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哪个诗人曾说过的话?这是她所有的追求。她这十年的“错过”,为的也只是这份“全心”。关于爱情,她并不是在追求一配偶,而是在追寻一个灵魂伴侣,所以她的爱情可以是无性的,由精神开始。
但这份相思,又是怎么发生的?她的“追寻”,会不会出岔错?没有勇气去面对,那算什么?
“是吗?得之,我幸;不得,我命……你啊……”花佑芬摇摇头,叹气了。她已经够蠢了,却还有一个比她更傻的。但因为傻,所以痴,执着一个相知相契的灵魂。
这世间的爱情,为什么都没有一个恒定的道理?
徐爱潘的痴心,或许有一天也要幻灭;也或许,她将变成跟她一样,为着一份相依相守而不计一切。谁知道呢?
爱情像那流星雨,终是会坠落的,坠入那情天欲海中。
第二章
爱情之所以为爱情,是因为在千篇一律的窠臼中,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故事,自有它独特、不一样的篇章,有它自己轰轰烈烈的的方式,荡气回肠的纠缠。因为这份“不一样”,使得爱情成为古老却永远不朽的传说;每个人,在自己独特的故事里,成就了不朽的传奇。
是这样吧!所以尽管她想遗忘,偏偏记忆那份情感百折千回地将她缠绕。
所以忘不了。有些人的恋情会过去,有些人的感情却终其一生纠缠。即使仅是抚触着那熟悉又陌生的名字,她就觉得心在颤抖,仿佛与爱情面对,懦弱得不敢承受。
她始终没有真正面对她的感情过。花佑芬批评的也许没错,她只是假借纯情的名义,制造一种执着。——不,她不要再这样了!她不要再继续这场没有止境的单相思,即使最后的结果会痛会流泪——就算一辈子就这么一次,她也要坦白自己的情感,把自己的心情说予他知道。
“阿潘!”花佑芬浑身湿答答的,从海里跑上沙滩。徐爱潘下意识将手中捏着的信藏入口袋,双手不自在地摆放。花佑芬没注意,一屁股坐在遮阳伞棚下,一边嚷嚷喊着累。“哇!累死了!好久没有这么活动过!”抓起一条大毛巾包住身体,一边拢整着头发,睇着她说:“你还当真光只是来‘看海’,连个鞋子都不舍得脱!”
“反正我也不会游泳,光只是泡水也没什么意思。”徐爱潘耸个肩。一到夏天,几乎每个人理所当然地都喜欢往海边跑,挤得各处海滩满满是人潮。其实,人挤人有什么意思?海是好的,但和一大堆人搅混在一块,就有怎么好了,换作是她,她宁愿找棵浓密的大树,躺在树荫下,吹着午后的风,睡个阴凉的觉。
谢草以前就因此常笑她未老先衰,连个嗜趣都这么“老态龙钟”。但她还是觉得,在大树下睡个阴凉的午觉是很舒服美好的,加上阵阵的蝉声,美丽的人生大概就是如此了。
“我要上去了,这里热死了!”她耐不住,站起来,伸起手臂,挡住斜射来的阳光。西时的太阳尽管热力已歇,但白晃晃的沙滩吸取了一整下午的火热,仍然可以将人烤得烦躁。“你在水里泡了一整个下午,大概也该够了吧,该回去了。”
为了口袋里那封信,她昨晚一整晚几乎都没合眼。烤了一整日的太阳,已到了她忍受的极限。
“是是是!”花佑芬捉弄地学小学生老实认错的口气,挨了徐爱潘一个白眼,才正经地说:“我去冲个水换衣服,你先在外头等我。”
两个人往更衣室走去,顺道还了遮阳伞。花佑芬迳自进了冲洗间,她在外头等着。暖风懒懒,差不多是时候了,海水浴场的一日也要过尽了。
花佑芬的动作慢,她等着,只觉得过了好久,突然有种说不出的疲怠袭上来。她一生的青春,仿佛都耗费在这样的等待。她想着,脑海其实却空白一片,怔了。
“让你久等了!”花佑芬蹦跳着出来,一巴掌拍在她肩上,冷不防地拍醒她。
徐爱潘收回差点走失的心,提了提背袋,瞄了花佑芬一眼。“走吧。”脚步比说话更快动起来。花佑芬走在内侧,她靠着走道,和一对情侣似的男女擦身而过。那个男人她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有种不确定的印象,但就是想不起来。大概是记忆的误差吧!这样想,摸着口袋里的那封信,她突然害怕起来。她对潘亚瑟的惦念,是否也会产生这种谬误?凭着记忆回溯一段感情或往事时,因着时间的落差,记忆有时却变得不可靠。她害怕,青梅竹马变神话;久远的一段感情,靠近了,却变了样貌。从面桃花,物是人非。
公路上净是往城里的小型客车,扬着满天的尘灰,泼辣地从她们身边呼啸而过。走经一家老式的小杂货店时,徐爱潘忽然叫住走在前头的花佑芬,说:“等等!”
