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昇任少将去统领一支三万人的军团,二是成为一个文官,去某行省担任副总督。”格伦斯上校又上前一步,语调放缓,“就在我即将做出决定的时候,我偶然得知有你们这样一支部队存在,于是,我上书皇帝陛下,坚持来这里当你们的长官。”
随着格伦斯上校的话,士兵们的眼神又起了点变化,既然有如此好的选择,格伦斯为什么要到这样一支部队来,难道他脑袋有毛病吗?
谁都知道这种部队没出路、没前途。
“很多人劝我别来,很多人说我是笨蛋,还有更多的人准备看我的笑话,但不管怎么样,我已经来了。”格伦斯坦然一笑,“跟那些什么都不知道的新兵相比,跟那些贪得无厌的文官相比,你们──我的士兵们,你们才让我有归属感。虽然你们现在都是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但我知道,你们心里也和我一样,是不认输的吧?那个什么魅影军团,他们根本就没有面对过我们,没有战斗过就承受耻辱,我不甘心,我他妈的很不甘心──你们!我的士兵们,你们甘心吗!?”
整个训练场上站着的士兵,多是一些没有和魅影军团正面作战过的人,这时被格伦斯一语牵动心事,憋屈的力量不由自主的奔泻而出,化做一句略为坚定的回答,“不甘心!”
“我们有同样的遭遇,我们有同样的想法,我们是战士,我们的使命是战斗!”格伦斯上校的声音再度激昂起来,“要战斗!哪怕死去又如何?是的,我们会光荣的死去,但我们的家人,我们的家族,甚至是整个魔属联盟都不会再用冷眼看待我们,他们会称呼我们为英雄,家人也会为我们自豪!只有战斗啊!只有敌人的血,才能洗去我们身上的耻辱!那些曾经属于我们的东西,荣誉、老婆、儿女、金钱,我们要用军功去夺回来──要战斗、要军功!”
格伦斯当然知道,对这些普通的士兵来说,没有什么东西比“老婆、儿女、金钱”更有吸引力,荣誉那东西不过是附属品而已。但他身为指挥官,却不得不把“荣誉”这个字眼放在最前面,此时终于大声喊出“金钱”等等,自己心里先安定下来。而偌大的训练场上却沉默了,士兵们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们的长官,在确定自己没有听错话之后,震动大地的吼叫声突然响了起来。
“战斗!我们要战斗!”士兵们热泪盈眶,群情激奋,“我们要军功!”
格伦斯上校,他的目光在这时候变得威严起来,右手在空中一划,止住了全场的声音。
“也许你们之中的某个人会问我”我们还能战斗吗?我们和谁去战斗?“而我,已经为你们准备好了答案。”稍微停顿了一下,格伦斯扬声下令,“沙亚中校,宣读北防区军部命令。”
“是!”站在后面的沙亚中校俐落的走上前,展开手中的命令, “十月十一日凌晨,十万斯比亚军队突袭,目前已经推进到两河平原中部。以北部防区总指挥官的名义,欧佩亲王下达命令,凡我防区之内部队,自接到此命令起,立即自行组织反击,任何战术都不受限制,所需物资就地徵集,不需要再等候其他命令!”
沙亚中校的声音一落下,士兵们都睁大了自己的眼睛。他们地位低下,平时没资格知道敌人进攻的消息,能听到军部的命令已经很意外了,而这个命令中透露的信息却令人震惊,特别是“斯比亚军队”
这五个字,那个称呼已经足以刺痛他们所有人的心。
“作为你们的长官,我还要强调一点,这份命令在路上延误了,眼下斯比亚军队已经打到欧佩城下,直接威胁威达山脉。 而除了被包围在欧佩城里的,北部防区的所有部队都已经被打散了。”格伦斯上校重新站出来,“而我们十五军团,眼下是唯一一支建制完整的部队。”
听到格伦斯的话,士兵们不免面面相窥,不会吧?不会败得这么快吧?
