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曾经饲养过一只,那种常常被人漠视的感觉会让人生气但也让我想要征服。後来,有一天因为我大意而让它逃走了。
之後我就不再养宠物,因为我不喜欢被人背叛的感觉。
但弦仁,是一个拥有像波斯猫似的性格的少年,单是这一点我就想要得到他了。什麽?哼,他跟我是同性别的又有什麽问题?我就是喜欢走与别人不同的路。
後来,在那一天的宴会我又遇到他了,第一次与他单独相处。我稍露出一副沧桑的样子,他便心软了,果然是只外刚内柔的猫咪。
第一步算是成功了,但他还不相信我。可是我已等不及了,想要征服一个人的心当然不是什麽先要征服他的胃,那是女生才相信的垃圾。
最好的方法是在床上。
尤其是对付这种高傲的人,在床上凌辱他时,他会流露出一种不屈的眼神,边反抗著对方还要边死命的控制已背叛了他的思想的身体。
我现在就想要他。
於是我跟他打赌了,内容是我们两个乐团的单曲销售量。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他口气超冲的就答应了,而当他知道我想要的是他时,他当时的表情,现在想起还是会不由得微笑。
高傲的波斯猫,你会是我的。
我是那麽自信的想著,但一个人却打破了我的冷静。
Oasis,那个贝斯手,弦仁管叫他作晴风的家伙。原来波斯猫早就有自己认定的主人了,那个我瞧不起懦弱的人,他凭什麽得到他?
所以我比他早一步安抚了弦仁的心,说出那一句聂晴风没种说出来的话。
哼,一天还没有人替猫儿挂上名牌,一天我还是有机会的,不是吗?
这一次我会很小心的看护好我的宠物,不会让它有机会逃走,我要它身心都属於我的。我想,我这种强烈的占有欲,可以称为喜欢了吧?
唉,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二十岁才有了人生的第一次初恋吗?
-第七十二章-
<洪雨恩>
“雨恩~起床咯~”
谁啊…没看到我还在睡啊?
“你再不起来我就要对你上下其手喔。”
我听到这句话,已认出那扰人清梦的家伙是谁了。毕竟,有种这样做的人可不多。我张开了眼,果然不出我意料之外,狐狸他正跨在我身上,低头在我耳边吹著气。
糟了,男人早晨的时候果然最容易受到引诱。
()
“你不快点走开的话我就让你今天都下不了床。”我心里暗叹,口中却冷冷的道。
他抬高了头,舔了舔嘴唇道:“我会怕吗?”
妈的,这家伙是故意的!不然你该怎解释他为什麽会只穿著睡袍,露出半个雪白的肩膀,还有用著那光洁的大腿夹住我?
昨晚真不应该让狐狸跟晴风换房间的,弄得我都不知道有没有睡上四小时。
我艰难的咽下唾液,半靠著床架坐了起来,一把握住他尖削的下颔,狠狠的吻上了他。清新的薄荷味儿传了过来,他的唇是凉凉的,却还不足以灭掉我身下的火,他伸过了舌头与我的翻搅著,口腔里顿时充满了一阵甜味。
我抱紧了他的腰部,一手不自觉的从他的袍下探上,沿著滑嫩的大腿抚了上去。他的双手也环上我的颈部,把头压下加深著那一个不曾停缓的吻。
我缓缓的摸上他的大腿内侧,不吃惊的发现这家伙没穿内裤。所以我就说他是有心的嘛!
“雨恩,丹坊起床…啊!”就在我们两个都已互相抚摸得欲火焚身之际,弦仁却好死不死的撞开了门(注:是「撞」开了),看到了这一幕儿童不宜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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