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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庄子然是这么描述叶知秋的:聪明绝顶,好在还算年轻,柔顺黑发犹在。成绩绝顶,已经蝉联年级第一三年,并数次代表我们高中参加全国的数学物理比赛,一等奖拿到手软。低调绝顶,从不仗着自己的威名强抢民女,绅士沉默,不像年级第一帅哥尹瑞,喜欢在丑女面前卖拽,在美女面前卖笑,看到丑女什么事都不愿意做,看到美女什么事都愿意做。年纪轻轻,就把双重标准执行得如火纯青,真是十分的有前途。

庄子然显然对于年级第一帅哥也很感兴趣,说到后来,已经把两个在不同领域各领风-骚的男人穿插介绍,我听得入了神,却不得不在两个男生中来回切换,听得有些累。但我显然低估了庄子然的品味,她毅然决然得更欣赏智慧型男人些,所以重点依然围绕在叶知秋上。

不过庄子然的描述有时过于抽象,情绪化色彩较重,最后甚至强烈暗示我这个刚从美帝老窝回来的假洋鬼子,别呆美国几年就以为见识了全世界最优秀的人才,其实真正的人才是扎根于社-会主义嫩绿的藤条上,喝着社-会主义的奶水,被社-会主义女生呵护长大的。叶公子就是这么被一群女生细心呵护并长成如今的规模。

听完了庄子然一气呵成的描述,我开始好奇为什么一群女生要呵护叶知秋。在我的逻辑里,一个如此优秀的男人是该骄傲如王子的,可他竟落到要让女生呵护的地步,我想他一定有一些致命的缺点使他非常脆弱不堪一击,比如他十分的丑。

想到此,我作为一个花瓶,深深得开始同情他,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我也愿意用我的一点绵薄之力呵护一下他。真挺不容易的。

我对叶知秋的好奇心膨胀如气球,于是对庄子然说,“这个人好厉害,你下次见到指点我看看吧。”

终于在我进入这所中学的第十一天,我见到了他。

那个瑟瑟寒冷的早晨,我在庄子然的提醒下守株待兔,透过窗口翘首期待他出现在走廊上,眼睛眨也不眨,无比雀跃得等待一个丑陋却聪慧的神人出现,用他丑陋的光芒从此照亮我一生的道路。

在我的脖子偏离正前方90度超过五分钟后,在庄子然粗重的喘气声中,他终于出现了,却令我有些失望。我失望于他其实不丑,斯文白净,不算特别高大,鼻梁还十分的挺直。我如夜间的猫头鹰般盯着他评价他,尽管他不是肌肉帅哥,好在儒雅清秀,他与丑是搭不上边的。令我欣慰的是,他厚厚的黑框眼镜挺丑的,穿一件普通的黑色羽绒服,腰间甚至别着串钥匙,悉悉索索得发出金属的碰撞声。

早晨寒流来袭,我看到他呼出的白汽消散在空中,真实却又遥远。那一刻,我蓦然发现,原来高高在上的神人喜爱裤子上挂着串钥匙……

我无言得看着他拎着散发热气的包子,翩翩走过我的窗前,脑海中又浮现三个字,书呆子。

“什么?桃花,你居然叫叶公子‘书呆子’?”庄子然大叫,本吵闹不休的全班顿时鸦雀无声。

我的眼皮跳了跳,愣愣转过头,眼睛圆睁着,丝毫未料到我竟然与庄子然心灵相通到这种地步,我脑子里想什么,她已同步知道,我有些心慌。

我怯怯得开口,“啊?你说什么?”

庄子然用谴责的眼神瞪着我,气鼓鼓的,这时坐我前面的林北北转过身来,用娇滴滴的嗓音说道,“桃花,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叶知秋呢,他才不是书呆子,才不是呢。”说着说着,她已经有了哭腔了。

我有些发懵,如梦初醒,“我……我没说他是啊……”庄子然用粗壮的食指狠狠得戳了戳我的肩膀,“你还抵赖还抵赖,明明就说了,我跟北北都听到你说他了,你就是说他了。”我的嘴巴泄露了我大脑的机密,并且还是在我未授权的情况下惹出烂摊子。我支支吾吾了半天,最后摊手卖笑,“他确实……比较像嘛。”

