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小孩儿玩了有大半个时辰,除了林涣有些别扭意外,他们都觉得这游戏很新鲜,其中两个小孩还自告奋勇套上了女孩的衣裳,妆作林涣的丫鬟。
末了,这俩孩子还很疑惑:“感觉我们和女孩家并没什么区别,只是穿的衣服不一样罢了,怎么总有人在我耳边说什么我和家里的姐姐妹妹们不一样?”
于志便说:“还不是甄家那个什么甄宝玉说的,什么男人与女人不一样,挨了打还要姐姐妹妹哄着,我姐姐才不会哄我呢,她每天逛铺子都来不及。”
商户人家没有世家那些个传统的重男轻女的看法,不论儿女都娇养着,和那些一味作践女儿的人家不一样。
林涣接口:“那个甄宝玉要姐姐妹妹哄着也未必就是亲姐姐亲妹妹,想来他们家里把丫鬟也叫姐姐妹妹的。”
他脸上还涂着滑稽的圆腮红,张嘴说话的时候两条眉毛便一上一下地动,眉飞色舞的。
甄英莲迎面走来就被他那张脸吸引住了:“欢宝,你这脸上是什么东西,好丑哦,赶紧去洗了!”
林涣一僵,下意识捂住了脸,半晌才想起来已经被看见了,只能皱巴着脸把手放下来:“唉,下回再也不玩这个了。”
“还玩呀!这个好玩。”
“就是,下回我要当一个小地主,我爹就是小地主。”
“地主有什么好玩的,还是当秀才举人好玩。”
林涣两手叉腰,又险些没被自己圆润的身子撑住双手滑下去:“玩什么!不许玩,要玩找别人去,我再也不当女孩儿了!你们还想当秀才举人,我问你们,《三字经》可都会背了?”
这一堆小孩里各年龄层的都有,从两三岁到十一二岁,有的已经开了蒙,有的却还大字不识,当即就有一半人摇头:“不会。”
林涣得意了:“嘿嘿,我告诉你们,我《三字经》已经背下大半了。”
于志挑眉:“《三字经》算什么,我已经开始学四书了。”
【心上人:笑死,欢宝得意的表情瞬间尬住了。】
【一言不合:我就喜欢看欢宝尴尬的样子hhh,刚刚那个傲娇的小表情真的好欠揍。】
林涣上下打量了一下于志,哼了一声:“你多大了我多大了,我才三岁呢,你三岁的时候在做什么?”
于志嘀嘀咕咕:“行行行你最聪明了,我上学晚罢了,晚又怎么着了,如今我比你博学着呢,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我都够得上当你老师了。”
林涣才不信他,又转头去跟那些个还没开始上学的萝卜头说话:“我有个朋友说了,读书有大用处的,你们都这个年纪了还不认字不好,不如回家以后叫大人们请个先生教书吧。”
小萝卜头们都怀疑:“欢宝,你怕不是读书读傻了,想坑我们呢吧,人家都讨厌读书呢,怎么你偏叫我们去读书?”
林涣便摇摇头:“哪里是坑你们呀,不读书怎么认字?像于志家里,他家算是姑苏顶有钱的人家了吧,我听下人们说他家的钱够几代人躺着用不完呢,可他不也在读书?可见读书有用哒!”
他给于志使了个眼色。
于志便一本正经点了头:“欢宝说的对,你们都该读书了!”
他反正不知道欢宝怎么想的,他自己读书的时候老痛苦了,背了的书记不住,前一天还会写的字后一天就不会写了,吃了不知道多少板子,现在能拐带人和他一起吃苦,何乐而不为?
贾菌也附和。
他们三个,林涣是读了书发现书好,爱读书,真觉得读书好。于志呢,是被迫读书,可有可无。贾菌则是被环境压着必须读书不可,不读没有出路。
总之,三个完全不同想法的人,达成了一致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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