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这件“自囚于牢笼”事件的具体的细节,之所以洪钧会知道得这么清楚。
全来自于日后,这个名叫吴大可的插班生,主动对他坦白。
那时他们已经是知无不言的朋友了。
也同样是因此,洪钧才清清楚楚知道了这小子的底子。
知道了他原本情况其实跟丁玲差不多。
小学学习成绩固然不错,却于关键考试失利了一分,按说应该是无缘进入“时达附中”的。
可偏偏夏日伏天是“收人”的季节。
阎王爷非得这时候,把市教育局的某位干部七十三岁的丈母娘给“收”了。
而这小子的爹,又正好在“八宝山”干火化工。
别的权力没有,专有殡葬死者的权力。
火葬的时间、仪式的安排、炉子的清理,都得由他点头才行。
就这样,借助了死人的关系,动用了活人的权力。
吴大可才终于得以跨过这一分的天堑,荣幸的进入到这块大学苗子的培育田。
只不过,由于这事儿实在是不光彩,一点都没法端上台面。
他人是来了,可中学三年中,一直都心虚得很。
而且正因为父亲从事殡葬业不大光鲜,甚至让大多数人忌讳、厌弃。
从小也没少让他横遭白眼。
别的孩子一见他就喊“火葬场的来了,快跑”之类的情况,已经极大的影响了他的性格。
所以,这样的他到了班里,很快就呈现出颇具自卑感一面。
多么难听的话,多么不公平的事儿他也能忍。
就比如说吧,班里的体育科代表刘勇,就挺老早看出了吴大可好欺负。
为了从他身上找点便宜,竟故意借走了他的英雄钢笔不还了。
而在吴大可催要的时候,还朝他晃晃拳头,然后就得意洋洋把他的钢笔插在胸口显摆。
结果这吴大可就怂了,不但再没敢开口要过钢笔。
今后对刘勇还老陪笑脸,很有点奴颜婢膝的样子。
以至于让吴大可反倒成了班里众所周知的软蛋,还被人起了个“没事儿”的外号。
所以他这窝囊劲儿,一开始让洪钧相当反感,看都懒得看他一眼。
可世上的事儿还就是这么绝。
偏偏全班所有同学,唯有洪钧是自己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排的。
那老师不把吴大可安排给他做同桌怎么可能呢?
这么一来,完全是命中注定,不论他愿意不愿意。
打吴大可来到这个班的第一天起,他就必须得天天面对这小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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