东西,从严格限制供给的咖啡,到阿尔贡的舶来品,什么都有。九岁的时候,我以一把偷来的扣子在威尔那儿找到了生机。他以三枚硬币接收了我的扣子,什么都没问。现在,我不仅是他最好的顾客,没准儿还是他甘愿停留在这么个小地方的原因。心情好的时候,我也视威尔为朋友。几年前,我发现威尔其实是一个庞大组织的一员,人们称之为地下交易,或是黑市。但我只在乎他们能干的——接受赃物。人们喜欢威尔,所有人,所有地方,包括阿尔贡,尽管这听起来很不可思议。威尔他们在全国范围内运送非法货物,而现在我希望他能运送个人。
“门儿都没有。”
八年来,威尔从没跟我说过一个“不”字,但现在,他冷着那张满是皱纹的老脸,“砰”的一声摔门拒客。幸好奇隆待在后面,不必眼看着我辜负了他的期望。
“威尔,求求你。我知道你能做得到——”
他摇了摇头,白胡子抖动着:“就算我能,但我是个商人,耗时费神地帮着一个溜号的人东躲西藏,不是我分内的活儿,我也不跟这样的人打交道。”
我能感觉到,我唯一的希望,奇隆唯一的希望,正从我的指尖一点点地溜走。
威尔一定看到了我眼睛里的绝望,因为他软下话头,靠在板门上,重重地长叹一声,向后瞥了瞥货车深处的一片暗淡。过了一会儿,他转过身来冲我招手,让我进去。我愉快地照做了。
“谢谢你,威尔!”我喋喋不休道,“你不知道这对我有多重要——”
“坐下,安静点儿,姑娘。”一个高嗓门儿说道。
借着威尔唯一一支蓝色蜡烛的暗光,在货车的阴影里,一个女人站了起来。不,应该说是女孩,因为她看起来比我大不了多少。她个子高挑,带着一种久经沙场的战士的风度,胯上佩着枪,上面覆着带有太阳图案的红色绦带,那显然不是许可内的配给。她金发碧眼又白皙,完全不像干阑镇的人,而脸上微微沁出的汗珠儿也说明她不太适应这里湿热的气候。她是个外国人,异乡客,法外之徒——正是我想遇到的人。
她朝我招手,让我坐在和车厢连在一起的长凳上,接着自己也坐了下来。威尔紧紧跟着,拉过一把破椅子,眼神在我和这女孩之间闪烁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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