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无乡的雨一下就要下上一天一夜,许暮洲没有听严岑的回去补觉,他在客厅中转了两圈,最后从书架上抽下了那本《百年孤独》。
窗外雷雨作响,屋内的许暮洲盘腿坐在沙发的一角,翻开了那本书。
他只开了一盏昏黄的壁灯,柔软的光晕洒在纸面上,有小半页纸都隐在黑暗中。
这样看书很费眼睛,看得也很慢,但许暮洲不太着急。纪筠很爱惜这本书,虽然翻阅的次数很多,但纸页保存得很好,偶尔有几页上还贴了无痕的便利贴纸,上面写着一点读书笔记。
许暮洲从心里依然相信这些文字出自纪筠的手,他的手指拂过那些便利贴,一页一页地仔细看完了。
严岑进门时,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副景象。
许暮洲穿着一身亚麻的家居服,领口宽松,露出一小节锁骨。他一手托腮,另一只手的手腕架在膝盖上,书摊在腿弯处,时不时才会翻阅一页。
他看书的速度不快,但异常专注。昏黄的光从他的肩头铺洒下来,在他柔软的发丝上镀上了一层薄薄的光,让他整个人没来由地削了几岁,看着柔和又纯粹。
严岑依靠在玄关的墙面上,脑子里忽然想起刚刚宋妍跟他说过的话。
——你不懂的。
谁说我不懂,严岑在心里嗤笑一声。
他比任何人都明白,那种纯粹和鲜活的杀伤力,对他们这种人来说是最锋利的武器,一旦遇上,几乎没有任何还手之力。
严岑不知道怎么想的,也不出声,只是依靠在那里看着许暮洲的侧影,他的眼神空落落的,似乎是在看许暮洲,也似乎只是单纯在发呆。
不知道过了多久,许暮洲觉得眼睛有点酸,才捏了捏鼻梁,活动了一下肩背。
他的余光扫到不远处的严岑,吓了一跳:“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刚。”严岑睁眼说瞎话。
“哦……”许暮洲没有太过在意,而是冲着严岑扬了扬手,说道:“我在看你带回来的那本书。”
严岑直起身子,嗯了一声,向他走了过来。
“其实我之前一直以为,‘桥’是那本《雪娃娃》的绘本。”许暮洲说着,合上手中的书,摸着封面上凹凸不平的烫金字体说:“你是怎么一下子就猜到是这本书的?”
“因为任务对象是纪筠。”严岑说。
许暮洲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了严岑的言下之意——那个任务执念是纪筠本身的意愿,所以说明,纪筠自己早已经在最开始就明白了,失而复得是一个悲剧。
就像兜兜转转,跨越百年重新出生的那个生着猪尾巴的孩子一样。
“太聪明了。”许暮洲真情实感地夸奖道:“这世界上有你想不明白的事儿吗?”
“许暮洲。”严岑忽然问:“喜欢是什么感觉?”
许暮洲手一顿,差点以为严岑吃错药了。他回过头望向对方,才发现对方的表情非常自然,还带着微微的困惑,仿佛真的不明白这件事。
许暮洲一时拿不准严岑是回应他刚才那句疑问,还是真的在问他这个。
“怎么?”许暮洲问。
“我刚从宋妍那里回来。”严岑站在沙发旁边,并不坐下,淡淡地说:“跟她聊了聊。”
“她说什么了?”许暮洲有了些兴趣:“她跟你讨论这个了?”
“没说出什么有用的。”严岑眸色渐深:“她神神叨叨的,我懒得多听,就先回来了。”
“噗——”许暮洲憋着笑,脑子里大概已经浮现出了那个画面,他将书搁在茶几上,摆了摆手,语重心长地跟严岑说:“哎呀,喜欢一个人很容易在心里美化对方,什么叫神神叨叨。”
“我觉得她说的话不太客观。”严岑说:“所以来问问你的看法。”
“我的看法?”许暮洲仰着头看着他,笑道:“但是你也知道我的性向,我的看法跟大多数人都不太一样。”
“没关系。”严岑说:“说说看。”
既然严岑都这么坚持了,许暮洲也只好绞尽脑汁,试图从自己贫瘠的人生阅历中翻找出一些相关信息来。
“这种东西很主观,也很难说。”许暮洲说:“但归根结底,喜欢大概就是一种满足感——比如看到对方的时候,就会觉得开心,有一瞬间想要天长地久的念头,这样之类的?”
许暮洲自己说完,自己都觉得这答案太模棱两可了。但许暮洲自己活了这么大,一朵安安稳稳盛开的桃花都没有过,要么是烂桃花,要么都是没等开就谢了,相关经验尤其不足。
他正琢磨着怎么说才显得深奥一点,余光忽然扫过了手中的书皮,他心念一动,换了个说法。
“记得纪筠吗。”许暮洲说:“《哥林多前书》里说,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久不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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