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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曾经沧海难为水(第1页)

天色尚早,商贩就已开始摆摊,街上陆陆续续出现行人。怡红楼的灯火彻夜通明,这不还有几个客人摇摇晃晃地从楼里走出来,他们勾肩搭背,胡言乱语,眼眶上还有两个醒目的黑眼圈,喝得醉醺醺的,路都看不清,一下往这边偏,一下往那边偏,摇摇欲坠。一阵凉风吹过,他们瑟瑟发抖,抱紧彼此,慌忙逃离。

玉雪倚靠窗台,正巧看到了这一幕,嘴角微微上扬,脸上浮现一抹笑容。就在这时,旭日东升,一抹阳光照在她吹弹可破的脸蛋上,一股暖流涌入心间,她的笑容如阳光般灿烂,似鲜花般艳丽,一笑倾城。

她阖上窗户,只留下一道缝,让清风流入,然后坐在凳子上,拿起梳妆台上的木梳,看着铜镜里的自己,为自己梳发。这虽然不是她第一次梳妆打扮,可心里还是有那么一丝不舍,她习惯了房间的布局,习惯了清晨站在窗边,迎接第一缕阳光,习惯了这里的每一个人,习惯了客人的喧哗声,习惯了歌舞的乐曲声,习惯了梁妈妈温柔而严厉的训斥声……想当年,她初进怡红楼的时候,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楼里的小姐见了她,忍不住笑出了声。她只能做一个伺候人的丫鬟,为客人端茶送水,为小姐梳妆打扮。脏活累活她都干过,却无半分怨言,因为她知道若非梁妈妈好心收留她,她恐怕早就饿死街头,暴尸荒野,哪会有今天?也多亏梁妈妈的贴心照顾,她才有机会一展才华,凭借一曲剑器舞,走红大江南北,成为世家公子追捧的对象,成为怡红楼的头牌。

她也想过就这样生活下去也好,不必担心衣食住行,不必担心受苦受累,待在怡红楼,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就有数不清的金银财宝,这是多少人羡慕却得不到的好日子!可每当想起娘亲临终前的话和那把家族世代相传的湛卢剑,她知道自己的责任远不止此,她还有更重要的事需要去做,这是与生俱来的责任,她逃避不了!

明哲的出现促使她下定决心。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她已经过够了,江湖很大,她也想出去走走。娘亲的遗愿是希望她将剑器舞发扬光大,而今她做到了,恰如诗中所言: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天下无人不知公孙剑器舞,她答应娘亲的事已经做到,现在她该为自己而活。

锄强扶弱,救死扶伤,这样的生活是许多人心之所向,她也不例外。谁想平庸地活一生?谁不想到轻剑快马恣意,携侣江湖同行?这个话题她与韵儿探讨过无数遍,每次韵儿来找她,总会带上几本武侠话本,韵儿讲的天花乱坠,她也乐在其中。一颗种子埋在了心里,只待时机一到,这颗种子便会生根发芽,破土而出。明哲的出现恰巧加快了这个过程,特别是听见明哲称她是湛卢剑主的时候,她心里的那颗种子再也抑制不住,破土而出。

十大名剑,驱逐黑暗,迎来光明,救民于危难之刻,护国于存亡之间;十大剑主,侠肝义胆,锄强扶弱,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

她很有幸,能成为其中之一,湛卢剑主——仁义未饶轩冕贵,功名莫信愧神悭。(选自北宋诗人王安石之作《寄石鼓寺陈伯庸》)

王府之内,闺阁之中,一股兰花香味弥漫在房中。幽兰香风远,蕙草留芳根。诗瑶喜欢兰花,院内的花坛里种满了兰花。兰称君子,又喻美人,生于幽谷,淑慧雅淡,不争于世,孤芳自赏。其香清逸,其性幽娴,玉骨冰姿,人见人怜。

诗瑶喜欢兰花,不仅仅是因为兰花高尚雅洁的品质,更是因为凌云和小穹的一片心意。

诗瑶生辰之日,王府大摆筵席,满朝文武前来恭贺,带的礼物琳琅满目,数不胜数,有的甚至价值连城,可诗瑶一样都看不上,这些礼物对她来说,太过庸俗。

这些大臣极力讨好她,无非是看中了她爹王爷的身份,故意献殷勤,拉近距离。诗瑶本不想搭理他们,可来者是客,她还是勉强自己,恭迎他们。

筵席即将开始,客人纷纷就座,可诗瑶还是站在门口,似乎是在期待什么。

诚王不见诗瑶的身影,派小媛出去找,小媛将王府上下翻了个遍,都没找到诗瑶,就当她快要放弃的时候,她忽然看见诗瑶站在门口发呆。她急忙跑了过去,拉住诗瑶的手,就要往正厅走,却不想诗瑶死活不愿意,非要站在这里等人。

小媛不明白,宾客明明都到场了,诗瑶在等谁?筵席即将开始,那人怕是也来不了了!诗瑶若再不回去,王爷一生气,她挨罚不说,诗瑶今后的日子可不好过了!为了诗瑶,小媛顾不上诗瑶的感受,拉着她的手,就往里走。

就在这时,门口来了一辆马车。诗瑶看见了,面露喜色,喊了一声“哥哥”,挣脱开小媛的手,直奔那辆马车。马车上下来两个人,一男一女,瞧衣着打扮,应该是世家子弟。诗瑶不顾旁人,直接投入那人怀中,紧紧抱住他。他身边的小女孩看见这一幕,只是会心一笑,并未多说什么,好像对诗瑶的这般无礼之举习以为常,见惯不怪。

