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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第1页)

个年轻人的话。海平自己去找王老板借钱,王老板信不过他,不肯借他,所以海平就找向青云出面做担保人,因为王老板信得过向青云。

向青云看海平是真的急的要出人命似的,而且海平又拿以前小时候救过向青云的事出来套交情,向青云不能见死不救,也没意识到这个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到底有多大,想想就是自己一句话再帮忙签个名就能救人的事,又不是自己借钱给别人,也不是问自己借钱,大抵是不关自己什么事的,他就出面做了这个担保人,看着海平问王老板借了好几十万。

海平拿了钱以后对向青云那叫一个千恩万谢,又主动出钱请他和叶佳文去吃了好几顿山珍海味,送了两三件古董来当谢礼。扭头出了S市去解决他那件生意的事,头几天向青云给他打电话问情况,他很豪迈地说没问题;再过几天,电话里支支吾吾;再过几个礼拜,手机成了空号。向青云回老家去找人,才知道他和他媳妇前两年就离婚了,老爹死了,老妈早就丢下不管了。他的所有亲戚都有一两年没听说过他的消息了。

海平拿着李老板的几十万块钱,跑了。

海平这一跑,李老板就找到了向青云头上。向青云这个时候才知道自己当年当担保人签的那份文件有多大的效用,既然他出面做了这个担保,负债人跑了,他就要帮负债人偿还这笔钱。向青云和叶佳文这时候傻了眼,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李老板是黑白两道通吃的,用点手段施点压力,向青云和叶佳文还发着懵就把手里的货和铺子都抵钱去还债了,所有东西掏干净,还欠李老板二十万,就只剩个房产证还在手里。叶佳文把当初海平送他们的两件古董拿出去想换点钱,结果古董行的专家看了一眼,鄙夷地把家伙一丢:“两块钱的地摊货,明朝的?民国的都不算!”

再然后,就是叶佳文和向青云提心吊胆砸锅卖铁的过了好几年,那时候向晓龙还在长身体却连牛奶都喝不起,每天放学都不敢一个人回家,生怕路上就被人给绑了。那些事情说起来都是血泪,就算在这个时空里还没发生过的事,叶佳文想到就觉得胸闷的受不了,恨不得拿把菜刀冲出去把现在就坐在他们客厅里的海平给砍个稀巴烂!

客厅里,海平亲亲热热地搂着向青云说:“青云,听说你现在做生意了?发达了吧?俺是不是该改口叫你一声向老板了?”

向青云摆摆手:“就是开了家小吃店而已。”

海平把手里的烟丢地上,用脚踩灭,说:“那也厉害啦!呵,当年俺可是跟你一起光屁股长大的,你现在是大城市的人了,又是老板了,不能忘了俺吧?”

向青云笑笑:“怎么会。”

海平用肩膀顶了他一下:“哎,俺刚才在楼道里听你跟那男的说话,好像你现在连房子都买了?”

向青云还没开口,只听咔嚓一声,卧室的门突然打开了,叶佳文面无表情地走了出来。

☆、第二十九章

海平一看叶佳文出来,立刻摆出了防备的架子。向青云也紧张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但是叶佳文只是很平静地坐了下来,看看地板上被踩扁的烟蒂和桌上的烟灰缸,皱皱眉,没说话。

海平被他无声的气势所迫,下意识地弯下腰捡起自己的烟蒂丢进烟灰缸里,搓着手,无所适从。

过了很久,叶佳文终于开口了,盯着海平哑哑地说:“你是不是曾经在火车上偷过一个女人的金项链?”

海平愣了一下,猛地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指着叶佳文:“你……你……”

叶佳文立刻接了过去:“你还把我的火柴盒丢进那个女人的包里,然后看着我们打了起来。”

海平惊叫:“是你!”顿了一顿,又叫道:“不对,我记得那个人,是个胖子,光头,嘴角边上还有颗痣,怎么是你这样?不对!”

叶佳文原本还担心他会抵赖,听他这样说反倒放下心了,冷笑道:“不是我,我怎么会知道这件事?你偷了别人的金项链,却把我的火柴盒丢进别人包里,嫁祸给我,你跑了,想过我的后果吗?”说完情绪还真的上来了,蓦地站了起来,指着海平的鼻子,厉声喝道:“你这么自私的人,就只知道利用别人,自私透顶!小偷!强盗!人渣!”

