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嘛了你?”我关切地问。
“我突然闻到禾花雀的香味。”它道。
“嘘,想都别家。人家这里的人从不吃鸟。”
“还有狗肉香。”它这明明是要我的命。我爱养狗,偏又爱吃狗肉。一到冬天,每星期肯定会打一次狗肉煲。这家伙,真是坏透了。明知当年全世界就有五百万人联名签字,反对亚洲人打狗吃狗的。叫我在爱狗的国家叫吃狗,不将自己当成狗被人打了?
可我不能硬来,我只能耐心地跟它说,“这里的湖鲜挺不错的,肯定又鲜又嫩的。”
“那等会你多吃点。”它不容我多道,下命令了。
我一脸难色。
好在,华莱尔会察颜观色,大块的鱼往我碗里夹。
波姬丝爱我,也一件件的鱼直接送到我的嘴边。
灵魂吃吃地偷笑。
它一偷笑,我才知道我上当了。
我正想骂它,它早已翅膀一张,卟卟的飞走了。
它为什么要骗我?它肯定是在暗示我什么。
暗示什么?
蝴蝶已带着我灵魂的味道,一批批地向南飞,扰乱我对手的嗅觉是没问题的了。
是否与乳房迷案的凶手有关?
第三十章 纽约迷案(三)
难道凶手也爱吃鱼?也爱吃狗肉?不会这么简单。我的灵魂是这么简单的话,也就不是我的灵魂了。这个家伙总是很调皮的,时常连我都会捉弄。就像人许多时候是不可药救的,它偏偏要我去玩一把。像对那个没有灵魂的女孩,准确说是灵魂很龌龊的女孩,它不但要我生出一种崇高感,还要我一本正经地全身心投入。当我被伤害了,它倒好,跑得远远的,理都不理我了,任我自个儿在那儿痛苦,痛不欲生。
付出三年多的代价,得到什么?
脱胎换骨。非但没对爱失去信心,反而对爱表现得更坚定,更趋于一种纯粹。而这种纯粹的情感,恰恰让我的情诗提高了不少档次。这下它对我可好了,好你我身上有蜜糖似的,它整日蜜蜂一样在我身边嘤嘤嗡嗡。就令我糊涂,到底是我选择它,还是它选择我?
应该说,是它选择我更多一些。
如果我没能脱胎换骨,而是就此一厥不振,像拿破仑遭受滑铁卢一样,肉体越来越萎缩,爬满老人癍,眼里布满残秋冷冬的话,我想它即使不跑,即使回到我身上,也会感到自己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整日病恹恹的,除了盼我速死,恐怖不会有第二种想法。
“你那多多又来缠你啦?”见我若有所思,波姬丝不由悄声问。多多是我的爱犬。跟我十几年了。当我接到波姬丝邀请函那天,它突然失踪了。我找了它三天,也没找着。
其实找也是白找。狗的灵性,天生就比人强。恐怕我拿着邀请函的时候,它就已经知道我会一去不复返,跟它就是永别。
这狗啊,情深了,就不忍生生的别离。
我和波姬丝谈过一些多多动人的故事。像我喝醉了,它一晚会跑到我床前五六回,看我有没有可能断气。狂风暴雨之夜,家里进水了,它先是“叭嗒、叭嗒”地喝啊喝,直喝到肚子撑不下了,才跑到我床前,将我吠醒。吠醒我之后,还跳上床来,对我猛拉猛扯,硬将我拉到屋外。不到一分钟,“轰隆”一声,我那破平房塌了。
若晚一分钟,我就死得光荣,而不伟大了。
波姬丝将我的灵魂称作多多,我是十分乐意接受的。
“我叫多多的话,她的灵魂就叫娜娜。”我的灵魂道。娜娜是我家楼房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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