其实我说的是事实,自从我13岁踏入美国国土后,我发挥了中国人出色的概括能力,最后总结出来,洋书呆们普遍都是白净邋遢,没发育似的瘦弱如竹竿,不像传统审美里的帅哥,普遍都是健壮小麦色。在我看来,书呆和帅哥是成反比的,比如帅哥胸肌发达,那么书呆必然胸肌萎缩;比如书呆必然聪明,那么帅哥必然愚蠢;比如帅哥在床上夜夜用下-半-身的某部分努力,那么书呆必然是夜夜用上-半身的某部分努力,都很敬业。

这时林北北微嘟着嘴生气了,嗔怪我的轻蔑,“桃花你不懂别乱说,叶公子数学好物理好化学好英语好,他还很喜欢篮球,他运球技术虽然不太好,但他的姿势特别好看,最厉害的是,叶公子还会打网球,他虽然瘦,但是他有黄金比例,他特有曲线的。他还不骄傲,我在路上跟他打招呼,他都会笑笑,笑得可好看了。桃花你怎么去了趟美国,审美就这么往下掉呢,我不要跟你好了。”

我惊愕于林北北连珠炮似的反驳,由于我确实是个愚蠢的花瓶,尚不能迅速整理出叶北北话里的重点,于是只能楞楞得问道,“那……那他打篮球的时候还挂着钥匙吗?”

我只觉得眼前一黑,眼冒金星,原来身边的庄子然已把厚重的英汉字典砸在了我脑袋上,我痛苦得哀嚎了一声,认同了时下流行的一句话:一个成功男人身后必定有一群疯狂的粉丝。

我万万没有想到,此后的七年,我成为了那群疯狂粉丝中最疯狂的那个。

在进入这所重点中学的第十二天,我作为一个草根,突然一夜之间成了全校性的名人,因为叶知秋。

在这个被明星称霸的娱乐世界,作为草根,想要省时省力的得到大众关注,有条捷径就是使劲踩着巨星的肩膀上位,把他踩出肩周炎了,那么草根也就是“著名的草根”了。我成名的方法挺简单,只因为我前一天一早在巨星叶知秋经过我窗子时,脱口而出三个字,“书呆子”,又无比幸运得让全班同学听到,再加上爱嚼舌根的女同学们体贴得帮忙传播,于是我一夜之间蹿红了。

我感叹这个八卦年代想红竟然可以如此简单,好比一个疯狂的影迷,激动无比得冲到偶像面前脱口而出一句“我爱你爱到想跟你同归于尽”,那么只消十分钟,他就可以红到警察局了。我虽然不至于红到那种程度,不过也差不多了。

那段时间,整个年级的男生女生疯狂得组团参观我,大声小声得打听,“哎,那个骂叶知秋书呆子的转学生是哪个啊?叫桃花是吧?大冷天的她得桃花癫了吧?”

我倒是不确定自己有没癫上,我确定一些女同学是癫上了。其实在我内心深处,我对帅哥的赞美与对书呆的赞美是一样的,我觉得他们都是独领风-骚的人,我简称“骚人”。骚人大多不同凡响,比如比尔盖茨,生着一张书呆的脸,却创造了财富奇迹。又比如贝克汉姆,同样很骚,更难能可贵的是他繁殖力很强,年纪轻轻就播了三次种,还不包括地下的,真是很好得解决了发达国家头痛的人口衰退问题。

但是很遗憾,女同学们并不领会我对叶知秋的赞美,她们认为我侮辱了他。于是那些女同学开始挖我的老底,比如我在美国呆了几年,我的家庭背景,我的入学成绩,甚至我开学考了25分这样的私密之事也被她们挖个彻底。在我以为她们终于要窥探我内-裤的颜色时,我的女同学们已经更进一步,她们一致认为我是因为在美国桃花癫发作过多,美国人实在受不了我出现这种极具中国乡村特色的病症,一怒之下把我赶回了中国。

甫一回国,就成了谣言的中心,我苦不堪言。但是巨星叶知秋显然并没有我这类草根的困扰,可能他感觉还不错,一个考了全年级倒数第一的叫做桃花的女生,极度心里不平衡得骂了他这个正数第一的男生,更能凸显他的知名度和宽仁本色,真是两全其美啊。

我听庄子然说,隔壁的叶知秋终日沉迷于学术问题,丝毫未对我这个“著名的草根”表现出了解的欲望,只是一笑置之,颇有现代书呆子的风范。

我听了有些失望。我怎么能不失望呢,他那么优秀高不可攀,我多希望他能注意到我,哪怕是擦肩一个眼神,我也会觉得灰暗的人生有了彩色。

出乎意料的是,我走红的第十天就与叶知秋就有了近距离的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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