“在接到命令时,我也怀疑过,但我现在想通了,因为这支斯比亚军队,就是神魔大战中的那个魅影军团。 ”格伦斯轻蔑的一笑, “他们让我们蒙受了屈辱,现在,他们又回来了,准备给我们更大的屈辱……士兵们,我的兄弟们,是战斗还是逃避,我在等你们的回答。”
也许是因为心里的伤口被牵动,也许是长官叫出兄弟这样的称呼,也许是因为“老婆、金钱”的刺激,群情激奋的士兵们爆发出自神魔大战以来从未有过的激情,“跟着长官走!”“打倒这些杂碎!”
“清洗耻辱!”“要军功!”的呼喊声一浪高过一浪,就连先前心里有其他想法的军官们也激动起来。
“我的兄弟们!听我说。”格伦斯高举双手,让现场安静下来, “我们只有五千人,而敌人十倍于我,出去战斗,很可能就是死亡,就算这样你们也跟我走吗?”
在大字不识的士兵们还在考虑怎么回答的时候,沙亚中校已经说出了标准答案,“不管怎样,都跟随长官──以战士的名义起誓!”
很久没有用战士的名义起誓了,泪流满面的士兵们狠狠一拳砸在胸前的铁甲上,“不管怎样,都跟随长官──以战士的名义起誓!”
“魅影军团是厉害的敌人,我需要用特别的战法对待,我们的处境一定会很艰苦。”格伦斯上校的目光扫到训练场的每一个角落, “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之下,你们都跟我走吗?”
“不管怎样,都跟随长官──以战士的名义起誓!”回答在第一时间响起,充满一往无前的豪迈。 其实,在经过战后这段猪狗不如的生活之后,只要能有机会摆脱屈辱的命运,只要能有机会让家人摆脱屈辱的命运,士兵们根本就无所畏惧。
“好样的,我的兄弟们,你们是真正勇敢的男人,是真正的战士!”
格伦斯上校的喉头有一点哽咽,“无论结局如何,我永远自豪曾与你们并肩而战!”
“不管怎样,都跟随长官──以战士的名义起誓!”
“以十五军团指挥官的名义,我命令,全军向两河平原进发── 开拔!”
“是的,长官!”五千多个嗓子整齐的回答。
站在台上的格伦斯知道,士兵们的情绪已经被激扬,但他们的目的却并不怎么高尚。如果要让他们变成精兵,还需要细致的引导,自己的责任还很重……但是不管怎么说,总算已经踏出了第一步。
思想上的枷锁一去,这支部队的本性立即显露出来,虽然比不得那些人员上万的正规军团,但宝贵的战争经验却在闪耀着光辉。 士兵们收拾行装,干劲十足,军官们围着地图,群策群力──侦察分队、前卫部队立即出发,后勤部队更是雷厉风行,五千多人二十日的口粮全装上马车,在不到一个钟头的时间里,部队已经打点好一切。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军团上下才体会出格伦斯上校的远大目光,因为部队的仓库里什么东西都不缺,对一支被遗忘的部队而言,这样充足的给养甚至可以用奢侈来形容。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军团之前进行的训练,似乎都对这次出击大有好处,就连配备的武器也很适合。
一件件的事情让士兵们对自己的指挥官佩服不已,但他们不会知道,这种种的战前准备,其实大部分是那位平时少言寡语的沙亚中校的功劳,而他,此时正在做另一件重要的事──写死战书。
“……在此危急时刻,任何人都有义务为国效忠,十五军团受帝国善待,更应该以战报国。本军团全部将士均已抱定必死之心,决心主动出击袭击敌军后方,希望我们的死,能为帝国随后的反攻赢得时间。 ”写到这里,沙亚中校停下笔来,想了想,又继续写,“此一去,就为死别,我将士更无任何要求,我等的鲜血能洒在帝国的土地上,已经是莫大的光荣……”
格伦斯上校拿起写好的死战书看,之后装进信封交给传令兵,命令他送去北防区军部。
“不,要直接送去首都。”沙亚中校淡淡的说:“如果这东西交到北防区军部,会被人随手丢进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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