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台下的人都发出惊呼声。余夕琛如获至宝的托着边框,看着对方欢喜的笑,江暹也勾了勾嘴角。时间到了,江暹起身,余夕琛有点不舍的看着他,遗憾的说:“下次还来啊!我一定记的你!”背影回头,看见对方一脸期待的看着自己,金色的头发一下一下的晃着。
于是他说:
“好。”
他从未如此热烈的喜欢过一个人,热烈这个词不属于他,他应该是冷静,理智,奇怪,疯狂。这才是他的代名词。
或许在他接过那蝴蝶的时候,对方金黄色的小麦一样的头发和眼睛,已经烙在他的心里,一辈子不可磨去了,但这颜色鲜艳,却也太过于混淆,把它混到一堆小麦中,有谁可以发现那一点与众不同的颜色呢?
他在玩捉迷藏。
这件事情火了,原因是江暹在网上拍了自己的画,于是被网友们连夜把拉出来,硬生生的上了热搜。
紧随其后的词条是[余夕琛回关江暹]
于是在鱼干圈子里,出现了一位大神,他所拍出的照,所唱的歌,所画的画,都有着独一份的感觉。但是他却在把那幅画送给余夕琛后,再也没有出现在大众的视野。
余夕琛第一眼起,就对他有些好感,那蝴蝶,他本是没想送出去的。但是那个人,看上去好难过啊。自从对方答应自己会再来的时候,每次签售会,他都很期待。他渴望见到一个人,哪怕对方与他只对话过三十秒。
面对自己莫名其妙的好感,余夕琛迷茫,但坚定。
可那人没有在来。
后来某一次签售会,江暹来了,带着他的一幅画,看着眼熟,他认识,给自己画的,江暹给他取名《小麦的颜色》。网友估价价值很多钱。
江暹走到他面前,没有坐下,把画给他,说:“送你了。”
画上是金黄的麦田,角落里有个石头,石头上是人沉默黑色的背影,麦田中,仔细找的话,还可以看出一抹不一样的颜色,他藏匿在麦田里,俏皮的等待别人来发现他。
然后江暹脱粉了,戒断反应。
余夕琛拿着手机的时候,还是迷茫的,他不知道自己难不难受
或许有,或许没有。
但他想问:“这么多天,这么多钱,这么多精力,然而你什么好处也没有得到!值得吗?”
那人回头,冲他笑,说:“我得到了好处,因为小麦的颜色。”
因为小麦的颜色,此后我看见小麦,我就会想起。因为小麦的颜色,他就再也不是单单小麦这么简单了。
因为小麦的颜色
所以
值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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