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好气又好笑,在她发心印上一吻,然后打横抱起她,将她安置到店后休息区的沙发上,抓来一条薄毯盖住她,准备打烊后再送她回家。
离开休息区前,元朗再度回头望了一眼怡文沉睡的容颜,眸中带着一抹宠溺的笑──
这个迟钝的小女人啊,到底什么时候才会开窍?
元朗第一次注意到贝怡文,也是在怡然咖啡馆里。
只不过,这家咖啡馆在当时还不叫“怡然”,而叫“卡尔维诺”。
对鬻文为生的元朗而言,他的工作就是需要燃烧大量的脑细胞和缥缈的灵感,所以咖啡因成为提振精神不可或缺的必需品。
“卡尔维诺”开设在自家附近,对他是件好消息。
要不是他太忙,他是绝不会屈就便利商店里的次级咖啡,而宁愿自己煮。不是他夸口,他煮咖啡的功力可是专业级。
他妹妹就曾笑他,对咖啡的要求挑剔到近乎龟毛的程度,现在自家附近开了间不错的手工咖啡馆,他也乐得多花一些钱,享受比较好的咖啡。
平日的元朗习惯昼伏夜出,但在那一天,他不知哪根筋不对,竟在下午客人最多的时段出现。
他枯坐在角落的位子上,燃起一根烟,在烟雾与咖啡热气的氤氲缭绕中,开着笔电,将双手枕在脑后,和word左上角那个讨厌的回形针娃娃互瞪眼,看是谁比较闲。
灵感不来,就是不来。
MSN里,电视台剧组和电玩公司的人都在在线狂敲,从谄媚、哀求到放狠话,看得出来他们都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好像他再不写出一点什么就会弄出人命一样。
烦。
他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对生活感到厌烦。
没错,靠着写偶像剧和游戏剧本,他是赚了不少钱,名气也小有一点,可是总有股莫名的烦躁堵在他的胸口。
他看起来好像什么都有,可是只有自己知道──他的生活里,早就没了感动。
第1章(2)
然后,他忽然看见咖啡馆另一个角落里,一抹白色的身影。
在充满女人嘈嚷声的午后咖啡馆里,她独坐的身影,显得那样安静且特别。
她戴着黑框眼镜,扎着马尾,穿着简单的白T恤与蓝色牛仔裤。
那样的打扮,在他看来就像个邻家女孩,普通到任谁也不会多瞧一眼,但是,她身上却有种奇异的气质,攫住元朗的视线,使他无法移开──
身形纤瘦的她,斜斜地窝在单人沙发里,好舒服好安适的样子,她那脱掉鞋子的莲足,小小的,白白的,就踩踏在柔软的椅面上,因为曲起双腿的关系,他看见牛仔裤的裤脚下露出一小截细致骨感的踝部。
那绝不是什么撩人的姿势,但那一小块肌肤,莫名的使他下腹起了一阵骚动。
她正捧着一本小说读得津津有味,从那本书的封面,元朗注意到,那并不是什么艰涩难懂的原文书,也不是什么文学巨着,就只是一本人人都看得懂的言情小说。
有些人会刻意到咖啡馆“展示”自己的阅读品味,但她却不是那样,她没有打算做戏给谁看,就只是单纯地读着她感兴趣的书籍,悠闲的享受阅读,悠游在自己的世界里,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
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窗,像金粉一样洒落在她身上,他看见光线在她的乌发和皮肤上跳跃,就像是听见愉悦的音符在起舞。
那一瞬,他竟羡慕起她所拥有的,单纯的幸福。
喝完咖啡,读完小说,她像只晒够了太阳的小猫般,满足的伸了伸懒腰,然后拎了编织包起身结帐,离开了咖啡馆。
然后,他忽然间有了灵感。
他写了一个关于咖啡馆女孩和一个颓废的作曲家的爱情故事,用最快的速度完成后,丢给电视台──后来那部偶像剧还红极一时。
后来,他变得经常在下午跑去泡咖啡厅。
元朗不觉得自己是为了那女孩而改变生活作息,不过他必须承认,只要能遇见那女孩,当天他的心情就会好一点。
她和他一样,都是店里的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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