海平被他骂的目瞪口呆,全想不到他会这么激动,连指着自己鼻子的指尖都在发抖,反倒纳闷起来,觉得他的指责有点小题大做。小偷他是做了,强盗又是从何说起?他却不知道,在叶佳文的记忆里,他的行径远远一个强盗更加可恶。

向青云一直是最茫然的一个,看叶佳文气的发抖,赶紧上前揽住他的肩膀,柔声劝道:“佳文,别急,别急,慢慢地说。”

谁知道叶佳文反手又是一个巴掌,打在向青云脸上。这下满屋子所有人都愣了,向青云捂着被打的脸一脸惊诧无辜,海平看着突如其来的转变怔的合不上嘴,连叶佳文自己都愣了一愣。

他打这一巴掌,其实可以说是下意识的,大脑并没有思考清楚。上辈子因为海平而吃过的苦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过了,因为事情已经过了很久,之后他们还清了债,也过过一点好日子,久而久之,几乎忘记了当初的不甘、不平、愤恨。可能是因为现在又重回了年轻的时候,类似的场景重新演绎,重蹈覆辙的危险就在眼前,所以那些强烈的恨意和愤怒苏醒了。任何语言都没有办法描绘出他和向青云当年的惨状,就因为这个人,他们在绝望和痛苦中熬了好几年,叶佳文几度也想丢下向青云自己跑路,但是当他看到向青云为了多挣点钱每天晚上为了省电舍不得开大灯熬红了眼睛趴在台灯下写报告画图纸,当他看到向晓龙为了填补家用采摘白玉兰花洗干净以后用铁丝串成胸针拿去卖给邻里街坊的老太太们,他就又咬牙扛了下来。向青云也曾经为了不连累他几次三番说要跟他分手,他甚至想过杀了向青云再自杀以图早点解脱,但是……日子还是一口血一口泪的过了下去。

老实说,他也不是没恨过向青云,说来说去,虽然始作俑者另有其人,但如果不是向青云专门招惹这些人,如果不是向青云那该死的脾气性格,又怎么会发生这些事情?所谓贫贱夫妻,放在同性恋身上也是一样的,只要是搭伙过日子的,生活困顿,再美满的爱侣也会被鸡毛蒜皮的事情磨光了热情。那时候,他也被鸡毛蒜皮磨光过爱情,觉得自己已经不爱向青云了别说爱,甚至连活着的最基本的激情都已经丧失了,每天活得像行尸走肉。他之所以没有抛弃向青云,一来是因为他的道德观让他做不出在别人最困难的时候抽身离去的事,何况被海平坑骗他也不算完全脱身事外;二来,念在和向青云那么多年感情,还有一个懂事听话的向晓龙的份上,他觉得自己能帮就帮一把,这是责任,帮到还完了债,他就和向青云分道扬镳。但是等真正还清了债以后,他并没有走,他又重新找回了爱的感觉——他看到向青云,不会心跳加快,他拉向青云的手就像左手拉右手,他们甚至连做爱时感觉也不再那么刺激强烈,但是他知道他爱向青云,向青云也爱他。他的肠胃不适合除了向青云之外的人做得菜,晚上向青云不抱着他他都会不习惯睡不着,虽说是左手拉右手的平淡无奇,但是如果左手拉不到右手,那才真是让人受不了。所以当叶佳文病到头发掉光,病到身体溃烂散发异味,病到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向青云还是一如既往的亲吻他、爱护他,叶佳文感动但是不感激,因为这是向青云应该做的,如果向青云不这么做,就是不是他爱了十几年的那个男人了。

也所以,叶佳文就像他临死前说过的那样,他爱向青云,所以他想保护他,给他挡风遮雨,老天又给了他一次机会,所以他还是回到了向青云的身边。但是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人却都是有脾气的,当叶佳文看到海平那张令人反胃的脸,就不由的迁怒于向青云,他恨向青云——凭什么他还可以这么无辜?凭什么他像个蠢货一样一无所知地被人骗却总是要自己替身而出?凭什么向青云没有重生一次呢?正是因为这样,叶佳文才忍无可忍地打了向青云一巴掌。打完之后,他也有些心疼,不过倒不后悔。

海平赶紧说:“叶哥,叶哥,误会,这都是误会。俺……俺是把你的火柴盒丢进那女的包里了,俺就是开个玩笑,俺没偷什么金项链啊!”海平这时候才想起来自己可以抵赖,事情过了这么久,死无对证。只可惜他一开始嘴快已经把话说出去了,来不及全盘推翻。

叶佳文说:“去你妈的!”又抬脚踹他,海平赶紧地往后跳了一步躲开了。

叶佳文指着门口说:“你现在马上给我滚!我一秒钟都不想再看到你,不然我揍死你你信不信!”

海平急赤白脸地看着向青云:“青云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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