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全家坐在客厅里,沉默着没有说话。我爸点了支烟,没有生气也没有责备,只是很疲惫的问了一句,今天晚上的事情,到底怎么回事?
我正想着怎么解释才能更好地让爸妈接受,沐日就已经和盘托出了。把所有的过失都揽到自己身上。我看着他,不明白他到底想干什。
他突然站起来,给我爸妈鞠了个躬,然后对我爸妈说,爸,妈,对不起,是我没有保护好小淅,害他跟我一起受伤,为了我惹上这么大的事,我不配保护小淅,不配再呆在这个家里。你们对我已经够好,给我一个家,供我吃住,供我读书,是我自己不争气,给你们丢脸了。过几天我就会搬出去跟朋友住,你们放心,我已经可以自力更生,我还有很多朋友,我会很好的。
原来,原来他还是想搬走。我腾的站起来,上前就去推他,质问他,你到底怎么回事,一定要搬走吗?你就那么不想见到我?
这一次,他没有还手,只是说,没有,我只是觉得辜负了爸妈对我的信任,辜负了他们的期待。你也不要再跟我混在一起了,免得被我给带坏了。
你…………我被他气得真是说不出话来。
我妈出面劝止了我们的又一次争吵,她拉着沐日的手对他说,阿沐,你当初来到我们家,我们就是看中你有正义感,肯锄强扶弱,而且大家也都服你,所以才希望你能来陪小淅,保护小淅。
是啊。我爸接过话说,再说,今天你会惹上那些人,也是因为你重情义。其实你在外面做的我们都知道,你读不进书,喜欢自由喜欢呼朋引伴,甚至喜欢挑衅打架,这些我们都知道,可是我们从来也没有责怪过你,因为我们明白,这几年要是没有你,小淅不知道会不会怎样。陪小淅的这几年,你跟小淅也一起经历过大大小小的危险,你很清楚小淅的处境。所以,只要你不是加入了黑社会,你在外面拉帮结派,聚众斗殴,这些我们都能摆平,只要是能保护小淅的,我们都可以想办法。
今天的事也是一样,我听老板说,那把匕首,在你这里。只要没有直接证据,我们就有胜算,今天的事我们来想办法,你安心留下来。
沐日已经有些不耐烦,大着声音道,爸、妈,你们怎么就不明白,他们是黑社会,今天这件事情他们肯定会寻仇,我不想牵连你们。说完他转过身去。
我妈一时没了主意,看着我爸担心。我爸叹了口气,灭了烟,走过去搭着沐日的肩说到,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就更不能让你独自一个人在外面面对危险。虽然我们一直说,你是来陪小淅,保护小淅的。可是,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把你当自己的小孩一样,我们怎么可以让你独自一个人抵挡危险。
沐日抬头看了看我爸,转身回房间去了。
我爸始终觉得沐日不是那种会要离家出走的人,于是转过身来问我。
是因为我没有救得了海星。我说,他让我带海星走,我以为我可以救他。我让他失去了一个兄弟,爸,妈,你们知道,那是阿沐最在乎的,可是,我没有做到。
我有些懊恼,沐日教会我防身,教会我打架,教会我人心险恶,可是说到底,我真的不如他。我爸走过来,拍拍我的肩,他说,我知道了。我明白,他放弃了坚持,男人毕竟还是比较理性,他知道,沐日是留不住了。
过了几天,沐日带着不多的行李和我们告别,说他到朋友那里住。我妈还是舍不得,拉着他说没找到房子住的话就先留下来,等找到房子了再搬走。可是沐日的坚持,谁也没有办法,我妈塞了张银行卡给他,说是让他先拿着用,不够了再说。他本来想拒绝,可是我爸对他说,哪怕是住朋友家,也不好白吃喝,更何况以他要维持和那些兄弟们的关系,偶尔总还是要打点一下。他这才收了那张卡。
我妈依依不舍,我爸安慰她,说这孩子本来就不属于我们家,我们虽然带他回来,可是长大后,他迟早还是会飞走的。我妈默默点头,泪眼婆娑。
沐日走了,我没有他的消息。
我不像他,有很多的兄弟很多眼线。
所以,如果他执意不让我找到他,那我和他的缘分也注定到此为止。
最后,凌淅说,好在,我遇到了你。我没想到,阿沐居然和你同一个学校,如果不是为了找你转来这个学校,我想也不会重新见到他了。只是,想不到他竟然还在躲着不肯见我,其实从第一次在走廊上看见你们三个一起聊天,我就认出他了。
难怪,难怪我要介绍他们俩认识,沐日总是推托,没想到,这里面还有那么长的一段旧事。
第二十四章 为了狗狗【饭团】吵架
沐日没有再说话,喝完瓶子里最后一口酒,起身要走。凌淅拉住他,这一次,他没有拒绝,他只是背对着凌淅说了一句,已经一点了,该送她们回去了。凌淅没有松手,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墙上挂钟指向一点零五分,他问到,那你呢?沐日挣开他的手,说到,我自己可以回去。
我知道,沐日还是不想让凌淅知道得太多,凌淅是个聪明人,其实他也知道。所以,他没有强求,嘱咐了一声,你自己小心。就让沐日先走了。
剩下我和宁悦,凌淅回头看了看我们,从书包里掏出了手机。说实话,那是我见过的为数不多的手机,在那个连家庭电话都还没普及开的时代,手机当真是个新鲜物,不是家里经济条件很好的,还真是买不起也用不起。
没过多久,一辆车停在了“老地方”门口。我虽然见识不多,不过,大奔那明显的风力发电机的三叶标志,我还是认得的。我不得不惊叹于凌淅家的财力,而我从来就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认识那么有钱的人,而这个人还会是我的男朋友。
宁悦的惊讶不比我小,尽管她家的生活条件比我要好得多,可是,能有机会坐到这样的名车,对她来说,应该也是第一次。
开车来接我们的正是刚才凌淅提到过的捷哥,他很绅士的过来,帮我们开车门,用手挡住车顶以防我们撞到头。这是他的工作,可我觉得这样细心的男人,很有风度。
和平常一样,我们先把宁悦送回了家,这么晚才回家,其实我挺担心她的,怕她回去要被责罚了,她却笑着说,没有关系。还让凌淅好好送我回家。
真是个可人儿,让人想不喜欢她,都很难呢。
送我回去的时候,我问他,可以下车走走吗?
于是,他让捷哥在我家附近停了车,我们下车,牵手在马路上走着。也许是不放心,捷哥一直开车在我们身后跟着,可是我很不喜欢。我说,可以让捷哥不要跟着吗?我只是想和你在这样的夜色下走走,不需要有车灯一直在后面给我们照路。凌淅让捷哥先回去,捷哥去却有些犹豫,凌淅跟他保证说不要紧,他这才开着车往回走。
我们在路边的人行道坐下,“饭团”就在我旁边,头顶是朗朗星空,秋日的夜空,似乎比夏天要更高远一些呢,我问他,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秋季吗?他看着我,没有回答,我说,因为我出生的那天啊,后山漫山遍野开放着野菊花,在阳光下灿烂成一片,很美,很美,我是在这样一个很美很美的日子里来到这个世界上呢。
秋日的夜有些微凉,他脱了外套给我披上,轻轻的把我揽入怀里,他的外套和他的身体一样,没有温度,凉凉的,却有很好闻的味道,青草的香味。我靠着他,看头顶的星空,想象着出生那天的风景。小狗“饭团”在旁边的盒子里躁动着,也许是因为刚刚遇到一个新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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