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的衣服变得肥大不堪,尽管这些衣服都烂的不成样子了。
但刘泽没心情理会这些,看看左腿还在淌着血,而那只看起来象狼狗的动物就在不远处蹲着,眼睛死死地盯着他。刘泽此时才打了一阵寒战,狼!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狼狗,而是一只真正的狼!同时他也意识到在这个荒蛮的时代,充斥着不计其数的狼虫虎豹,自己重生在这儿,不过是给这些猛兽充当点心来的!
不过此时的刘泽早已是了无生趣,死后或者活着当点心他真的不在乎。他踉跄着朝着那头狼走近几步,自嘲地大笑着。
“来吧!吃呀!新鲜可口的人肉!先到先得!”
但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头狼却畏惧地向后退去,它的一条后腿瘸着,一蹦一蹦地,样子显得很滑稽。刘泽注意到了,这是一头老狼,狼耳耷拉着,两眼昏暗无光,瘦骨嶙峋,身上毛很长很凌乱。也就是这样一头老得掉牙的狼,否则刚才腿肚子上的那一口绝不只是咬出个牙印那般简单了。
狼是一种群居动物,这只老狼孤零零地立在这儿分明是被狼群遗弃了,或许它曾经还是一只狼王,年老体衰被新狼王取而代之,那条瘸了的腿很可能就是在王位争夺战之中被咬断的。它似乎被疯子一样的刘泽吓住了,退后了几米,但却又不甘心放弃到嘴的猎物,仍然蹲在那儿,死死地盯着刘泽。
刘泽慢慢地冷静了下来,他想到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情形,和文中的主人公遭遇的情况何等惊人的相似。在荒凉的冰原上,一人一狼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他咬着牙坚持到了最后,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生命就是绝不轻言放弃!刘泽看着那垂垂老矣的病狼,或许它也曾领袖群狼纵横荒原叱咤风云过,但此时它失势了,被逐出了狼群,饥饿和病残时刻会夺去它的生命,以它的能力,根本就不可能再猎取到活的猎物了,等待它的也许只有死亡,可是刘泽从他混浊的目光中看到了狼性的贪婪和求生的**。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狼,更何况是人!
一瞬间,刘泽的心智坚定了许多,没有他,妻儿或许生活地将更为艰辛,但他们绝对不会放弃!倘若妻真知道他现在的处境,也一定会希望他活下去!
对!为了不让妻儿失望,他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生命的每一次赋予都不是为了放弃,既然重生在了这个荒蛮的时代,那他就必须应当坚定地活下去,无论如何都不轻言放弃。
刘泽感觉到体内的血液在沸腾,信心的火焰在燃烧,一只病狼而已,又有何惧怕!他摸摸口袋,除了那几十元的零钞之外,还有一把多功能的组合工具刀,一张全家福的照片。
看着相片上妻儿笑容的,他的眼睛不禁又模糊了。他咬牙坚定地拭去泪水,心中默默地告诉自己,这是他为妻儿留下的最后一滴泪,从此后他绝不会再落泪了!既然能穿越到这里,为何不能寻找到一条回家的路?不管这条路是千里万里,还是千年万年,只要心中有梦想,也许就有希望!不放弃!永不放弃!
刘泽收起相片,握着三寸长的工具刀,用这玩意来对付一头狼似乎有点不现实。但他很快就有了主意,从草丛中找到鸭蛋粗细的枯木棍,用工具刀削尖了,做了一根木刺,锋利的尖端足以刺穿那只病狼的咽喉。有了武器,刘泽的心情大定,自保是问题不大了。这时,他才想起背上背包来,经过这一番折腾,也不知道那台笔记本还能不能用。
他试着打开笔记本,启动电源,很快地液晶屏亮了,桌面上的图标显示了出来——居然完好无损!这台笔记本除了不能联网之外其他功能一切正常——联网?太可笑了,这可至少在几千年前呀。刘泽好奇地点开笔记本的磁盘,记得那个中年男人说过磁盘里有重要的东西千万别删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整整一千g的硬盘空间几乎全满了,一整套的百科全书包罗万象,将现代的知识全数囊括进来,就连苍老师饭老师的教学片也充斥其中。
刘泽倒是有些纳闷了,这土豪在笔记本里装一整套的百科全书倒底有什么用?苍老师的片子倒也可以理解,和小三上床是需要点参考资料的,但其他如天文地理生物化学的有毛用,难不成他还是个科学家不成?刘泽想了想,那男人的模样完全就是一暴发户的土豪形象,与文质彬彬的科学家八杆子也打不着。不过人不可貌相,鬼才知道他装这套大百科有什么用——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的是刘泽拥有了这个本子,等同于开了金手指,天知道会给这个蒙昧的时代带来什么。虽然那个太阳能电池充一次电只能用三四个小时,但也足够了。
不过现在可不是研究这玩意的时候,刘泽迫切想知道自己是处在那个时代里,秦汉?唐宋?或者是三皇五帝的时代?想知道答案,只有唯一的途径——找到人!
