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12月初,天还不算很冷。再过几天降下冬日里的第一场雪,天就会真正冷起来,到时更不想出门了。
古语有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以现代人的小体格,走万里路可能会嗝屁,咱把中间字换一下。周末咱出游,手机计步器达到万步再回家。
哪能满足这个条件呢?干走肯定不行,不好玩。得找个有花有水有树有景的地方才行。
巧了,他们这有一座古城,古色古香的。里面雕梁画栋、小桥流水、绿树成阴、群山呼应,让人有种置身仙境感。还有各种表演,打铁花踩高跷、乾隆三下江南古装短剧。关键是学生半价票。
方逸举双手双脚赞成,叶轩和马小卿不反对,朱小美也愉快的答应了。
周六的古城游人如织。
古城里还有汉服出租服务,价格也不贵。几个人兴匆匆的租了好几套汉服。
马小卿,叶轩,方逸打扮成古代侠士的模样,一个执剑,一个一杆红缨枪背在身后。两人长相不凡,装扮后果真有少年侠客的模样,风度翩翩,器宇轩昂,如同天马行空。
方逸搞笑,胁下挂着两柄大锤,一身黑的短打扮,粘了一脸乱蓬蓬的络腮胡,,一头假发狂野披散着,这是水浒里的李逵?
林辰星差点笑抽,朱小美也笑到不行。
她俩让方逸换,他就是不换,非说自己是侠肝义胆的张三爷。
傻子,你被电视剧给骗了,历史上张飞是位美男子。
林辰星选的是侠女装。
她个子高挑,英气十足,真像一位英姿飒爽的女侠客。
朱小美选的是一身标准的汉服,烟青色直领齐胸襦裙。
裙子的颜色古朴庄重,跟林辰星飞扬耀眼的大红色相比,逊色很多。
但朱小美喜欢。
她的人生不需要光彩夺目,光芒万丈。她只想平平静静,安安稳稳的过好这一生。
她很普通,所以只想过普通人的生活。可是她希望她普通的生活里能有马小卿,永远都有。
然而马小卿是否甘心同她一起过普通人的生活呢?
马小卿小时候的梦想很大很多,他想当所有人的大英雄。
大英雄聪明又好学,离自己的梦想越来越近。
此时他身背红缨枪,逆光站在桥上,等着方逸给他拍照,真像一位大英雄带领他的将士们凯旋归来。
他脸上自信又从容的笑,莫名的让朱小美想起历史上那位封狼居胥的鲜衣怒马少年郎。
少年郎是神一般的存在,朱小美只是历史长河里毫不起眼的一粒尘挨。
朱小美不自信的低下头。
旁边有人递过一杯饮料,是朱小美最喜欢喝的鲜橙益菌多。
“谢谢。”朱小美收敛起不自信的表情。
“不用谢。”叶轩回答。
轻啜了一囗咖啡,他同朱小美站在一处,一起望向马小卿的方向。
“人要自信。一个能获得成功的人,首先因为他有自信。自信,使不可能成为可能,使可能成为现实。不自信,使可能变成不可能,使不可能变成毫无希望。一分自信,一分成功;十分自信,十分成功。”
朱小美从马小卿身上收回目光,诧异的望着叶轩。
叶轩没看朱小美,继续说道:“既然知道同他之间存在差距,与其失落,不如自信起来,奋起直追,终有一天,总能与他并肩,实现心中的梦想。”
好标准的毒鸡汤,朱小美喜欢。
朱小美看着叶轩,半天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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