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猛地一紧,大气不敢喘,将身子埋在书架下面。
她的脚步声走到门口后,停了一下,随即,便往楼下走去。
等她走远后,我才敢从书架下面爬出来,也不敢离开,在房间里呆到下午三点左右,才悄悄从后门离开,连酒店都没敢回,车也没敢开,打车往崔各庄行去。
杂书馆在崔各庄附近,我之所以连酒店都不敢回,是因为他们有可能通过我身份证在酒店的记录查到了我的位置,现在很可能就在酒店等着我。
车子也一样,他们可以很轻松的在酒店下面的停车场找到我的车子,然后设下埋伏。
我有理由相信,我离开后,,胖爷和宛初,很可能会结盟,一起来找我。
甚至连财爷都可能会和他们结盟,因为我身体里带着那个对他们非常重要的东西,如果我消失了,对他们来说,损失重大。
我也很清楚,我能躲一天两天,绝对躲不了十天八天。可我既然能离开他们一两天,就要从不同的视角去观察他们,不能总听他们的一面之词!
万幸,我早在出门之前,就取了足够的现金装在身上。此刻的我,没有手机,没有车子,不能用身份证和银行卡,因为我所有的使用记录都可能会被查到。
崔各庄附近的小旅馆很多,但基本都需要身份证登记,我像一个犯罪人员一样,孤寂的游走在街上,寻找着网络和住处。
花费了一点钱,我借用了一个学生的手机,预定了杂书馆的门票,同时又找了一个比较偏僻的桥洞,准备当作过夜的地方。
此刻的我,比流浪汉
更像流浪汉,脸色焦黄,眼圈已经黑到了一定程度,后背开始罗锅,走路也开始哆嗦,根本都不用伪装。
从超市里买了一床被子和一个毛巾被,我就躺在了桥下的角落里,这里行人匆匆,过往的人有的看看我,有的不看我,大约已经将我当成了流浪者。
最让我感动的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跟着妈妈一起路过,坚持要把一个一块钱的钢镚仍给我,然后跟我挥手再见。
写了这么长时间小说,我还是第一次以流浪汉的角色去生活,换一个视角去看人,看到的是和平时完全不同的东西。
我看到两个流浪汉因为分赃不均而大打出手。看到一辆车在桥下车震,女人的丈夫尾随其后,跟踪拍照。看到一男一女在桥下进行毒品交易,女方在得到毒品后,疯狂的吸允着。
所有人都不会顾及我的存在,因为我此刻,是一个流浪汉,一个没有丝毫威胁的身份。
好不容易挨到天明,我去公共厕所洗了把脸,买好食物与水,进到杂书馆里,开始了今天的征程。
杂书馆主要以清朝和民初的书刊杂志为主,我进入到里面的晚清民国期刊馆,如同进入知识的海洋一般,快速的浏览着。
整整一上午,我没有喝一口水,没有上一次厕所,一直在疯狂的寻找着,却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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