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是最困扰我的一个问题。据我观察,也是困扰社会的一个议题。
就文字学上来解释,伦是一种分类,一种合理的分类。我们把一个人定位在性别、年龄或者不同的族群中,开始有了伦理上的归类,父亲、母亲、丈夫、妻子,都是伦理的归类。甚至男或女,都是一种伦理的归类。
人生下来后,就会被放进一个人际关系网络中的适当位置,做了归类。在人类学上,我们会有很多机会去检查这种归类的合理性以及不合理性,或者说它的变化性,当归类是不合理性的时候,我们会用一个词叫作「乱伦」。这个词在媒体、或者一般阐述道德的概念上常会用得到。如果做一份问卷调查:「你赞成乱伦吗?」大概会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说不赞成。延续上一篇提到的,在思维孤独之中,社会上百分之零点一,或者是百分之零点零一的人的想法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他也许觉得不应该立刻说赞成或者不赞成,而是要再想想什麼是乱伦?
道德是预设的范围
乱伦就是将既有的人际关系分类重新调整,背叛了原来的分类原则,甚至对原来的分类原则產生怀疑,因而提出新的分类方式。我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古埃及文明距今约有四千多年,其中长达一千多年之久的时间,法老王的皇室採分类通婚,在人类学上称為「血缘内
婚」,也就是為了确保皇室血缘的纯粹,皇室贵族不可以和其他家族的人通婚。
直到有一天,古埃及人发现血缘内婚所生下来的孩子,发生很多基因上的问题,智力也会比一般人差,於是演变為「血缘外婚」,也就是同一个家族内不可以通婚。
从人类学的角度理解所谓的「伦」和「乱伦」,其实是一直在适应不同时代对道德的看法。在血缘内婚的时代,埃及法老王娶他的妹妹為妻,或是父亲娶女儿為妻,是正常的,如果娶的是一个血缘不同、其他家族的人,那才叫作乱伦。
道德对人类的行為,预设了一个范围,范围内属於伦理,范围外的就是乱伦。而在转换的过程中,所有的伦理分类都要重新调整。我相信,人类今天也在面对一个巨大伦理重新调整的时代。举例而言,过去的君臣伦理已经被颠覆了,但是在转换的过程,我们还是存在一种意识形态:要忠於领袖人物。这个伦理在我父亲那一辈身上很明显,在我看来则是「愚忠」,可是我无法和父亲讨论这件事,一提到他就会翻脸,忠君爱国的伦理就是他的中心思想,不能够背叛。在古代,君臣伦理更是第一伦理,「君要臣死,臣不能不死」,不论自理不合理。如果从君臣伦理的角度来看,我们都乱伦了,我们都背叛了君臣之伦。
必须度过的难关
五伦之中,最难以撼动的是父子伦,也就是亲子之间的伦理。儒家文化说「百善孝為先,万恶婬為首」,意思是在所有的善行中,第一个要做的就是孝;而所有的罪恶中以情慾最严重。所以汉代时有察举孝廉制度,乡里间会荐举孝子為官,认為凡是孝顺的人,就一定能当个好官。但是我们看东汉的政治,并没有因為察举制度改革官僚体制,反而有更多懦弱、偽善的官员出现。连带地,孝也变成偽善,是可以表演给别人看的。
但是直到今日,台湾还是可以看到,丧礼上丧家会请「孝女白琴」、「五子哭墓」来帮忙哭。孝在这裡变成一种形式,一种表演,一个在本质上很伟大的伦理,已经被扭曲成只具备外在空壳的形式。
我们谈乱伦,其实裡面有很多议题。今天我们可以说都乱伦了,因為我们违反了君臣伦理,也推翻了「君要臣死,臣不能不死」的第一伦理。可是,最难过的一关,也是我自己最大的难题--父母的伦理,还是箝制着我们。
中国古代文学裡,有一个背叛父母伦理的漏洞,就是《封神榜》哪吒。哪吒是割肉还父,割骨还母,他对抗父权权威到最后,觉得自己之所以亏欠父母,就是因為身体骨肉来自父母,所以他自杀,割肉还父,割骨还母,这个举动在《封神榜》裡,埋伏着一个巨大的对伦理的颠覆。近几年,台湾导演蔡明亮拍电影《青少年哪吒》,就藉用了这个叛逆小孩形象,去颠覆社会既有的伦理。