她停站在杂货店门外那布满灰尘铁锈的邮筒,从口袋里抽出那封信,低头楞楞地瞧着信封,以一种接近冥想的姿态,起怔忡。昨晚一晚,她思量了好久,几多挣扎犹豫,终而提笔说十年流光。但这当口,她还是没有勇气,空望着那信发呆。像那幽暗的杂货店,从外头望进去,徒残一股斑驳陈旧的岁月痕迹,阴暗一片。
“怎么了?”花佑芬回头过来,看她在邮筒前发怔的模样,明白了,说:“这样不是很好,你还在犹豫什么?早早作了断,早死也好早超生。”
徐爱潘仅是回她一眼,觉得她在说风凉话。花佑芬烦不过,大步走过去,从她手中抽出信件,草草瞄了一眼,正打算塞入邮筒中,扬起的手突然停在半空中,又将信件凑到面前多看了好几眼,好生意外的表情,挑眉说:
“潘亚瑟?×报那个潘亚瑟?”她只知道徐爱潘莫名其妙喜欢了一个男人十年,如此而已,从来也没听她提过那人长得长短圆扁或四柱八字什么的;连对方叫什么名字,当然也没闻嗅过。
“你认识?”瞧花佑芬那副表情,似乎对潘亚瑟有所知时,徐爱潘不禁几份紧张。
花佑芬摇头,将信塞入邮筒中。“不认识。不过,有次聚会时,听朋友提起过。”
“哦。”徐爱潘绷紧的神经略略松驰下来。花佑芬担任编辑多年,认识一堆在报社、各杂志、出版社工作的朋友。不像她,孤僻成性,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居多。
自从谢草飘洋过海去当外国人以后,旧游零散殆尽,她就习惯一个人东晃西荡,渐渐失去再去认识结交新朋友的热情与能力——或者说,不是不能,而是不肯。她根本不要朋友,仅和人维持最低限度的交往。当然,花佑芬算是例外。不过,花佑芬也有她自己的故事,不会去干涉她或好奇侵犯她的隐私过去。她总想,这世界如果有上帝或神的存在,她大概会是一个最差劲的告解者。
“你听别人谈起他什么?他是不是……呃……那个……他是不是已经……”她吞吐地又问,心里还是忐忑不安。
“不清楚,没人提这些。”花佑芬摇头。她知道她想问什么——他结婚了吗?心有归属了吗?
“哦。”徐爱潘又“哦”了一声。半是放心,半是失望,期待落空混淆的复杂的滋味。
她背靠着站牌,往马路那头望过去。客运车迟迟不来,也没有个一定的时间表,似乎端看司机老大的心情,高兴开来就来。
“唉,阿潘!”花佑芬看看她,突然问:“你对潘亚瑟……到底地怎么回事?从没有听你说过——我是说,你跟他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你当初怎么会喜欢上他那个人?”
“当初啊……”这一问,又问得徐爱潘发愣。她撇撇嘴,笑得有些苦。往事重提,惊梦一般的有些遥远。
“他是我高中的学长。那年我高一,他三年级;我在旧的校刊上看见他的文章,惊为天人,还没见到人就先爱上了。他长得高高瘦瘦,带着艺术家的气质,但不是那种悒郁绝望的,而是接近文士名家的风流。某个程度来说,他的气质是外显的,神采是流动的,给人的印象也是惊心震撼、冲击式的。当然,我这样形容,跟我对他先入为主的观感有关。我是先从他的文章认识他的,透过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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