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手指推搡了一下她的头,鄙于不屑:“傻丫头!他又不在家,出去玩一会儿能怎么样!”
“反正赫连叔嘱咐过我,还说回来向他汇报今天都做了什么!”
“切~~真是的~~”我趴在窗前向外眺望,看雨势渐衰,空气清新,灵机一动,“卓玛,你不是说你们小朋友要举办唱歌比赛吗?!不如哥带你去看演唱会?”
卓玛猛然抬起头,眼神璀璨,疾声询问:“哪里有演唱会?!”
哼~~上道了!
“那你要不要和我出去啊?!”我笑呵呵地对她挤眉弄眼。
以前她在孤儿院,哪见过什么世面。现在来到大城市,无论什么东西于她而言都是光鲜亮丽的。她到了这里,先是拘束,后是适应,然后就是学习。学习新鲜事物,赫连意教她如何使用电器,如何煮面,以便我们不在家时她不会饿肚子,还教她如何与邻里的小伙伴沟通。
小丫头受不住诱惑,把西瓜乖乖放回厨房,洗了手跑到我面前,笑靥如花:“哥哥,我们走吧!”
“呵~~真麻利~”
带着野丫头,我们顶着雨等待公交车,坐了十几站到了海洋商场。我拎着卓玛走入五层的梦海酒吧,找了个工作人员问:“凌云在吗?!”
服务生朝里面指了指,说道:“唱台上。”
凌云是我本科时的室友,据说大学毕业以后与朋友合伙开了酒吧。由于酷爱音乐,大学期间曾和社团的同学们一起组织过乐队。看来如今他已经把自己的兴趣发展为事业了。
我挤过人群,寻到唱台,见要找的人在台子上调试吉他。我在下面大喊一声:“凌云!”
凌云抬起头循声看来,见到是我喜笑颜开,忙把吉他放在座位上,从唱台上跳下来,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是你小子!唐棣!你不够意思!毕业都一年多了,你才来给我捧场!”
“我这不来了嘛!”我拍拍他的肩,也是很高兴见到他,“专门来听你唱歌的!”
“好小子!”凌云用拳头垂了我一下,转而看向我身边的卓玛,“还带对象来了啊?!”
“什么眼神啊?!”我满头黑线,“这是我妹妹,没见着年龄差了十来岁呢吗!”
“呵呵,早看出来了,开你玩笑而已!”凌云笑笑,“在下面找个好位子,演唱马上开始!”
我望着他返回唱台,那一身流行时尚的装扮,与学生时代的他判若两人。
琴弦被拨弄两下,下面立即安静下来。凌云坐在台上,聚光灯映照在他身上,他说道:“今天我的大学室友在场,我首先要献给他一首《朋友》。”
音乐响起来,凌云豪劲的嗓音萦绕在酒吧中。唱到高潮时,看台下的群众也跟着一起唱起来。场面被带动得很有活力,很动人心,连卓玛也跟着打起节拍。
“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我激动万分,往日的大学生活历历在目,叫人无尽怀念。我问卓玛唱歌的大哥帅不帅,卓玛使劲点点头,欢喜无比。
“感谢我的大学室友,感谢你陪我渡过的每一天!” 歌毕,凌云握住话筒,动情地说着,“下面,有请我的搭档上场。”
随着一阵热烈的掌声,一位冰清玉洁、眉目如画的女子款款而出,聚光灯把她笼罩在唱台时,我瞬间目瞪口呆,失声惊呼:“金皙!”
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凝视台上那个碧玉羞花、百媚丛生的金皙,再听她与凌云深情对唱《广岛之恋》,难以置信,这样一个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女生,竟然拥有如此娓娓动听的歌喉。但是更令我费解的是,金皙每天跟在窦院身旁,哪里有时间跑到离医院这么远的海洋商场来唱歌?
怕被认出来,我顾不上卓玛当前有多高的热情,拽着她便逃离了现场。一路上卓玛都在抱怨,我的心思却全在金皙身上。
酒吧是什么场合?寻欢作乐、任性恣情的娱乐场所。身为院长的研究生,出入在这样鱼龙混杂的场所,与她往日端庄大方、秀外慧中的形象极为不符。说不清什么感受,我内心五味杂陈,一是觉得女生在保守的一方面,骨子里存在一点野性也是蛮吸引人的;二来又觉得酒吧里的女性,多半不会洁身自爱,想到这个,我又轻蔑起金皙。
等我们下了公交车,雨势突然变大。我和卓玛顾不得形象飞奔回了家里。所幸赫连意还没有下班,我急匆匆叫卓玛去洗热水澡,以免感冒。我一个人跑进厨房,赶忙准备晚饭。赫连意说了,我无所事事的日子里,晚饭必须由我来操持。
一边做饭,一边回想金皙在舞台上的形象,竟惊叹起她那美得不可方物的脸蛋。想着想着,听到门铃响了起来,想必是赫连意下班归来。忙放下铲筷,跑过去开门。
门外,弱柳扶风的人竟然怀抱着一大盆植物,叶子高耸都挡上了敲门人的脸。
“傻愣着干嘛!还不快接过去!”赫连意疾声把我叫醒,“着实是个有分量的东西,搬起来倒是颇为吃力啊!”
我赶快伸手接过这一大盆“青草”,在客厅转悠两圈不知放在什么地方。
“来来来,放到这里。”赫连意指给我看。
放下庞然大物,我看着赫连意笑容可掬的面容,听见他清浅稍促的喘息,拉他坐到沙发上休息一会儿。又跑过去看看“青草”,转身问他:“老师,这草叫什么?!”
赫连意浅簇秀眉,摇头苦叹:“真是无知小子,连兰花都不认识!”
我恍然大悟:“原来这长得跟韭菜一样的东西就是兰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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