相较之下,西方在亲子伦理上的压力没有那麼大。在希腊神话中,那个不听父亲警告的伊卡罗斯(Icarus),最后变成了悲剧英雄。他的父亲叁番两次地警告伊卡罗斯:他的翅膀是蜡製的,遇热就会融化,因此绝不可以高飞。可是伊卡罗斯不听,他想飞得很高,如果可以好好地飞一次,死亡亦无所谓;就像上一篇提到的飆车的年轻人,能够享受做自己主人的快感,死亡也是值得的。
伊卡罗斯和在某一段时间裡地位尷尬的哪吒不一样,他变成了英雄,可是我相信在现代华人文化裡,哪吒将成為一个新伦理;他割肉还父,割骨还母不是孝道,而是一种背叛,是表现他在父权母权压制下的孤独感。
我从小看《封神榜》,似懂非懂,读到哪吒失去肉身,变成一个飘流的灵魂,直到他的师父太乙真人帮助他以莲花化身,莲花成為哪吒新的身体,他才能背叛他的父亲。最后哪吒用一枝长矛,打碎父亲的庙宇,这是颠覆父权一个非常大的动作。
在传统的伦理观中,父权是不容背叛的,我们常说:「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这也是我们从小所受的教育,可是这句话如何解释?如果家族中,父亲说他要贿选,你同不同意?如果父亲说要用几亿公款為家族营私,你同不同意?许多政治、企业的家族,就是在「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前提下,最后演变成不可收拾的包皮庇犯罪。
延续上一篇〈思维孤独〉的观点,我一直期盼我们的社会能建立一个新的伦理,是以独立的个人為单位,先成為一个可以充分思考、完整的个人,再进而谈其他相对伦理的关系。如果自我的伦理是在一
个不健全的状况下,就会发生前面所说的,家族伦理可能会让营私舞弊变成合理的行為。刚刚那一句听起来很有道理的话:「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可能就因為家族裡的私法大过社会公法,恰恰构成社会无法现代化的障碍。
孔子碰到过这样的矛盾。有个父亲偷了羊,被儿子告到官府,别人说这个儿子很正直,孔子大不以為然。他觉得:「怎麼会是儿子告父亲?」这样的矛盾至今仍在,台湾许多的事件都是这个故事的翻版;家庭内部的营私舞弊能逃过法网、家族的扩大变成帮派,都是因為这样的矛盾。
如果我是孔子,听到这样的事,也会感到為难。这个「為难」是因為没有一种百分之百完美的道德;一个社会裡,若是常发生儿子告爸爸的事,表示完全诉诸於法律条文,这样的社会很惨;一个社会裡,若是儿子都不告爸爸,那也会產生诸多弊病,「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这样的讲题会继续延续。
这种為难就造成上一篇所说的思维的两极,如果你和孔子一样,关心的是道德,就会觉得儿子不能告爸爸,如果你关心的是法律,就会觉得儿子应该告爸爸。但是作為一个思维者,他会往中间靠近,而有了思辨的发生。
可是,孔子已经给了我们一个结论:「父為子隐,子為父隐」,你可以拿这八个字去检视在台湾所发生的大小弊案,他们没有错啊,他们都照孔子的话做了,可是这些问题如何解决?我相信,即使现在儿子按铃申告父亲舞弊,还是有人会指责他乱伦。但是如果能不要急着
下结论,不要走向两极,多一点辩证,让两难的问题更两难,反而会让社会更健全、更平衡。
孔子会说:「父為子隐,子為父隐」,是他在两难之中做的选择,我看了也很感动,因為一个只请法律的社会是很可怕、很无情的社会,而我相信这是他思考过后的结论。我不见得不赞成,但是当这个结论变成了八股文,变成考试的是非题时,这个结论就有问题了,因為没有思考。
道德和法律原本就有很多两难的模糊地带,这是我们在讲伦理孤独时要度过的难关,这个难关要如何通过,个人应如何斟酌,不会有固定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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