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她的衣着也功不可没。
她内穿一件简单的庞克风格长版白T,外罩烟灰色剑领短板西装外套,袖子随行的卷起,露出手腕上BligBlig的手环,食指上硕大的拜占庭风格戒指,与松松系于腰间的皮带扣相辉映。
她的下身则穿着所有女人不惜力行减肥也要塞进去的超细身黑色Skinny牛仔裤,极窄的裤管延伸了她原本就修长的小腿线条,最后在黑色漆皮踝靴中完美收束,肩背一只磨损的半旧、镶有铆钉的软质大挎包,一头乌瀑般的长发则用黑色皮绳信手扎起,随意的垂在肩侧,在斜戴一顶黑色绅士帽。
非常时尚,超级有型。
若不是知道她是一名现代舞舞者,贝一苇肯定会以为她是误将台北街道当伸展台的模特儿。
三年的时光有如魔法一般,让一个青春少女,蜕变成一个个性与自信兼具的女子。
意识到贝一苇的目光,乐睇不由笑问:“有什么不对吗?为什么这样看着我?”
贝一苇摇摇头,笑道:“你变漂亮了。”
“谢谢,”她以茶代酒,笑着朝他举杯,“你也很帅!”
经过了三年职场的历练,贝一苇已经完全退去当年的书生气,变成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
昔日那个戴着黑框眼镜,老是穿着连帽T恤与牛仔裤的男孩,已被眼前这个穿着合身西服的男人所取代。
如今的他,一望而知的是个事业有成的男人,唯一不变的,是他依旧温暖的眼神。
乐睇曾经想像过,若是两人再见面,会是怎样的一番情景。
她想过自己可能会失控落泪,或是像那些愚蠢的肥皂剧一样,愤怒的质问他当年为什么不告而别?
可是当两人再度聚首,乐睇才发现,痛苦过、生气过、埋怨过、消沉过,但最后沉淀下来的,只余那些美好的记忆——
原来,贝一苇从没有自她的生命中消失,他一直存在于她的心底。
“看起来你混得不错啊!穿得西装笔挺的。”乐睇笑道。
贝一苇看了自己一眼,有些好笑的问:“穿西装就代表混得很好吗?”
“嗯……该怎么说呢?”乐睇努力地搜寻脑中的中文字眼,“感觉有种专业人士特有的那种从容不迫的气质。”
“在我父亲底下做事,被磨出来的。”贝一苇并不想多谈自己,“你呢?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
“从瑟林毕业后,我考进诺夫斯基老师的舞团,接着就是一连串的魔鬼训练,每天就是重复着练舞、挨骂、练舞、挨骂……”
贝一苇听得笑出来。
“这么惨啊?”
“超惨的好不好!”
她做了一个几乎虚脱的表情。
“你也知道,诺夫斯基老师的脾气,和一头没睡饱的熊差不多,他又是个超级完美主义者,在他的舞团接受训练比在瑟林时严格多了,我几乎没有一天不被骂的,不过也幸亏这样的‘魔鬼训练’,我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站上舞台,想到过去三年我竟然能够咬着牙苦撑过来,真想颁一座‘最佳勇气奖’给自己!”
“那是因为你喜欢舞蹈吧?”
贝一苇永远记得,在“Movement”,乐睇所跳的舞作“魔琴”,是多么震撼人心。
“是,”她坦白的说:“如果没有了舞蹈,我就一无所有了,它是我生命的全部。”
第5章(2)
“生命的全部……”
贝一苇想着,对自己而言,究竟什么可以称之为“生命的全部”。
但是他发现——他没有那种东西。
他喜欢小提琴,但是并没有热爱到可以为它放弃一切的地步。
或许在世人的标准里,他现在还是年少得志、事业有成的,可是他的心里却有一种缺憾,怎么也填不满。
再大的成就,再多的财富,没有人分享,也只是空虚而已。
用完了好吃到不行的招牌甜品芝麻香锅饼与柚香炖冰梨后,贝一苇问:“有没有吃饱?”
“有,大~满~足!”她心满意足的拍了拍肚子说。
贝一苇露出宠溺的笑。“明天再带你去吃别的。”
乐睇听了,只是淡淡笑了笑,没说什么,拿了包包与手机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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