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这座城市唯一一个有人性的丧尸,但我不是人。
我敲碎家里的镜子,省得它总提醒我这个事实。
我的肌肉扭曲,有些萎缩了有些却异常发达;我的皮肤剥落,痛感消失;我的眼球被线团一样的血丝包裹,世界一片猩红。
没有了电和网,剩些书。
后来,我找到一台发电机,能看拷贝在磁盘里的几千部电影。
故事还是一直陪着我,除了失去了小七,一切都没有变。
这世界也许已经是文明的荒漠,文字失去意义,但我还想写小说,只有当我思考故事的时候,或者想起小七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还是个人类。
几个月后,街上的丧尸都饿得皮包骨。
他们只对人肉有兴趣,而我知道袋装的鱿鱼丝和薯片也能充饥。
我时常去超市假装购物,带回一堆东西,然后练习写字。
无聊了,我就站在窗边数丧尸,街道上有一百三十六只丧尸。
我数了七十八遍,没错,是一百三十六只。
加上我一百三十七。
我时不时感到孤独,有些怀念人类。
一天正数着,一辆装甲车出现在街道尽头。
平日死寂的街道响起广播:「幸存者速与我们联系,人类大本营在重庆!幸存者速与我们联系,人类大本营在重庆。」
街道上的丧尸突然敏捷起来,他们和我一样,失去了对所有东西的嗅觉,除了人味。
我隔着上千米都能闻到装甲车上的人味,熟悉又陌生。
远远看去,装甲车像是磁铁,丧尸像是磁沙,被吸引着聚拢过去。
连那些几乎仅剩骨架的丧尸都动起来了,蚯蚓般往装甲车蠕动。
我开始担心车上那些人的安危。
枪声骤响,连续不断,就像往日建筑工地的噪音,但更响亮,更干脆,也更恐怖。
枪声令我浑身震颤。
那些丧尸的躯干四肢像干草枯木一样脆弱,被子弹打得粉碎,四散飞溅。
他们蜂拥而上变成肉酱和碎骨
他们恶心可怖,也愚蠢可怜。
一百三十六只丧尸顷刻见变成了一堆血淋淋的尸块。
枪声已经昭示了人类的胜利,拥有武器的人类终有一天会夺回这座城市。
可我却高兴不起来了,我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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