能让诗瑶如此上心的人,这世间除了她爹,也只剩下凌云和小穹了!凌云作为她哥,出席她的生辰筵席,理所当然,不过府中事务繁忙,凌云分身乏术,赶紧赶慢方才赶出一点时间,正好在筵席开始前,带着小穹赶到王府。

凌云事务繁忙,也没时间准备礼物,两手空空参加筵席也不好意思,所幸小穹帮了凌云解决了这个难题——她知道凌云没时间准备礼物,所以私下为凌云备好了礼物。这份礼物不单单是一份生辰之礼,更是承载了他们三人的情谊。

那是一块玉佩,不过这块玉佩很奇特,由内而外散发着一股兰花的香味,虽然很淡,但还是能嗅到。玉佩的正面刻着“沅有芷兮澧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这句诗选自战国时期楚国诗人屈原之作《九歌·湘夫人》,诗中描绘的“祈之不来,盼之不见”的惆怅心情,正是小穹选取此句的真正用意。玉佩的背面刻着“满堂兮美人,忽独与余兮目成”,这句诗也是选自屈原之作《九歌·少司命》,这是凌云选的诗句,言简意赅,却饱含深情。这份礼物说不上贵重,却也是凌云和小穹的一片心意。

这块玉佩诗瑶一直留在身边,视如珍宝,哪怕睡觉的时候都是贴身保管。玉佩散发的兰花香味经久不衰,凑近一嗅,还是能嗅到一股淡淡的花香,这正是玉佩的神奇之处,也不知小穹是从何处弄到的。

自那时起,诗瑶便喜欢上了兰花,院内的花坛里也都种上了兰花。看到这些兰花,便如同看见凌云和小穹,它们承载了诗瑶的思念。无论去到多远,回来看见这些兰花,诗瑶就不会感到孤单。

诗瑶坐在梳妆台前,画黛眉,点绛唇,精心打扮。这不是她第一次出远门,不过心里还是有些不舍,手上的动作不自觉放慢了。小媛在一旁帮她收拾行李,眼眶里充盈着泪水,以前诗瑶出远门,小媛总是陪在她身旁,尽心服侍,久而久之,她们之间的情分并非限于主仆,更似姐妹。可这一次不一样了,诗瑶身边有了凌云,便让她待在家中,小媛心里或多或少都有些不服气和不舍。

诗瑶不是不想带上小媛,只是这次不同往日,她不是以王府千金的身份行于世间,而是以赤霄剑主的身份行于江湖。这一路上不知会遇到多少麻烦,不知会陷入几次险境,带上小媛,无疑会让她置身险境,这是诗瑶不愿看到的,把她留在王府,也是出于她的安全考虑。

十大剑主,心系天下,欲以手中利剑,划破黑幕,迎来光明。诗瑶身为赤霄剑主,身负重责,仁政王道便是她的目标,这也是上天赋予她的使命——几时拓土成王道,从古穷兵是祸胎。(选自唐代诗人李商隐之作《汉南书事》)

相府之内,庭院之中,明哲推开房门,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满不情愿地踏出房门。

他来京城的这几天,每晚睡觉都不踏实,不是伤口作痛,就是半夜噩梦,反正没睡过一个好觉。好不容易休息一天,无事烦心,明哲本想睡个懒觉,却不料院子里总是发出一些奇奇怪怪的声音,吵得他被迫起床。

觉没睡好,明哲心里那叫一个气,拖着疲倦的身子,推开房门,揉了揉眼睛,他想看看究竟是谁在那里捣乱。

眼前的景象他惊呆了,韵儿和鸢儿起那么早不说,她们起床的第一件事居然是练剑,怪不得明哲总是听见一些奇奇怪怪的声音,敢情是她俩练剑时兵器相碰发出的声音。

“我说二位,至于吗?大清早的起来练剑,合适吗?让我睡个懒觉,不好吗?”明哲委屈道。

“祖逖闻鸡起舞,匡衡凿壁偷光。哪一个不是废寝忘食、发愤图强?前人尚且如此,我们又岂能甘于落后?”韵儿出口即是大道理,听得明哲一脸茫然。

“至于说的那么好听吗?想练剑我又不拦着,我只想说能不能让我睡个懒觉?我已经忙了几天了!夜里提心吊胆,睡觉都不安稳。我来京城这几天,不是他人被刺,就是我被刺,前脚刚打完七品,紧接着就是八品,顺带捎上两个九品,我是人,不是神!我也有累的时候,你们就不能看在我救了你们的份上,让我睡一个懒觉吗?”明哲欲哭无泪,摊上这两个人,简直是倒了八辈子的大霉!

“按约定,今日我们该出发了!与其在这里诉苦,倒不如收拾行李,免得最后忙手忙脚,一样都做不好!”韵儿这话明显是对明哲说的,话中似乎带有讽刺之意。

明哲坐在台阶上,右手支撑着下巴,两眼无神地望着韵儿,无精打采地说:“收拾行李?韵儿,你太瞧得起我了!我俗人一个,比不上你世家千金,我一身褴褛,两袖清风,背负三尺,脚踏四方,顶多算上我妹,其余的我一样都没有。你叫我收拾行李,请问我该收拾什么?”

明哲这话属实没毛病,他初到京城,居无定所,第一夜便被韵儿“追杀”,被迫躲进一间破宅里,和鸢儿凑合过了一夜。接下来的日子也不好过,他先是在武侯府养伤,后又住在相府,这种寄人篱下的日子实在不好过啊!这还不算什么,最主要的是他还欠了一屁股债——为了给玉雪赎身,他找诗瑶借了一千两黄金,那可是整整一千两黄金,就算把他自个儿卖了,也值不了这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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