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
正在强超犹豫不决的当口,赶上村里一位听说在深圳打工多年“风光无限”的木匠师傅正热热闹闹地在家张罗着一帮人在盖洋房呢。
一个大字不识几个的村头木匠,一年时间就能在外挣一套房钱回来,这是多么残酷的现实啊!把个读了差不多二十年书的“天之骄子”的强超弄得“体无完肤”“无地自容”!
木匠师傅毕竟是在外面见了大世面的,临走前指给本村唯一的大学生强超一条路:
东莞一家世界知名的办公用品外企正招人呢,他朋友王经理在里面是管事的,联系方式这样这样,想去的可打他的旗号找他。
什么叫渠道为王?一个半文盲木匠师傅居然摇身一变要成伯乐了!
哎,管他呢!只要有机会进了一家大公司,就可以朝九晚五地上下班,啥事也不用自己考虑了,那也是一桩求之不得的美事啊。
强超开始向往起城里白领们那“平平淡淡”的打工生活来。
按照木匠师傅的指点,强超挥别“墙头草”,三天后终于找到了他口里的东莞某某公司连同他口里的王经理。
“朝”中有人好办事!
强超上午到厂的,下午就办好了入职手续,然后就稀里糊涂地成为了一名自己都搞清楚是什么东西的公司质量管理部的车间质检员。
就在强超还在担心自己不知道怎么干的时候,公司的“xx月新人培训计划”赫然张贴在厂办醒目的广告牌上,马上就打消了他所有的疑虑。
人挪活,树挪死。
强超很快就“融入”了某某公司的企业文化里。
强超打心眼里感谢在自己最落魄最潦倒的时候给自己指路的木匠师傅。所以一拿到内地无法企及的工资的头一件事,就是大包小包地去附近木匠师傅所在的家具厂“看望”他。
强超从小就有“知恩图报”的情结,来到东莞后,因为外面人生地不熟的,强超就打算把原本并不怎么来往的木匠师傅当亲人一样走动起来。
当强超坚持连续三个星期天都来“看望”木匠师傅的时候,好运似乎再次向他招手了。
强超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一个月后的某一天下班后,竟在垃圾桶旁边拾到了一个市场上难得一见的二代大哥大。
这可是附近的台资厂高管们才有的“高科技”呀。
想当初,自己在滨江,cALL机已经算是有“身份”了,偶尔来个中文显示的,那就更显“地位”了。至于“水壶”一样的一代大哥大,那是全滨江也没几部的高档货,更何况是二代的大哥大。电子产品发展就是快,二代明显比一代“瘦身”,但肯定更加先进!不过,这东西肯定老贵了,没有万把块钱可能都下不来的。而拥有这东西的人,身份也肯定不会一般的。但是这东西丢了,他可能也在很着急地找着吧?
怎么办?
留下吧,最多不拿出来用,谁知道这东西在我这儿呢。看看自己的工资额月薪还不到800块呢。这可是自己一年不吃不喝也买不起的大宝贝啊!
不,这东西本就不是自己的,不能据为己有!这叫不义之财。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
强超内心挣扎了十几分钟,终于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物归原主。
强超找了个布袋,小心地把这大哥大包好,锁进自己的办公桌里,准备明天再来问问。
第二天,强超在办公里一一询问了个遍,当然是带技巧性的。
奇怪的是,竟没有人说丢了什么东西。因为谁要承认是自己的东西,最起码里面有什么内容总得说得出来吧。
“强超,你捡的有人看到吗?你还一个个问?!现在没人要,不就是你的吗?你傻啊。”
“你看人家强超多纯洁啊。多好的一个同志,差点就给你们几个带坏了。”
。。。。。。
公司办公室里两种声音正如自己之前的两种态度,让强超重新纠结起来。
怎么办?既然不是大家伙的,自己也不能像大家伙说的那样“据为已有”,但打开看一下总可以罗,说不定从中就能找到什么蛛丝马迹呢。
当强超当着众人的面,打开包装露出大哥大的真面目时,有人惊叫了一声:
“这不是之前来我们公司推销高强螺栓专利未果的港商黄老板的东西吗?还是我接待的呢。来过多次了,挺能说的。几天前好像都来过的,可惜公司的老板对这个项目不感兴趣。说不定是他打完电话,忘记带走了呢。”
“那他怎么不着急回来找啊?”又有人追问道。
“他这人有个毛病,我之前跟他接触比较多,就是喜欢丢三落四的。过了几天了,可能他都不知道从哪开始寻找了呢。”开始惊叫的人似乎对黄老板还是蛮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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