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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六十六章 宰杀也是一门艺术(第1页)

而不同的枪支安装的瞄准镜习惯都不一样,这就必须要射手自行去熟悉眼睛与目镜的关系了,熟练之后,脸往枪托上一贴,基本狙击镜的的十字线就对准了目标,略微做个小调整,就可以扣扳机了。

但是如果是不熟悉的枪和瞄准镜,想拿起就打,基本就是在吹牛,就算是军队中的专业射手也没戏,先不说那个狙击镜在搏斗或者落地的时候会不会被震歪的问题,就光是眼睛和目镜之间的关系,再牛逼的射手也不可能瞬间调整过来,至少第一次用的时候需要调整调整。

“我看到了,准备啊。。。1、2、3、碰。。。。。。”还真别说,洪涛和刘老板这是第一次配合,但是效果不错,两声枪响几乎是同一个音,洪涛这支枪的后坐力还真是不小,尽管加装了软垫,枪口还是被弹了起来,然后这个狙击镜里就又找不到猎物,还得重新找。

“别找了,打中了,赶紧把保险关上,万一伤到我的狗,我就和你决斗。”随着哈里森的声音,前方已经传来了阵阵狗叫声,那4只猎犬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窜了出去,这时已经跑出去很远,光能听见声音,看不到身影。

“好了,大家出来吧,他们打到猎物了,2只白尾鹿,恭喜你们。”哈里森大声的向后面躲着的人通报好消息,然后上前和洪涛刘老板拥抱了一下,顺便检查下洪涛的枪是否上锁,然后把刘老板手中的枪收了回来。

“你们运气真好。这两天的大雪让它们饿了肚皮,不得已才跑出树林找食物。就被咱们给碰上了,不错。是个好开头,加油!”奥斯丁也走上来祝贺这两位旗开得胜的猎手,对于他来说,这场狩猎也有一部分是生意,现在很顺利的打到了一头鹿,客人肯定会高兴的。

“你这把枪真够酷的,给我看看。”艾琳她们也跑上来祝贺,由于洪涛是主要客人,而刘老板是主要客户。所以第一波的射击被安排给了他们两个,其他人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不过他们还算争气,一下就干掉两头鹿,比较涨气势。

“小心哦,里面还有子弹。”洪涛把枪递给艾琳,但是自己还在边上守着,这是帕维的爱枪,人家借给自己用。那是情份,自己应该重视这份友谊,尽好爱护这支枪的责任。

一阵轻微的马达声传来,处于队伍最后面的老盖尔也开着雪地摩托赶上来了。由于怕惊扰了猎物,所以老盖尔一个一车要离开队伍一段距离,现在估计他是从对讲机里听说了猎获。特意赶上来热闹热闹。

既然已经开过枪了,那这一片的动物就都别想再打了。大型的听到声音早跑远了,小型的也会把自己深深的藏起来。短时间内是不会再随意露面,所以这时就不用顾忌什么安静问题了。

老盖尔让洪涛骑在雪地摩托的车头上,然后带着他顺着山坡往下开,先去寻找猎物,其他人就只能靠两条腿自己走了。

从开枪的地方算,到目标的距离大概有13o米左右,这两头鹿此时倒在雪地上,已经断气了,4只猎犬老老实实的在周围溜达着,没有一只私自上前啃咬猎物的,估计是在等主人前来收获,组织性纪律性真是太好了。

洪涛那一枪直接把鹿脖子给打了一个对穿,估计动脉也打断了,鲜血喷了老远;刘老板那一枪比较讲究,是从鹿的两腿之间打进去的,子弹就留在了身体里。

其实洪涛瞄准的是鹿头,也不知道为什么稍微打低了2寸,不过还好,歪打正着,也算不丢人。

“这两支不是母鹿?我看着它们和跑的那只长得一样啊,公鹿的头上不是应该有鹿角吗?”洪涛问老盖尔。

“哈哈哈,鹿角会在入冬的时候脱落的,每年春天再生出来,想分辨公鹿和母鹿,看它们头上的疤就可以,你看这个连个白点,就是鹿角脱落的伤口。”老盖尔蹲下身,指着鹿脑袋让洪涛看。

“这可够考验眼力的,我光找它们就找了半分钟,还是借助瞄准镜才现,奥斯丁怎么在那么老远的地方就能看到它们?”洪涛说的这是真话,这些鹿的颜色和枯萎的树丛一样,是灰色的,如果它站在一堆灌木丛傍边不动,就算你走近了,也不容易现它们。

“你别忘了,他从小是和他的爷爷长大的,印第安人本身就是丛林里的战士,在山林里,他们才是这个。据说他爷爷年轻的时候用弓箭就可以狩猎棕熊,而我们用猎枪,还不敢一个人进森林里去。”老盖尔连自己一起嘲笑了。

“严格的讲,这不能算是打猎,我们有枪,有瞄准镜、有电子设备、还有交通工具,这就是个游戏,不过我们玩得很高兴,这就足够了,一会你再看看他们父子是如何处理动物的,那也是一门艺术。”老盖尔百分百是个保守派,他很崇尚原始的风格。

洪涛很快便见识到了老盖尔所说的那个艺术,伊格内修斯和奥斯丁两个人,一人拿出一把手掌长的小刀,从鹿的脖颈处开始,一直划到了肛门处,然后再从体内割了几刀,整个鹿腹腔内的东西就都被掏了出来。

清理完内脏之后,他们父子俩又从鹿脚开始下刀,就像是拆包装纸一样轻松,把整张鹿皮用很快的时间剥了下来,全部完成之后,鹿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冻僵。

看着他们仅凭一把小刀和双手,就能把整只鹿处理得如此利落,还真是一门艺术,不过这门艺术有些残忍,不知道有多少动物被他们拿来练手了。

“厉害,我见过内蒙的牧民宰杀马和羊,当时我以为那些牧民的宰杀手艺已经很牛b了,现在我有开眼了一次,你看这个皮剥的,薄厚均匀,而且就用一把小刀,真是专业啊。”刘老板不愧是老板级别的人物,虽说文化程度不高,但是见识非常广,连屠宰这门手艺他也有自己的见解。

“这些内脏你们打算怎么处理?我会做羊内脏汤,要不我给你们试着做点鹿内脏吃?”洪涛看着他们把鹿肉绑在雪地摩托上,却对地上的两堆内脏不予处理,于是想露一手,不过英文里没有杂碎这个词,他只能用内脏代替。

“你太恶心了,涛,我们是不吃内脏的,这些东西必须放在猎场里,是不许带走的,这是法律。”帕维听到洪涛的建议,立刻做出呕吐的样子,其它白人也把看怪物的眼光毫不客气的送了过来。

“爱吃不吃,这些老外不吃内脏,好东西全浪费了。”得不到白人的支持,洪涛只好转向刘老板。

“唉,没辙,我来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告诉我了,熊的内脏也不能带走,野生的熊胆啊,花钱都不好买,他们全给扔了。”刘老板也有相同的怨念,不过入乡随俗,不满意也得忍着。

“哈里森,我们还得走多远?这边没有猎物可打吗?”洪涛的兴奋劲一过去,疲劳感马上又占据了身体,看到奥斯丁继续带着队伍赶路,他有点忍不住了。

“还得走几英里,到了露营地之后就可以休息了,这里的猎物不多,刚才这3只鹿属于意外,一般它们不会到这边来,要想打熊,就别怕累,翻过前面那个小山坡就到了。”哈里森大手一身,拽着洪涛的背包就往前拖。(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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