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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抬起脸笑着看他,说道:“这花漂亮吧?我男朋友最喜欢了。”
易卿尘哽了一下,跟着轻声说:“嗯,我男朋友也是。”
女孩听后微微露出惊讶的神色,转而又现出暧昧的表情,说:“你男朋友一定很帅吧?”
不然怎么能配得上这么好看的你呢?女孩打量着易卿尘口罩外的眉眼,心想。
易卿尘点了点头。
是,很帅,很爱弗朗花,也很爱我,只可惜他已经死了。
女孩害羞地说:“我男朋友今天从部队回来,我就买了这个,他应该会喜欢吧……不过一般都是男生给女生送花,也不知道他会不会觉得肉麻。”
“他一定会喜欢的。”易卿尘说。
女孩听了很高兴,“嘿嘿,我就想着,好久不见了,应该带束花去见他。”
易卿尘忽然有片刻的失神,空茫地看着前方,口中喃喃说了什么。他匆忙地对女孩道了声谢,便转身迈步朝外走去。
“路线重新规划,到达京北市西城区丞相胡同,全程需要57分钟。”
地图导航的提示音响起,车子掉头往反方向驶去,他要回去取个东西。
好久不见了,应该带束花去见他。
丞相胡同很窄,车只能停在巷口,易卿尘一个人下了车往家走。距离上一次回家已经四年半了。
胡同一点都没变。
巷口有个石狮子,朱红木门,门钹锃亮。
尽头有株大梨树,树影斑驳,随风轻摇。
他凭着记忆走到家门口,113号的白色铁皮门牌依然牢牢钉在门上,抬头往上看,二层带蓝色木漆窗户里面就是他的房间。
门口空花盆下有信箱钥匙,易卿尘打开信箱,里面厚厚一沓信件一股脑地涌了出来,还有一把家里大门的钥匙压在最底下。
易卿尘抱着一迭信件,好不容易腾出手来开门。
吱扭一声打开大门,易卿尘剎那间感到一阵恍惚。
原以为屋内一定粉尘纷纭,黯淡无光,可当走进门的那一刻,他怀疑自己从来没有离开过。
地板虽然磨旧了,却很干净,几乎看不出什么灰尘。屋内的陈设整洁有序,和当年一模一样。可他明明记得那时他走得急,家里被倒腾得极其凌乱,地上摊着的旧物和箱子都来不及收拾,他当年锁上门那一刻心如刀割,不忍再回头多看一眼。
眼前的一切妥帖得像他从未离开,甚至比从前更好:棚顶换了新的暖黄色节能灯管,纱窗漏洞的地方被漂亮的补好,而原本松动的楼梯扶手现在也很牢固……
易卿尘沿着陡峭的楼梯爬上二楼,走进他的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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