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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1页)

“太好啦!我们刚好可以组一个乐队参加演出,我是吉他手,你是鼓手!”

“组乐队啊……”夏冰沉吟了片刻,“也行,不过,还差贝司和键盘哎。”

既然天赐鼓手,那么接下来的好运也一定会让我找到合适的人选。我信心满满地拍着胸脯保证:“等着吧,一定都能找到。”

中午放学后,我把本班的同学个个都问了一遍。大家听说我准备组个乐队都挺感兴趣,关键是没有人会。

我失落地回到寝室里面,坐在凳子上发呆。冯萧从寝室外面回来了,身上穿着球衣,估计是打完篮球,随手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想什么呢?”

“我想组个乐队,还差键盘和贝司。对了,你会弹不?”我不抱期望地进行例行询问。

冯萧漫不经心地说:“不会。钢琴嘛,还会弹一点点。小时候被我妈逼着学的,后来上高中到外地读书就没再碰过了。”

饥饿的我如嗅到猎物一般,立刻双眼闪闪发光,“太好了,你可以当键盘手!”

冯萧胡乱地接水洗了一把脸,水珠挂在他的额头上,晶莹闪烁,“开什么玩笑,键盘和钢琴又不一样”。

我用我有限的乐理知识解答道:“键盘和钢琴是不一样,钢琴是击弦发声的乐器,而电子琴是电子合成;钢琴有八十八个琴键,而电子琴普遍是六十一键,但由于都采用的是黑白排列的琴键,演奏用的指法基本一样。所以,冯萧同学,你只要稍加练习和适应,就可以演奏键盘。”

我把时光邮寄给你(中)(3)

他一屁股坐在对面李明耀的桌子上,挠着脑袋问:“你不会是认真的吧。”

“认真的。”我说。

他一副豁出去的表情,“好!我就答应你!”

现在就还剩下最后一个人选——贝司,离凑足乐队只有一步之差了。

贝司是低音乐器,主要用来整合和声和节奏,学习的人不像吉他那样多。毕竟学了吉他还可以单独演奏,可以用来耍帅泡MM,而贝司只能为他人伴奏做嫁衣裳。

一天下来,贝司手没找到,弹吉他的倒有不少。

我沮丧地从一片情侣云集的草地旁经过,不由自主滴加快了脚步,却忽然听见了吉他的声音。对于乐器的声音我一向比较敏感,循声望去,在一棵高大笔直的槐树下,男生倚树而坐,边弹边唱着《甘心情愿》,在他的对面坐着一个女生,微微侧着头倾听。男生弹得并不熟练,不过女生却听得津津有味。

我绕了一下,总算看清那个男生竟然是李明耀!他手中拿的琴,是我的芬达。刚来学校的时候,他看见我会弹吉他,就嚷嚷着让我教他弹吉他,他学吉他的目的非常明确——扮酷耍帅追女生。

我教了他一首《甘心情愿》,他不记乐谱,依样画葫芦地照着姿势比画练习,断断续续接近一个月下来,总算勉强可以弹下来。今晚迫不及待地用来追女生了。为了避免被李明耀看见产生尴尬,我快步离开,心中已经有了贝司的人选。

等到李明耀回寝室,我立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他成为贝司手。他不假思索地答应了——玩乐队啊,太酷了!

当天晚上,冯萧、夏冰、李明耀和我四个人一起吃了一顿饭,庆祝乐队的成立。确立了乐队的名字——FISH。不单是因为我的英文名叫Fish,而是因为它寓意着自由。

经过讨论之后决定以许巍的《故乡》参加迎新晚会演出,新生都是从外地刚来到这里,这首歌应该容易引起共鸣。

第二天我们去琴行买乐器,在店里看见了一把签名款芬达电吉他,我爱不释手地拿在手中把玩半天,但是近八千块的高昂价格,只能望琴兴叹了。

我突然有点想念颜晴。如果,不是因为她,我不会学吉他。

每个清晨的早自习之后,颜晴总会绕校半圈,穿过初中部的楼群回去。初中部教学楼一层被用作音乐教室,放着各种乐器,清晨的时分,会有特长生在里面练习吉他或钢琴。相比主干道的拥挤,这条路闲适安静,鲜花夹道,乐声悠扬。

音乐教室里常常是一个短发的女生在练习吉他,很快,我和这位同学混熟了,得到一把音乐教室的钥匙。

为了引起颜晴的注意,每天清晨我都会去音乐教室练习吉他。每当她从窗前经过时,我想弹得动听些却总是手忙脚乱地把和弦都摁错。

在那个沉闷的高三,我以为我所有学习的潜力都已经被无穷无尽千篇一律的题海榨尽,然而,对于吉他,我却爆发出自己全部的潜能一般,技术进步神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基本可以对着乐谱弹奏下不需要太复杂技巧的乐曲。

后来,熟识之后,我演奏《蓝色的爱》给她听,她听完之后为我鼓掌,空荡荡的音乐教室里回荡着她一个人的掌声。她连连称赞,“好听”。

我高兴得有些得意忘形,“我呀,将来还要组一个乐队!”

“那我要第一个看你乐队的演出!”她轻声地笑着说,而余音却在我的心间经年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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