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哈特救回弗利德之后,已经过了一周。┡』Ω文Δ』『Δ学迷Ww%W.ㄟWenXUEMi.COM
这是梦幻且沉默的一周。
弗利德仿佛哈特家的顶梁柱一样,每天跟哈特外出打猎——不得不说,弗利德的弓箭技术相当的优秀,有次遭遇了山熊,也被弗利德一箭射穿了脑……
因为弗利德技术的优秀,每天上午都会获得相当的猎物,下午弗利德会让哈特在一边练剑,而他自己,则帮蕾娜小姐剥兽皮和制作熏肉。终于,这个看似无所不能的圣骑士也遭遇了难关,他虽然很擅长把食物弄熟,可惜的是,让他把肉类加工成可以长久保持的熏肉和腌肉,他总是把握不好盐的分量。也让哈特亲身体会到了“人无完人”这句话的意思。
哈特的剑术总算的到了正式的教授,弗利德掌握的剑术是以骑士剑为核心的剑技,毕竟骑士很少有机会接触骑士剑之外的剑种。弗利德教给哈特的是最为正规的骑士剑训练,而且是特别改良过的双手剑技术。
而哈特用于训练的,正是弗利德的战利品,从哥布林亚伯那边拿到的魔法武器。从一开始,弗利德就准备把这把剑送给哈特。
至于剑术本身的进步,哈特总算是从“门外汉”到“新手”的程度了。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平心而论,哈特之前给自己做的训练并不差,他的错误仅仅是呼吸,还有对骑士的错误认识。得到了弗利德教授,哈特的剑术进步简直是——和以前没什么区别。
该不会真的有人觉着有个好老师就能一日千里了吧?!那都是小说里骗人的。人的习惯是很难改正的,哈特改了一星期都没习惯,只是说,他现在总算有一个剑术新手的样子,最起码做的训练是正确的了。
至于蕾娜姐姐,她从黑骑士被弟弟救回了的那一刻就已经知道了,自己拦不住弟弟的心。他收那些小说的影响太深,她不止一次看见哈特狂热的一遍又一遍的翻阅小说,也很清楚跑一上午只有三只兔子的猎物实在是很奇怪。
更重要的是,如果哈特真的是用弓箭打猎的话,先不说他手指之间会生出老茧,用于狩猎的“箭矢”上面怎么可能没有沾着血?只能说,哈特的伪装工作实在是不到位。
而且,哈特自己都没注意到,每次他回来的时候,手肘和肩膀都会落着土,这是很奇怪的事情,为什么他会在这些地方沾着土?答案就是下陷阱的时候不小心擦到的。
蕾娜知道自己的身体太弱,所以没有亲身上过山去监察弟弟,生怕一个不小心,还会成为哈特的负担。
然而只要一涉及自己弟弟的事情,她马上脑力全开,思考着山上的情况,还有她浅薄的知识,山村的普通女人以足以匹敌最优秀的智者的思虑认真考虑着。
最后她推断出,哈特应该是做了一个陷阱。那么他为何要撒谎每天都在狩猎呢?只可能是为了赢得时间了。
古人说知子莫若父,在这个缺少双亲的家庭里,父亲的指责就落在了蕾娜的头上,责任感让这个温柔的村姑努力的像是一个侦探似的,推导出了哈特的行动。
之前让他去买白布,就是为了给他做一身新衣服。出门在外可不同于在山村里。村子里都是熟人,谁也不在乎,大家都穿皮衣,这样又换暖和,又可以防御草叶树枝的割伤。而在外面,这种粗陋的东西只会惹人笑话的!更何况是骑士学院,那里全都是未来的骑士老爷啊!蕾娜支持弟弟出去,可不是支持弟弟出去给人徒添笑柄的!
三人仿佛生活默契的一家子,每个人专心负责自己的工作,沉默的为彼此做着准备。哈特训练,为了不让姐姐担心,姐姐做衣服,为了哈特出去不会被人嘲笑,弗利德狩猎,为了让这个家庭即使失去了唯一的顶梁柱,也不会垮倒。
三人都知道,这个微妙而且默契的生活,不会维持太久。
离别的日子是弗利德到来的第九天的中午。蕾娜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工作。
那是一件完美贴合哈特身形的两件衣服,让弟弟换着穿。素白的长衫款式简单,不过针脚细密,肩膀手肘和腰部这些容易被磨损的地方,都被蕾娜巧妙的用兔子皮加固过了,肩膀上还采用了弗利德的建议,加了一块垫肩进去,可以让哈特的身体棱角更加明显,透出男子汉气概。
给哈特穿好,白色的长衫,结实的兽皮皮带,略微褪色的金,还有少年坚毅的表情。这是放在任何城市里,都不会显得寒酸的一个少年。这是最低的目标就是了。
少年的剑被一个简单的兽皮剑鞘装着,别在腰间,沉甸甸的重量让哈特感觉到了一种特殊的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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