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懂法律,才可怕。
说的就是郑默这种人。
“懂了。”
“多久能做到?”
苏荒想知道。
郑默想了想说:“半个月吧。”
苏荒笑了。
“太久了。”
“十天。”
郑默想了想说。
“成交。”
苏荒同意。
十天。
如果能丢掉节操,没有底线,苏荒有把握三天之内,把婚给离了,再把孩子给搞没了。
十天时间,不算短了。
这都做不到,还想拿到五百万?
两人轻轻碰杯,对饮一口。
未来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苏荒不想再拖泥带水。尽快解决了这些事情,开启新的人生。
孩子是无辜的。
苏荒也不想伤害孩子。
——这能怪他吗?父母之间,矛盾深重,就算把这个孩子生下来,也不可能过得快乐。
……
郑默跟阿宾是老同学,经常帮七杀做事。
靠得住。
不然,苏荒也不会找她做事。
送走郑默之后。
苏荒并没有离开餐厅,而是一个人坐在那里,想着心里的事情。
方雪芹为何舍得放弃索赔的机会,也要把孩子生下来?
用她的话说,这是她最后一个孩子了。
以后不会再结婚。
所以,这是她最后一个孩子,这个孩子一定要生下来。
这话,可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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