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他还穿着一身军绿色的衣服,她就洗个澡的功夫,他就换了一身新衣服。
上身白色的衬衫,板板正正的穿在身上,连一丝褶皱都没有,下身黑色的裤子,衬的他的两条腿又直又长,叶三秋不矮差不多有一米七了,但站在陆思年面前,他的腿都快到她胳肢窝的位置了。
真是一双好长的腿啊!
白衬衫的衣摆扎进裤腰里,腰间系着一根黑色的皮带,脚上的鞋子也从军绿色的解放鞋变成了黑色的皮鞋。
就连头发都打理过了。
他本就长得好看,换了新衣服的他看着更好看了。
面容精致俊美,皮肤白皙,唇红齿白,站在太阳底下,他的脸在发光。
纵使叶三秋见过不少帅哥,但还是被他的长相惊艳到了。
咳,上辈子见过不少帅哥跟她这辈子又有什么关系呢?
反正,这辈子她就见过陆思年这么一个帅哥!
一想到这个帅哥是她未婚夫,叶三秋的嘴角的笑意越扯越大。
md,赚了!
这趟帝都之行没白来!
陆思年脸上闪过一抹不自然,“没回家,就是原来的衣服不小心弄湿了,我去找朋友换了一套干净的。”
叶三秋不疑有他,看着陆思年身上熨帖的衣服,忍不住夸赞道,“你朋友对你可真好!”
陆思年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是新的,这年头能把新衣服借给朋友穿的,一定是真朋友!
陆思年嘴角弯了弯,她倒也没说错。
魏平安对他确实不错。
但他对魏平安也不差。
不过他身上的衣服不是魏平安的,是他寄存在魏平安家的。
只有脚上的皮鞋是魏平安的,还是他逼着穿的。
第一次穿皮鞋,还怪别扭的。
看着大树底下的自行车,叶三秋问,“我们现在去哪儿?”
陆思年顿了下,嘴角挂着晃眼的笑,他说,“你能陪我去个地方吗?”
叶三秋好奇的问,“去哪儿?”
“民政局!”
叶三秋一愣,“去民政局干什么?”
陆思年理所当然道,“当然是去领结婚证啊!”
叶三秋:“……”该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虽说她挺满意他这个未婚夫的,但也仅限于满意他的外表,他的人品怎么样,她还不清楚。
现在就去领证会不会有些太仓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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