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兄长狠毒心思完全不知情的景秀骑着高头大马,归心似箭的踏在京城的郊野上,恨不得马上回到城里,叫上经常一起玩的那些朋友,将久违的好地方和好玩意儿都玩上一遍。
换了别人,一定对父皇交予的任务感到荣幸和得意,但他却完全相反。
他对政事、军事、国事统统都没有兴趣,他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个闲散王爷,一辈子无忧无虑的吃喝玩乐,既不惹麻烦,也没有什么事要操心,如此最好。
所以,他这趟出去巡军,一路上被无数人盯着和跟着,处处得注意自己的言行,只感觉无比的疲惫和烦躁,一点都不想承担这样的责任与荣耀。
“哟嘿嘿——哟嘿嘿——”
忽然,前方传来汉子们整齐嘹亮、富有节奏感的吆喝声,就跟迁夫们在拉船喊号似的,听起来颇受感染。
景秀抬眼往前方看去,没看到人,却看到一只庞然大物从远处的田头上冉冉升起,越飞越高,并向这儿缓缓飞过来。
“小心——”领头的侍卫们大喝。
于是众侍卫往景秀的身边靠拢,全神戒备,在他们看来,景秀已经是最有可能成为太子的皇子,身份不同以往,绝对不可以出事。
在众人的盯瞩中,那只庞然大物慢慢飞近,有人叫出来:“是风筝!”
“好大的风筝。”景秀抬头看着那只风筝,忍不住低声喃喃,“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风筝,居然也能飞得起来喔。”
那只风筝至少有一间普通屋子的屋顶那么大,是鹞鸟的形状,红黑交加,颜色很是鲜明,分别惹眼。
凭景秀放风筝那么多年的经验,这风筝的制作工艺很是高明,做得太轻太薄了撑不起这么庞大的骨架和受不起高飞所需要的风力,做得太重了则根本飞不起来,可谓重一分则太沉、轻一分则太脆,非得每一个细节都做到恰如其分才能成功。
另外,这风筝做得也十分的细致精美,颜色搭配得好看,图纹画得很是精细,线条也很流畅,就算这风筝飞不起来,单单看着也算是一件艺术品。
景秀看得出神,要放飞这么庞大的风筝,非得有天时、地利和人力才行啊。
人力?他的目光顺着风筝的下方往前看,就看到几名光着膀子的汉子分别手持风筝线,在地面上很有整齐的跑动着,嘴里不断吆喝着:“哟嘿——哟嘿——”
景秀唇角一勾,策马上前,大声道:“这风筝可是你们的?”
众侍卫看到那几名汉子并未携带任何兵器,也就没有阻止他上前搭话。
几名汉子一定接受过放风筝的训练,看到景秀过来,没敢停手,只是刹住脚步,齐齐跪下,齐齐高呼:“奴才参观三殿下!这风筝是少爷专门为三殿下准备的,我们受少爷之命,在这里迎接三殿下回京!”
景秀大为惊奇:“你们少爷是谁?”
他的脑子已经在过滤他的那些玩友了,是谁给他弄了这么大一个惊喜?
一名汉子犹豫了一下后,低声道:“是、是景辉少爷。”
“啊,大哥?”景秀吓了一跳,而后有些不知所措,“大哥怎、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汉子伸手一手:“少爷就住在那座山的山腰上,一间名为春园的老宅子里,前几日听城里来的客人说殿下这几天会从此处回京,特地找人扎了这只风筝,代替他日日在这里等着殿下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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