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在无际的大漠中粉碎了风沙七十六骑的组织,在最酷寒的黑龙江中擒下滚龙王薛游;他曾在热得可以烤熟鸡蛋的地方停留过,也曾横渡过最可怕的喀曼拉嘎勒维亚山谷;他曾做过七省巡抚见了也要下拜的官,也在当卧底时在市肆干过杀猪的:他杀过人,也曾经救过人;如今心甘情愿地仍在他最钦佩的人门下做事。
他二十岁,样子一点也不难看:他的剑杀过他所要杀的人,十多年来,只有一个能逃出他的追捕和追杀。
他从不激动,而敌人激动或俱怕的时候,正是他抓人杀人的时候。
这是他一贯的作风。就像一只狼追捕一头鹿。
但,当他接获这个对这帮无恶不作已罪无可赦的人之决杀今后,他不顾一切地追捕这个仇人和他的手下们,无论为公为私,虽然,他知道自己恐怕不是对方的敌手。
他一个人,对方十三个。
问题对方也是一头狼;当他还没有学会拔剑时,对方已作了二十多年狼了。这人是他唯一追捕不着的人,而且差点丧生在对方的手下。
他侥幸地逃了回来,三年后的今天,他无法不再度追杀。
他的人冷傲、孤僻、坚忍。
他的剑诡秘、辛辣、快速。
他的手坚定;他的身法是箭的飞驰。
土壤很湿,林中不见一丝阳光。他舔舔干裂的嘴唇,看来今天要流血了。
积叶中散布着血的腥味,泥土也有冒血的意味。他用膝盖顶着地面,手肘支抵着,他的脚稍一发力,人便像脱弦般射出,掌即落地,快得像一支箭,稳得像一座山。四肢第一寸骨肌都配合得没有一丝瑕疵。
四肢健全的人的确不少,能真正运用四肢者,却少主又少。
他不动时像一座岩石,他的眼睛发亮,尤其是在如此幽冷暗惨的林中。
这的确是森林,黑得有一种死亡的感觉。他在这黝黑的大丛林已潜伏了三昼两夜;在他还没有把敌手一一歼灭时,他绝不退却。
他一直都保持冷静。
这是第三个晚上了,从他踏入这座山林起,当他知悉他的仇敌在京城作案时,他就感觉他一定会与敌人再度交手;当他最崇敬的人分派他和三名同僚捕捉这干亡命之徒时,他就感觉得出血的腥味:当他经过家乡,发现他过去的恩师友朋全给杀了,他知道他已没有退路了。
四个江湖上黑道凶徒闻名丧胆的高手分四条路追缉,但就是给他迫上了。对方意图穿过这座山林;这座山林不易穿越,但穿过了便一定安全。所以他们要准备粮食银两,他们沿途劫杀,也把遭劫的人家斩章除根,灭门屠杀。这是他们做事的惯例。
只是,他一路追杀过来。一路都听闻这十三人凶残作为。
他决不会放过他们。
他要活捉他们。
或者杀了他们!
第三夜。
这是森林的最深处。
这里有百丈高木,树皮布满了厚厚的青苔,而且发出磷光——这是森林里唯一的光,正在闪动着它的恐怖。野兽的嘶嗷正向它所占领的天地发出哀鸣。
有血。
一头野犬死了,刀插在它的咽喉。
有血未必有人,有刀却必有人在。
因为野兽也会流血,但除人类以外就没有用刀的野兽,
在这种地方,偏偏有人;但没有任何人作任何移动,也没有人说话:要不是那柄刀,根本不可能想象得到会有人!要不是磷光闪烁,根本不会知道那堆怪石正是十三个人。
“嚓!”一柄火折子亮了。
现了十三张狰狩的面孔,虫兽的怪鸣骤然停歇:磷光和火光的闪耀下,就像十三个从地狱来的恶鬼!
还是没有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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