刘泽扯下一截布条来,将还在流血的伤口裹好,妈蛋!也不知道这头狼也没有狂犬病,这时候可没狂犬疫苗注射,真要是感染了狂犬病,绝对是死路一条!刘泽只好在心中暗暗祈祷,老狼啊,你有啥病也不怕,千万别有狂犬病。
一条干涸的河床上,出现了一条奇妙的景致: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驻着一根木棍,瘸着腿,一拐一拐,踉踉跄跄地走在前面,身后十米开外是同样瘸着腿,一拐一拐的一头衰弱的老狼紧紧相随,人走狼走,人停狼停,恰如步点一致的舞蹈一般,在浅浅的沙滩上留下无数的足印。
第三章 重见人烟
秋天的太阳依旧是相当的毒辣,也许是缺雨的缘故,这条河已然断流,偶尔会有水坑聚着着少量的水,水被阳光晒得发烫。刘泽跪倒在水坑边,也顾不上水是否肮脏,双手捧起水来大口大口地喝下去,有这些水的滋润,干得冒烟的喉咙总算得到一丝缓解。
那头病狼执着地蹲在十米外,专注地盯着他。刘泽握紧了手中的木刺,等待着它扑上来的时候给它致命地一击。但那只病狼似乎并没有进攻的意思,只是紧紧地尾随着,似乎准备和刘泽比耐心,看谁先倒下去。刘泽也想主动出击,但那头狼似乎很狡猾,一看到刘泽的企图,马上就向远处逃逸而去,等刘泽转过身去,又会慢慢地跟上,总保持着十米的距离。
刘泽放弃了刺杀它的意图,这个狡诈的家伙,或许它曾经就是一只狼王,一只有着智慧的狼,虽然它已经年老体衰,但它的捕猎经验仍在,它笃定这个两条腿的奇怪动物在这荒原上根本就无法生存下去,它在等待着最后他倒下去的那一刻才享用它的晚餐。虽然刘泽不惧怕这头病狼,但如果出现狼群或者是虎豹之类的猛兽,刘泽可不认为他手中的这根木棍能起到多大的作用。所以,当务之急便是找到人,找到人类的聚集点。
沿着河床走,不是刘泽的一时兴起,人类进入农耕文明之后,便不在依洞穴而居,而是在平原地带择水而居,在河流的下游便会有平原,很可能就会有人类的居住。至于刘泽是如何笃定现在不是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而是初具文明的农耕社会,只能说是刘泽的一种赌博了。
天黑了,刘泽早已是饥肠漉漉,可他的身上没有一星半点的食物,远处传来的几声狼啸更让他不寒而栗,黑暗,就意味着死亡!那只不离不弃的病狼眼中更是幽幽地闪着绿光,似乎黑夜带给它更大的信心。
火!刘泽想到了火,野兽最惧怕的就是火,虽然身上没有打火机,但古人燧木取火的方法刘泽还是懂的。收集到一大堆的枯枝干草后刘泽才发现实践远比理论要难得多,在经过上百次试验之后,刘泽总算才将火点燃,也算是松了口气。有这么一堆火,想必野兽也不敢近身了。
可是刘泽守着火堆,也不敢睡过去,一来火堆需要他不停地添柴来维持火势,二来胃里的一阵阵痉挛一直折磨着他,恍恍惚惚之间,他似乎回到了温暖家中,香甜可口的饭菜,妻子的温情,女儿搂着他的脖子笑个不停,她呵出来的气息,真得好痒……
他悚然惊觉,那麻痒的感觉竟是老狼正用它粗糙的舌头舔着他的脖子,他急忙用手中的棍子挥了过去,“嗷”地一声嚎叫,那只狼又逃远了。刘泽有些懊丧,方才如果不是打的而是改刺的话,很可能就得手了。
天亮了,那堆火早已燃尽,刘泽无奈地直起身来,那条受伤的左腿伤口崩开了,鲜血直流。他又扯下一道布条,紧紧地扎住伤口,沿着河床继续地向前走去。
饥饿的感觉阵阵袭来,让他疲惫不堪,他清楚地知道,倘若再找不到吃的,没等他走出这片荒原,就可能成为那只病狼的午餐了。他不想死,就必须地填饱肚子。所幸这个季节还是帮了他的大忙,虽然象马齿苋、蒲公英这样的野菜都老得咬不动了,但这边的灌木结满了一种扣子大小的红红的果实,酸涩之中略还着一丝的甜味,还可以找到象酸枣、枸杞一类的果实,运气好的话,还能找到一两窝的野鸟蛋。吃好是不可能了,勉强果腹倒还算可以。至于猎取那些野兔山羊的,刘泽想也没想,在没有猎枪弓箭之类的情况下,那几乎是白日做梦,据说狮子捕猎的成功率都不足四成,想逮住这些善于奔跑的动物,就凭刘泽的两条腿,跑断了也追不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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